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定襄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定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定襄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公告
根据我县的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决定更新定襄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库目的及作用
建立和更新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是为了深化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政府管理方式,加 (略) 场准入和制度化管理,为中介机构提供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备选库更新使用后,除技术要求高、涉及保密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其他由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的经常性宗地评估项目, (略) 场准入规则,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从备选库中选定受委托土地评估机构。
二、报名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土地评估资质达五年且在国家或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登记;
(三)具备在 (略) 全市范围内执业资格;
(四)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为准)。
(五)近五年内在定襄县从事过土地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优先备选。
三、建库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信息在定襄县自 (略) 站上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资格审核。对申请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到2024年6月28日;
(三)公示。经审核对符合选取资格批准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在定襄县自 (略) 站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3日;
(四)备选库使用。更新的备选库于2024年7月4日起正式使用。
(五)备选库更新。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每三年更新一次,符合选取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在更新年的第一季度,均可根据自愿原则向定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入选资格,经审核,入选名单将在定襄县自 (略) 站上公布。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二)国家或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达五年);
(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由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
五、报名地点:定襄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
联 系 人:张旭清 *
张晓晋 *
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根据我县的土地管理工作需要,决定更新定襄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库目的及作用
建立和更新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是为了深化我县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优化政府管理方式,加 (略) 场准入和制度化管理,为中介机构提供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备选库更新使用后,除技术要求高、涉及保密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其他由自然资源部门委托的经常性宗地评估项目, (略) 场准入规则,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从备选库中选定受委托土地评估机构。
二、报名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土地评估资质达五年且在国家或省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登记;
(三)具备在 (略) 全市范围内执业资格;
(四)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为准)。
(五)近五年内在定襄县从事过土地评估业务的评估机构优先备选。
三、建库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信息在定襄县自 (略) 站上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
(二)资格审核。对申请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到2024年6月28日;
(三)公示。经审核对符合选取资格批准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在定襄县自 (略) 站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到2024年7月3日;
(四)备选库使用。更新的备选库于2024年7月4日起正式使用。
(五)备选库更新。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每三年更新一次,符合选取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在更新年的第一季度,均可根据自愿原则向定襄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入选资格,经审核,入选名单将在定襄县自 (略) 站上公布。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二)国家或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资质须达五年);
(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由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
五、报名地点:定襄县自然资源局权益利用股
联 系 人:张旭清 *
张晓晋 *
定襄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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