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交易公...
赤峰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出租交易公...
(略) 建设工程 (略) 房屋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4CQ011
(略) (略) (略) 建设工程 (略) 委托,对该单位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 (略) 建设工程 (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MWDYU9M
法定代表人:霍晓军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地基基础等
住所: 内蒙古 (略) 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综合实验楼)
标的编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年) | 竟租底价(元/年) | 竟租保证金(元) | 竞价步长(元) |
1 | 新城区王府一期19-21号楼间侧厅1012 | 55.97 | 2 | * | 4500 | 500 |
2 | 红山区哈达街办事 (略) 东、 (略) 南 (略) 广场1-1807 | 306.62 | 2 | * | * | 1000 |
3 | 红山区钢铁西街15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楼2层 | 300 | 2 | * | * | 1000 |
4 | 红山区钢铁西街15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楼3、4、5、6层 | 900 | 2 | * | * | 1000 |
备注: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承担方式如下:
标的1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
标的2的物业、供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他一切在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3、标的4的水、电、物业、供暖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
2、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 (略) 建设工程 (略) 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略) 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赁用途要求: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基本要求
(1)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2)租赁期内,标的1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标的2的物业、供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他一切在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3、标的4的水、电、物业、供暖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3)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4)租金缴纳:上交租,每次缴纳12个月。
(5)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5: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17:30止。
(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蒙古 (略) 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综合实验楼)。
联系人:高延文
电 话:*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 (略)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略) 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租金的支付
1、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 (略) 建设工程 (略) 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地址: 内蒙古 (略) 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综合实验楼)。
联系人:高延文
电 话:*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 (略) 返还。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略) (略) ( (略) 新 (略) 、王府 (略) 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闫肃
电 话:0476-*
发布单位: (略) (略)
报名入库咨询电话:*
发布时间:2024年6月14日
附件0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略) 建设工程 (略) 房屋出租公告
项目编号:2024CQ011
(略) (略) (略) 建设工程 (略) 委托,对该单位商业用房进行公开招租。
出租人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人: (略) 建设工程 (略)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0MWDYU9M
法定代表人:霍晓军
经营范围:建筑材料、地基基础等
住所: 内蒙古 (略) 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综合实验楼)
标的编号 | 出租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期(年) | 竟租底价(元/年) | 竟租保证金(元) | 竞价步长(元) |
1 | 新城区王府一期19-21号楼间侧厅1012 | 55.97 | 2 | * | 4500 | 500 |
2 | 红山区哈达街办事 (略) 东、 (略) 南 (略) 广场1-1807 | 306.62 | 2 | * | * | 1000 |
3 | 红山区钢铁西街15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楼2层 | 300 | 2 | * | * | 1000 |
4 | 红山区钢铁西街15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办公楼3、4、5、6层 | 900 | 2 | * | * | 1000 |
备注: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承担方式如下:
标的1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
标的2的物业、供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他一切在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3、标的4的水、电、物业、供暖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特别说明:
1、本次出租的房屋实际面积若与本公告中公布的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房屋成交租金。
2、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踏勘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向出租人咨询、确认。相关质疑须在标的出租公告截止前向出租人提出。承租人一旦参加竞租,就应为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凡参与竞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承租人如未实地踏勘、了解掌握出租标的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竞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信息等均严 (略) 建设工程 (略) 提供的文书确定, (略) (略) 仅就出租方提供的信息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承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租成功,承租人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出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租赁要求
1、租赁用途要求:出租用途为商业。承租人使用租赁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如果由此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2、租赁基本要求
(1)该房屋不得转租或转借给第三方。
(2)租赁期内,标的1水、电、物业、供暖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标的2的物业、供暖费用由出租方承担,其他一切在租赁期间因使用房屋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标的3、标的4的水、电、物业、供暖费用均由出租方承担。
(3)消防设施及租赁后装修相关一切事物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4)租金缴纳:上交租,每次缴纳12个月。
(5)未尽事宜见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三、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是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人按《附件5: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 (略) 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17:30止。
(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时间:2024年6月17日8:30起至2024年6月30日17:30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 内蒙古 (略) 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综合实验楼)。
联系人:高延文
电 话:*
六、交易方式
(一)网络竞价方式;
(二)以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三)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承租人确定为承租人,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
网络竞价时间:2024年7月1日上午9:00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略) 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 (略) (略) 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与承 (略) (略)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七、竞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 (略) (略) 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 (略) 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租赁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竞租的;
3、未按成交(中标)要求交纳租赁成交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确认,而意向承租人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八、租金的支付
1、承租人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竞租成交租金即第一年 (略) 建设工程 (略) 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地址: 内蒙古 (略) 新城区王府大街10号( (略)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2#综合实验楼)。
联系人:高延文
电 话:*
2、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租 (略) 返还。
九、意向承租人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二)自然人申请报名登记时应上传:
1、本人身份证;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十、资格确认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报名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加盖公章) (略) (略) ( (略) 新 (略) 、王府 (略) 口北 (略) C座〈西门〉五楼综合办事服务大厅)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闫肃
电 话:0476-*
发布单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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