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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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建筑材料工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徐 (略) 2200号9幢
法定代表人李爱青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成立时间1994-06-02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0G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的批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0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3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372.*净利润-368.*
资产总计481.*负债总计414.*
所有者权益66.*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4-04-30营业收入210.*
利润总额-12.*净利润-12.*
资产总计188.*负债总计133.*
所有者权益54.*









评估机构上海 (略)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4-05-29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沪中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9-30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774.*-
负债总计589.*-
净资产184.*48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8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其他披露内容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240号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按照职工分流实施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其他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二、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四、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五、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转让方有权扣除,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六、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等登记。七、为保证第六项的履行,受让方须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元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应于受让方完成第六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元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给受让方。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如受让方拒不履行第六项之义务或履行不适当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上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转让方,同时转让方仍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办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并要求*方赔偿相关损失。八、意向受让方在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向联交所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下载公告内容中的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章页上盖章签字,并按该合同中要求的份数全部递交。《产权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修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的《产权交易合同》视为无效。递交无效《产权交易合同》的意向受让人自动失去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 (略) 建筑材料工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徐 (略) 2200号9幢
法定代表人李爱青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成立时间1994-06-02
注册资本*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经营规模中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80G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的批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20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100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3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372.*净利润-368.*
资产总计481.*负债总计414.*
所有者权益66.*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2024-04-30营业收入210.*
利润总额-12.*净利润-12.*
资产总计188.*负债总计133.*
所有者权益54.*









评估机构上海 (略)
核准(备案)机构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24-05-29
基准日审计机构上海沪中 (略)
评估基准日2023-09-30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774.*-
负债总计589.*-
净资产184.*48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480.*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决定





其他披露内容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无。
提示提醒等内容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略) (略) 240号
经济类型 (略) (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按照职工分流实施方案的要求妥善安置职工。)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转让涉及的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承继。)4、其他一、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二、信息发布期满,(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 (略) 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四、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 (略) 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 (略) 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五、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保证金转为违约金,转让方有权扣除,同时意向受让方应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和风险。六、标的企业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不继续使用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转让方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企业的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变更、注销等登记。七、为保证第六项的履行,受让方须同意向转让方支付*元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应于受让方完成第六项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元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给受让方。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上海建材(集团)有限公司账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外滩支行如受让方拒不履行第六项之义务或履行不适当的,转让方有权扣除上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赔偿转让方,同时转让方仍有权要求受让方继续办理相关变更、注销手续,并要求*方赔偿相关损失。八、意向受让方在项目信息公告期内向联交所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的同时,须下载公告内容中的附件《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章页上盖章签字,并按该合同中要求的份数全部递交。《产权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修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的《产权交易合同》视为无效。递交无效《产权交易合同》的意向受让人自动失去受让资格。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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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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