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土挂第06号
安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安土挂第06号
宗地编号: | G(2024)1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开发区十塘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 (略) 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地块均设有底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建设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注: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地块出让须以“标准地”方式进行,“标准地”出让指标是指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坚持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原则,项目用地指标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容积率: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0; 2.投资强度及产出标准:(一) (略) 开发区、高铁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二)引进落户府城街道、南城街道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三)引进落户李店镇、陈店乡及其他乡镇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 3.建筑密度不低于40%; 4.绿地率不超过15%; 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五、 (略) 址 (略)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土地使用权出让栏目:http://** (略) (略) : http://**#/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到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到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4)11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联 系 人:李五
联系电话:0712-*、*
开户单位: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
开户账号:**(行号*)
宗地编号: | G(2024)1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开发区十塘村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一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15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 (略) 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土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二、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上地块均设有底价,竞买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方可成交。 三、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程序,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四、建设时间: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 注: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地块出让须以“标准地”方式进行,“标准地”出让指标是指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坚持产业集群化,用地集约化的原则,项目用地指标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容积率:建筑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1.0; 2.投资强度及产出标准:(一) (略) 开发区、高铁新区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二)引进落户府城街道、南城街道的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三)引进落户李店镇、陈店乡及其他乡镇项目,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含),正式投产后年税收贡献不低于*元/亩(含)。 3.建筑密度不低于40%; 4.绿地率不超过15%; 5.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五、 (略) 址 (略) 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土地使用权出让栏目:http://** (略) (略) : http://**#/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到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5日 到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2024)11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7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22号
联 系 人:李五
联系电话:0712-*、*
开户单位: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 (略) 支行
开户账号:**(行号*)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