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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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项目名称:

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245.*元

挂牌日期:

2024-06-14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7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略) 市中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山东省 (略) 市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245.2336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祥正机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03-22

评估报告文号:山详鉴评报字(2024)第009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45.2336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所在地区:山东省 (略) 市中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0632-*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对枣庄 (略) 报废处置87台车辆予以备案的函》

批准文号:枣国资产权函【2024】12号 2024年4月15号

批准日期:2024-04-15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120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0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经营资质( (略) 通过公户缴纳,不得代缴)。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为报废车辆,包括73台公交车辆和14台客运车辆,由于车辆老旧锈蚀、线路老化、磨损严重、故障率较高,已达到报废标准,截至评估基准日处于待报废停用状态,部分车辆的部件有缺失,部分行驶证已灭失。标的评估价值*元,挂牌底价*元。 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以下附件资料。
2、车重以交付实重为准,意向受让方需明确报废车辆真实现状。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现场转运作业以及其他方面的风险),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
3、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销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拖运、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5、资产清单详见山东祥正机 (略) 山详鉴评报字(2024)第009号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燃气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本次竞拍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本次转让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 (略) 行驶或另作它用。车辆办理销户时间为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车辆销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违章处理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销户后,受让方需将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略) (略) 。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如不能按公告约定缴纳尾款,视为违约且自愿放弃受让资格,并扣除该项目保证金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附件材料
项目名称:

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项目编号:

*

挂牌价格:

245.*元

挂牌日期:

2024-06-14 1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6-27 17:00:00

所在地区:

山东省 (略) 市中区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资产处置:资产转让

项目编号:*

所在地区:山东省 (略) 市中区

挂牌方式:总价挂牌

转让底价(万元):245.2336

资产来源:企业实物资产

产权隶属:市属

标的性质:国有

是否允许联合转让:否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放弃或不涉及)

资产概况:

标的详细信息

项目名称:枣庄交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枣庄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7台报废车辆处置

建筑结构:

土地类型:

规划用途:

建筑面积:

工程位置:

预计建设期:

资产描述:

标的图片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山东祥正机 (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评估基准日:2024-03-22

评估报告文号:山详鉴评报字(2024)第009号评估报告

律师事务所:

标的评估值(万元):245.2336

账面原值(万元):

账面净值(万元):

转让方信息

企业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所在地区:山东省 (略) 市中区

注册地址: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所属行业:

转让方联系人:高女士

转让方联系电话:0632-*

监管信息

国资监管类型: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否

批准机构类型:地方国资委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关于对枣庄 (略) 报废处置87台车辆予以备案的函》

批准文号:枣国资产权函【2024】12号 2024年4月15号

批准日期:2024-04-15

披露信息

披露方式:产权 (略) 站

保证金金额(万元):120

挂牌公告期(工作日):10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否

征集到2个以上受让方时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挂牌期满后,若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否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

挂牌期满后 N 工作日:

结算主体:通过中心线上系统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审核级别:需审核

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0632-*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63.com

办事处联系人:

办事处联系电话:

办事处联系邮箱:

看货联系人:

看货联系电话: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报废机动车拆解、回收经营资质( (略) 通过公户缴纳,不得代缴)。
2、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报名。
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该标的为报废车辆,包括73台公交车辆和14台客运车辆,由于车辆老旧锈蚀、线路老化、磨损严重、故障率较高,已达到报废标准,截至评估基准日处于待报废停用状态,部分车辆的部件有缺失,部分行驶证已灭失。标的评估价值*元,挂牌底价*元。 本次转让标的明细详见以下附件资料。
2、车重以交付实重为准,意向受让方需明确报废车辆真实现状。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行驶公里数、排放标准,现场转运作业以及其他方面的风险),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未查看标的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
3、受让方提车后即为车辆所有人,无论办理销户与否,都将承担与车辆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因车辆拖运、注销、登记手续办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查看联系人:高女士,联系电话:0632-*。
5、资产清单详见山东祥正机 (略) 山详鉴评报字(2024)第009号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由于车辆停放一定时间可能存在的车胎漏气、燃气不足和电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退换交易标的,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及佣金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本次竞拍成交后,受让方缴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成功受让本次转让车辆后,仅用于报废处理, (略) 行驶或另作它用。车辆办理销户时间为成交后十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车辆销户过程中涉及的保险、违章处理及年审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补交的费用)。销户后,受让方需将报废车辆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略) (略) 。转让方仅以提供现有资料为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受让方办理。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成交后,受让方如不能按公告约定缴纳尾款,视为违约且自愿放弃受让资格,并扣除该项目保证金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违约造成的损失的,转让方可以向受让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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