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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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
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100%(按照费率报价),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采购需求:对采购人工作中所涉及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土地价值评估报告。一标段预算金额:*元;二标段预算金额:*元;三标段预算金额:*元;四标段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17至2024-06-21,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3、本 (略) 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人要随时登录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或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每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5、本项目每个标段最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据实结算的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如果超出预算金额则最多按预算金额结算费用。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文件的要求。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 (略) 新华 (略) 39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众合 (略)
地址: (略) 新华 (略) 76#13楼1302-1305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明
电话:0317-*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北省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2
项目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国家规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的100%(按照费率报价),参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
采购需求:对采购人工作中所涉及的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编制土地价值评估报告。一标段预算金额:*元;二标段预算金额:*元;三标段预算金额:*元;四标段预算金额:*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6-17至2024-06-21, 9:00-12:00-12: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河北省 (略)
方式:其它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沧县采购办监督电话:0317-*,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7-*。 3、本 (略) 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人要随时登录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或未能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并解密投标文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每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5、本项目每个标段最后按照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据实结算的金额不得超出预算金额,如果超出预算金额则最多按预算金额结算费用。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7、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文件的要求。 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 (略) 、河北省 (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 (略) 新华 (略) 39号
联系方式: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北众合 (略)
地址: (略) 新华 (略) 76#13楼1302-1305室
联系方式:0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明
电话: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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