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河西学院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车辆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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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河西学院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责任公司一批报废车辆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略) 汽车驾 (略) 一批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N0118WZ*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1 (略) 驾校所属一批报废车辆 1 64260.00
合计 64260.00
存放地 (略) 甘 (略) 院内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略) 天辰二手车 (略)
转让底价(元) 6426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汽车驾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汽车驾 (略) 《 (略) 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资产 (略)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2.转让标的为报废机动车,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标的交割过程中,受让方须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在标的拆解、装运过程中须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对标的回收后,须向标的所有人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6.转让标的成交,转让方不向受让方提供交易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此次转让标的所需资质要求如下:
1.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内容,并且营业执照在合法有效期内。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相关资质认定。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交割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全部拆除、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标的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标的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割期间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5.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接受转让方的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的拆除、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交割完毕后接受转让方的检查验收,且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交割期间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事项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4.受让方须具备转让标的拆解、拉运及处置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安全方式拆解、回收转让标的,并承担标的交割过程中的全部税、费。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妥善处理现场废弃物。标的交割过程中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作业,受让方还需提供相应资质。转让标的在交割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6.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7.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产权交易相关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20000.00元,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系统提示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交易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付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经理*;谈经理*
踏勘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略) 甘州区品尊商务大厦9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网址: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甘肃
项目名称 (略) 汽车驾 (略) 一批报废车辆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 N0118WZ*
挂牌起始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价格(元)
1 (略) 驾校所属一批报废车辆 1 64260.00
合计 64260.00
存放地 (略) 甘 (略) 院内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略) 天辰二手车 (略)
转让底价(元) 64260.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汽车驾 (略)

转让方承诺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略) 汽车驾 (略) 《 (略) 2024年第三次董事会》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资产 (略)

特别
告知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及相关政策,并到有关部门咨询。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认可并接受《转让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及责任。

2.转让标的为报废机动车,部分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3.标的交割过程中,受让方须特别注意安全生产,在标的拆解、装运过程中须做好防火、防污染等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全部承担。

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对标的回收后,须向标的所有人出具依法合规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将注销证明转交机动车所有人。

6.转让标的成交,转让方不向受让方提供交易发票。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现对此次转让标的所需资质要求如下:
1.意向受让方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相关内容,并且营业执照在合法有效期内。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相关资质认定。
标的交割 1.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现状进行交割(图片及其他资料仅作为参考),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性能完好。意向受让方须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交割的,视为违约。
2.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全部拆除、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交割标的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受让方须按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标的移交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事故、丢失及损毁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交割期间受让方及其作业人员不得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得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现场清理工作。
5.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标的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二、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未受让者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3.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转让方的统一调度和安排下,接受转让方的安全监察及安全考核,按期完成转让标的全部的拆除、拉运及现场清理、恢复工作,交割完毕后接受转让方的检查验收,且不得损坏其他资产或造成损失。交割期间受让方须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拆解、拉运等所需相关手续,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及运输事项均由受让方负责。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4.受让方须具备转让标的拆解、拉运及处置所需相关资质条件,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安全方式拆解、回收转让标的,并承担标的交割过程中的全部税、费。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要求妥善处理现场废弃物。标的交割过程中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作业,受让方还需提供相应资质。转让标的在交割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等事故的,由受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5.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6.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7.其他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产权交易相关文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相关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 09:00:00 至 **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和E交易平台(http://**)注册报名登记,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报废车辆拆解备案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3.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20000.00元,交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00之前(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系统提示交纳。

2.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甘交所集团将在交易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付甘交所集团交易服务费后余额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双方应付甘交所集团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①在网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让方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标的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报价结果通知单》《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约定收取。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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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联系人 李经理*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略) 甘州区品尊商务大厦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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