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22号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4〕022号号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江东新区JDHSN-A14地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
备注: 1.该地块配建一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等功能;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4〕643号文规划条件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知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 (略) 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挂 (略) 上竞价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 (略) 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 (略) 场化商品住宅项目。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五)该宗地项目根据《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六)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七)本项目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执行现房销售制度。 (八)该地块配建一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等功能;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建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设施按照行业标准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美兰区政府。 (九)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海口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 (十)为促进项目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开工,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十一)根据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的准入协议,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二)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 (略) 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动工后18个月内竣工。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四)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五)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土大厦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账号: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4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江东新区JDHSN-A14地块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45.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4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3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 | ||||
备注: 1.该地块配建一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等功能;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2024〕643号文规划条件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知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 (略) 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挂 (略) 上竞价 (略) 上交易系统进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近期住房及用地供应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竞买人需承诺土地购置资金为合规自有资金购地,不属于金融贷款、 (略) 场融资等,并载明如承诺不实则自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1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上交易系统( (略) 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07月08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1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二)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本次挂牌宗 (略) 场化商品住宅项目。 (四)本宗地按现状出让。 (五)该宗地项目根据《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全装修方式交房,并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具体按照我省装配式建筑 (略) 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六)土地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10日内,按照《 (略) 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在该地块项目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土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本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土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七)本项目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8号),执行现房销售制度。 (八)该地块配建一处社区服务中心,包含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等功能;一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建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配建设施按照行业标准建设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美兰区政府。 (九)竞得土地后1个月内,土地竞得人应完成项目推进专班或专业推进团队的组建,项目推进专班/团队应在海口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并派驻至少一名专职高级项目经理。 (十)为促进项目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开工,项目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概念性比选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十一)根据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的准入协议,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3个工作日内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二)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竞得人出资比例结构、项目公司股权结 (略) 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发生变动。 (十三)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按现状交地后6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动工后18个月内竣工。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处置问题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四)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十五)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略) 国土大厦或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潘先生
联系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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