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厨具设备及割草机
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厨具设备及割草机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 | 所属地域 | (略) | ||||||
产权类型 | 实物资产 | 挂牌价格 | 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6-19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咨询电话 | 0531-*刘先生、*郑先生 |
标的简况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厨具设备及割草机 二、所属单位: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标的明细: 包括割草机、双炒单温灶、双头鼓风低汤灶、四门冷冻冰柜、保险工作台、电蒸饭车、开水器、打蛋器等一宗,具体数量和质量以现场看货为准。 四、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现 (略) 历 (略) 1 (略) 内。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报废状态,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性能、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五、图片资料: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山东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应用领域 | |||||||||
物权类别 | 实物资产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 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 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 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日内完 成全部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平整工 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的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离开。在此过程中若 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元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被许可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标的信息 | |||||||||
项目编号 | SWZC* | 所属地域 | (略) | ||||||
产权类型 | 实物资产 | 挂牌价格 | 0.*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1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4-06-19 | ||||||
所属行业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咨询电话 | 0531-*刘先生、*郑先生 |
标的简况 | |||||||||
项目概况 | 一、项目名称: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报废厨具设备及割草机 二、所属单位:山东大众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三、标的明细: 包括割草机、双炒单温灶、双头鼓风低汤灶、四门冷冻冰柜、保险工作台、电蒸饭车、开水器、打蛋器等一宗,具体数量和质量以现场看货为准。 四、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予拆分。 2.转让标的现 (略) 历 (略) 1 (略) 内。 3.转让标的目前处于报废状态,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及交易所不对标的质量、性能、数量等提供任何保证。 五、图片资料: | ||||||||
风险提示 |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受让方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山东文交所对上述信息披露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 |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应用领域 | |||||||||
物权类别 | 实物资产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 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 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 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付至山东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3日内完 成全部标的资产的清运工作。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承担标的资产的拆除、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并负责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物等清理及拆除现场平整工 作。在此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拆除、装卸、运输过程不得对转让方的基础设施造成损坏,作业过程中所有作业器具与行为须符合转让方生产 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生产秩序,拉运标的资产必须出具由转让方开具的出门凭证,无证不得离开。在此过程中若 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及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0.*元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挂牌信息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被许可方 | 到期撤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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