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膳食餐厅服务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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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膳食餐厅服务项目招租信息公告

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7月01日 21时3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履约条件 1.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其家属、陪护提供安全、卫生、多样化、 (略) 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及流质饮食)的大众餐,以及患者治疗餐服务(糖尿病餐、肾病餐、月子餐、恢复餐、减脂餐等),涵盖早、中、晚餐。早餐时段:6:30-9:00,午餐时段11:00-13:00,晚餐时段16:30-19:30,根据出租方要求可以调整用餐时段。若出租方后续有开放夜宵要求,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2.根据出租方营养科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服务。 (略) 评审要求, (略) 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达80%以上。 (略) 体检中心提供体检人员早餐套餐(不少于3款)供应, (略) 患者提供定制套餐供应。
3.本次出租区域包括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膳食餐厅(室内),B区为一楼膳食餐厅旁边(半室内),C区为门诊二楼(室外)为移动餐车,D区为负一楼厨房。A区或B区需以打造港式茶餐厅餐饮文化为主题并设置相应菜品服务。承租方应具备运营港式茶餐厅经验。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对应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装修改造并提供相应菜品服务。各区域具体使用方式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4.配合出租方提供温情餐饮爱心服务,设置食材代工服务窗口,照顾特殊家庭患者需求,收取相应的代工加工费用。提供智能蓝牙称重餐饮服务。
5.目前,仅A区域处于使用状态,B、C、D区域为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第2年的年底前将尚未开放区域全部投入使用,承租方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投入不少于*元人民币,承租后需要提供工程量明细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出租方有权安排第三方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监管整个施工过程、核定工程量和结算费用。(由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承租资格。)
6.入场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制定A、B、C、D区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批准后实施,实施后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协助出租方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食堂单位资格。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出租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并提供满足食堂运营的全部软件硬件设置(含厨房设备、家具、餐具厨杂、空调等),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7.A、B、C、D区域逐步开放使用,月度租金缴纳计算面积依据已开放使用区域,尚未开放使用区域面积不纳入,开放使用区域由出租方认定。当月租金应在上月的30号前缴纳,水电燃气费在下个月的15号前缴纳。
8.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订餐系统, (略) 患者提供电话订餐、APP订餐服务,下单后自动出订餐小票,根据订餐信息提供 (略) 病区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对点餐订餐系统有优化建议的,承租方应配合实施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投入。
9.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报销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000,000元人民币。
10.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釆取“3+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考核占30%)及ABCD区域均已投入使用,则方可续签。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则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或不再续约的,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免租期计入出租期限内。
11.综合管理费用:为做好出租场地的日常维护和餐饮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配套配件更新更换,以及场地安全用电 (略) 感防控要求,出租方依据承租方的月度营业额(扣除租金、水电燃气费等)按一定比例计提作为综合管理费。当月度营业额低于*元人民币(含)则不计提,达到60-*之间(不含)计提3%,超过*(含)及以上计提5%。
12.意向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A区域店面装修改造工程和D区域设施设备添置并达到使用条件(不计入出租期限内)。B、C区域的投入使用应按照第5款出具的承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求具有健康证,其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14.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营业收入。承租方按照要求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要求在经营场所安装智能电表,获得的数据无偿对接到出租 (略) 中),出租方后续依据月度满意度、节能控电及整体评价情况在合同中设置减免条款。
15.承租方应具有订餐系统、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本项目主要为患者提供膳食服务为主,以提供给出租方员工膳食服务为辅,后续根据出租方食堂餐厅运营方案调整,若涉及到出租方员工使用员工卡刷卡消费情况,则需要与出租方“一卡通”系统对接并签订补充合同,由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6. (略) 餐饮服务业态,努力打造多样化的特色美食街,在经出租方批准且保证餐饮质量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特色餐饮档口。
17.承租方的食材来源及采购须接受出租方监管和指导,配合出租方完成政府的年度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指标。承租方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设置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18.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须实行地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商品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 (略) 内售卖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9.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20.在遇到恶劣天气、疫情爆发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情况下,要求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21.菜品价格由承租方确定并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售卖,在菜品售卖现场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随意涨价,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承租方要缴纳该出品最高售价的10倍罚款处罚。每餐设置有高中低档菜式搭配,饭菜价格适中。
22.经出租方批准后承租方可在承包范围内设置水吧、鲜花鲜果售卖点和粮米油盐售卖专区等。不经批准擅自售卖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停止售卖并整改。
23.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生产的食品和生活垃圾级及废品的收集、清理、外送和无害化处理等。有义务维护食堂厨具设备正常使用,配合出租方进行餐饮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检测,保障食堂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通堵塞的排污管道和洒去油粉,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隔油池,保证厨余垃圾站内部和外部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垃圾站外地面油渍污迹。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四害消杀工作和绿植配置养护工作。配合出租方落实承租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24.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应会同出租方负责维护和维修场地使用条件和现场使用的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修缮的范围包括:(1)厨房、餐厅的电灯、插座、水管、水龙头等,天花、墙体、下水道等,下水道、油污、油烟管道、烟囱清理等,各类管道检测及疏通等;(2)厨房厨具设备自交付后的维修、维护、更换费用、零配件更换、厨具更换、用餐餐具损耗更换等。
25.为摸清出租方的国有资产出租运营情况,承租方须按月度或季度营业数据(加盖承租方公章)及时上报出租方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如发现承租方故意虚报、瞒报情况且无合理解释的,承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进行财务审计。
26.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出场地。腾出场地前承租方应当负责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且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应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7.因承租方装修进度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马上予以补齐。逾期累计三十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按50%的租赁押金进行赔偿。 变更为 1.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其家属、陪护提供安全、卫生、多样化、 (略) 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及流质饮食)的大众餐,以及患者治疗餐服务(糖尿病餐、肾病餐、月子餐、恢复餐、减脂餐等),涵盖早、中、晚餐。早餐时段:6:30-9:00,午餐时段11:00-13:00,晚餐时段16:30-19:30,根据出租方要求可以调整用餐时段。若出租方后续有开放夜宵要求,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2.根据出租方营养科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服务。 (略) 评审要求, (略) 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达80%以上。 (略) 体检中心提供体检人员早餐套餐(不少于3款)供应, (略) 患者提供定制套餐供应。
3.本次出租区域包括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膳食餐厅(室内),B区为一楼膳食餐厅旁边(半室内),C区为门诊二楼(室外)为移动餐车,D区为负一楼厨房。A区或B区需以打造港式茶餐厅餐饮文化为主题并设置相应菜品服务。承租方应具备运营港式茶餐厅经验。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对应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装修改造并提供相应菜品服务。各区域具体使用方式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4.配合出租方提供温情餐饮爱心服务,设置食材代工服务窗口,照顾特殊家庭患者需求,收取相应的代工加工费用。提供智能蓝牙称重餐饮服务。
5.目前,仅A区域处于使用状态,B、C、D区域为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第2年的年底前将尚未开放区域全部投入使用,承租方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投入不少于*元人民币,承租后需要提供工程量明细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出租方有权安排第三方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监管整个施工过程、核定工程量和结算费用。(由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承租资格。)
6.入场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制定A、B、C、D区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批准后实施,实施后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协助出租方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食堂单位资格。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出租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并提供满足食堂运营的全部软件硬件设置(含厨房设备、家具、餐具厨杂、空调等),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7.A、B、C、D区域逐步开放使用,月度租金缴纳计算面积依据已开放使用区域,尚未开放使用区域面积不纳入,开放使用区域由出租方认定。当月租金应在上月的30号前缴纳,水电燃气费在下个月的15号前缴纳。
8.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订餐系统, (略) 患者提供电话订餐、APP订餐服务,下单后自动出订餐小票,根据订餐信息提供 (略) 病区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对点餐订餐系统有优化建议的,承租方应配合实施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投入。
9.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报销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000,000元人民币。
10.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釆取“3+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考核占30%)及ABCD区域均已投入使用,则方可续签。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则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或不再续约的,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免租期计入出租期限内。
11.意向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A区域店面装修改造工程和D区域设施设备添置并达到使用条件(不计入出租期限内)。B、C区域的投入使用应按照第5款出具的承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求具有健康证,其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1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营业收入。承租方按照要求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要求在经营场所安装智能电表,获得的数据无偿对接到出租 (略) 中),出租方后续依据月度满意度、节能控电及整体评价情况在合同中设置减免条款。
14.承租方应具有订餐系统、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本项目主要为患者提供膳食服务为主,以提供给出租方员工膳食服务为辅,后续根据出租方食堂餐厅运营方案调整,若涉及到出租方员工使用员工卡刷卡消费情况,则需要与出租方“一卡通”系统对接并签订补充合同,由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 (略) 餐饮服务业态,努力打造多样化的特色美食街,在经出租方批准且保证餐饮质量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特色餐饮档口。
16.承租方的食材来源及采购须接受出租方监管和指导,配合出租方完成政府的年度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指标。承租方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设置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17.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须实行地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商品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 (略) 内售卖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8.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19.在遇到恶劣天气、疫情爆发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情况下,要求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20.菜品价格由承租方确定并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售卖,在菜品售卖现场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随意涨价,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承租方要缴纳该出品最高售价的10倍罚款处罚。每餐设置有高中低档菜式搭配,饭菜价格适中。
21.经出租方批准后承租方可在承包范围内设置水吧、鲜花鲜果售卖点和粮米油盐售卖专区等。不经批准擅自售卖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停止售卖并整改。
22.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生产的食品和生活垃圾级及废品的收集、清理、外送和无害化处理等。有义务维护食堂厨具设备正常使用,配合出租方进行餐饮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检测,保障食堂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通堵塞的排污管道和洒去油粉,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隔油池,保证厨余垃圾站内部和外部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垃圾站外地面油渍污迹。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四害消杀工作和绿植配置养护工作。配合出租方落实承租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23.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应会同出租方负责维护和维修场地使用条件和现场使用的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修缮的范围包括:(1)厨房、餐厅的电灯、插座、水管、水龙头等,天花、墙体、下水道等,下水道、油污、油烟管道、烟囱清理等,各类管道检测及疏通等;(2)厨房厨具设备自交付后的维修、维护、更换费用、零配件更换、厨具更换、用餐餐具损耗更换等。
24.为摸清出租方的国有资产出租运营情况,承租方须按月度或季度营业数据(加盖承租方公章)及时上报出租方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如发现承租方故意虚报、瞒报情况且无合理解释的,承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进行财务审计。
25.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出场地。腾出场地前承租方应当负责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且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应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6.因承租方装修进度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马上予以补齐。逾期累计三十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按50%的租赁押金进行赔偿。
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 (略) 膳食餐厅服务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略) 龙岗区平湖 (略) 1号
面积/数量 166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3+2年(考核优秀后续签)) 免租期 8个月(期间免租金、水电费)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2,140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第四年起逐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1.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其家属、陪护提供安全、卫生、多样化、 (略) 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及流质饮食)的大众餐,以及患者治疗餐服务(糖尿病餐、肾病餐、月子餐、恢复餐、减脂餐等),涵盖早、中、晚餐。早餐时段:6:30-9:00,午餐时段11:00-13:00,晚餐时段16:30-19:30,根据出租方要求可以调整用餐时段。若出租方后续有开放夜宵要求,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2.根据出租方营养科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服务。 (略) 评审要求, (略) 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达80%以上。 (略) 体检中心提供体检人员早餐套餐(不少于3款)供应, (略) 患者提供定制套餐供应。
3.本次出租区域包括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膳食餐厅(室内),B区为一楼膳食餐厅旁边(半室内),C区为门诊二楼(室外)为移动餐车,D区为负一楼厨房。A区或B区需以打造港式茶餐厅餐饮文化为主题并设置相应菜品服务。承租方应具备运营港式茶餐厅经验。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对应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装修改造并提供相应菜品服务。各区域具体使用方式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4.配合出租方提供温情餐饮爱心服务,设置食材代工服务窗口,照顾特殊家庭患者需求,收取相应的代工加工费用。提供智能蓝牙称重餐饮服务。
5.目前,仅A区域处于使用状态,B、C、D区域为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第2年的年底前将尚未开放区域全部投入使用,承租方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投入不少于*元人民币,承租后需要提供工程量明细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出租方有权安排第三方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监管整个施工过程、核定工程量和结算费用。(由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承租资格。)
6.入场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制定A、B、C、D区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批准后实施,实施后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协助出租方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食堂单位资格。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出租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并提供满足食堂运营的全部软件硬件设置(含厨房设备、家具、餐具厨杂、空调等),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7.A、B、C、D区域逐步开放使用,月度租金缴纳计算面积依据已开放使用区域,尚未开放使用区域面积不纳入,开放使用区域由出租方认定。当月租金应在上月的30号前缴纳,水电燃气费在下个月的15号前缴纳。
8.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订餐系统, (略) 患者提供电话订餐、APP订餐服务,下单后自动出订餐小票,根据订餐信息提供 (略) 病区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对点餐订餐系统有优化建议的,承租方应配合实施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投入。
9.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报销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000,000元人民币。
10.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釆取“3+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考核占30%)及ABCD区域均已投入使用,则方可续签。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则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或不再续约的,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免租期计入出租期限内。
11.意向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A区域店面装修改造工程和D区域设施设备添置并达到使用条件(不计入出租期限内)。B、C区域的投入使用应按照第5款出具的承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求具有健康证,其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1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营业收入。承租方按照要求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要求在经营场所安装智能电表,获得的数据无偿对接到出租 (略) 中),出租方后续依据月度满意度、节能控电及整体评价情况在合同中设置减免条款。
14.承租方应具有订餐系统、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本项目主要为患者提供膳食服务为主,以提供给出租方员工膳食服务为辅,后续根据出租方食堂餐厅运营方案调整,若涉及到出租方员工使用员工卡刷卡消费情况,则需要与出租方“一卡通”系统对接并签订补充合同,由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 (略) 餐饮服务业态,努力打造多样化的特色美食街,在经出租方批准且保证餐饮质量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特色餐饮档口。
16.承租方的食材来源及采购须接受出租方监管和指导,配合出租方完成政府的年度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指标。承租方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设置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17.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须实行地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商品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 (略) 内售卖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8.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19.在遇到恶劣天气、疫情爆发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情况下,要求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20.菜品价格由承租方确定并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售卖,在菜品售卖现场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随意涨价,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承租方要缴纳该出品最高售价的10倍罚款处罚。每餐设置有高中低档菜式搭配,饭菜价格适中。
21.经出租方批准后承租方可在承包范围内设置水吧、鲜花鲜果售卖点和粮米油盐售卖专区等。不经批准擅自售卖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停止售卖并整改。
22.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生产的食品和生活垃圾级及废品的收集、清理、外送和无害化处理等。有义务维护食堂厨具设备正常使用,配合出租方进行餐饮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检测,保障食堂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通堵塞的排污管道和洒去油粉,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隔油池,保证厨余垃圾站内部和外部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垃圾站外地面油渍污迹。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四害消杀工作和绿植配置养护工作。配合出租方落实承租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23.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应会同出租方负责维护和维修场地使用条件和现场使用的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修缮的范围包括:(1)厨房、餐厅的电灯、插座、水管、水龙头等,天花、墙体、下水道等,下水道、油污、油烟管道、烟囱清理等,各类管道检测及疏通等;(2)厨房厨具设备自交付后的维修、维护、更换费用、零配件更换、厨具更换、用餐餐具损耗更换等。
24.为摸清出租方的国有资产出租运营情况,承租方须按月度或季度营业数据(加盖承租方公章)及时上报出租方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如发现承租方故意虚报、瞒报情况且无合理解释的,承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进行财务审计。
25.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出场地。腾出场地前承租方应当负责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且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应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6.因承租方装修进度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马上予以补齐。逾期累计三十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按50%的租赁押金进行赔偿。
其他补充说明 租金面积为1660平方米(其中:一楼膳食餐厅A区430㎡、一楼膳食餐厅B区300㎡、门诊二楼室外C区50㎡、负一楼厨房D区880㎡)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含)以上且成立时间5年以上。
2.意向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www.http://**)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意向承租方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纳税证明文件、缴纳社保证明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自营或合作的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如为自营场地,则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场地协议、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合作的单位场地,则提供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6. (略) 提供多样性餐饮服务,本项目不接受深圳大学 (略) 现有食堂 (略) 、授权单位报名(原租户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擅自转租、分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点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点要求材料;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要求材料;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要求材料;
10.“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要求材料;
1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 林小姐;郭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大学 (略)
地址 (略) 龙岗区平湖 (略) 1号

交易保证金

金额 7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租方基本概况
深圳大学 (略) 是深圳大学第二家 (略) ,位于龙岗区平湖 (略) 1号,占地面积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床位2000张。截止2023年10月,医院平均日门诊量1500人次,住院患者550人,在职员工1200人。
2.承租方工作人员有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对承租方处以相应的罚款:
2.1_Ⅰ类违规行为(罚款100元/次):
(1)在工作岗位上睡觉;
(2) (略) 范围有不文明、不礼貌行为;
(3)在工作岗位上玩手机;
(4)在岗位上饮食;
(5)不服从出租方管理者的合理要求;
(6)一般行为不检(参照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7)员工当值时没有按规定佩戴自己工作证件;
(8)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手套、口罩,佩带戒指、手表等裸露在外的饰物;
(9)库房食材、调味、工具等摆放不整齐;
(10)标签的标称与实物不符;
(11)查岗时一般岗位缺岗【每超15分钟】。
2.2_Ⅱ类违规行为(罚款200元/次):
(1)医院内与服务对象争吵,言行粗暴 ;
(2)酒后返岗或当班时喝酒 ;
(3) (略) 范围吸烟 ;
(4)承租方不能通过出租方节能情况考核;
(5)不按时清理隔油池、消杀 ;
(7)食堂内的清洁卫生不达标 ;
(7)一周内超过5次被科室、病人有效投诉 ;
(8)售卖食品中发现有异物 ;
(9)菜品未按照审批通过的价格收费 ;
(10)售卖(附赠)的食品、饮料过期或/和变质 ;
(11)较严重的行为不检(参照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2.3_Ⅲ类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次):
(1) (略) 内打架斗殴;
(2)结束当天营业,未按要求做好“三关一闭”工作 ;
(3)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4)无合格身体健康证 。
2.4_Ⅳ类违规行为(罚款5000元以上/次):
(1)因承租方原因导致食物中毒的;
(2)承租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负责人被处行政拘留3日或以上,或被处5000元以上罚款的;
(3)承租方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出租方人员或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或以上);
(4)承租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一是承租方被出租方扣除罚款后追究涉事员工责任时,向涉事员工收取的罚款不得超过被扣罚款金额的 10%,且不得超过法定标准。二是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罚款由出租方于次月从应付承租方的食堂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以上除Ⅲ、Ⅳ类以外的首次违规行为,可以先书面警告,后续再次发生则按照上述进行罚款,罚款制度独立于违约条款。对于违约条款及本制度的相关内容,承租方均有义务遵守。
3.违约责任
3.1合同期内,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以出租方上一次全额支付的月租金为基数,按日收取0.08%的违约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两个月或欠付的租金、水电费合计达到相等于两个月的出租底价(租金*元/月)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2合同期内,本项目环境卫生不达标被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者食物(饮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且致人中毒或被行政监督机关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出租方因行政处罚而支出的行政罚款由承租方承担,并向出租方加付行政罚款30%的违约金。
3.3承租方销售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者不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的,每发现一次,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3.4承租方出售过期食品(饮品)或使用变质、被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饮品)出售或在制作食品(饮品)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每发现一次,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3.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制定商品价格,未在出租方指定的期间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出租方便民监管委员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将场地分租、转租、转包给第三方的,或者由第三方承包经营的,出租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
3.7一年内承租方虚报、瞒报经营收入达2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8对于承租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每次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3.9出租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时,有权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且没收的押金(押金)不足*元时,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当出租方没收的押金、收取的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因承租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时,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10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解除的,承租方负责清点并交还所有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设备及用具,同时交还场地及各种锁匙;员工就餐卡的余额,必须与下家交接并结清。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
3.11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下家进场之日的前一天结束供餐后立即撤离,并将场地交还给下一家。承租方逾期撤场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并按月租金的200%收取逾期撤场期间的场地使用费。
3.1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任何一方无法维持本项目正常运作,连续超过两个月,双方均有权即时解约,不可抗力指:上级部门或政府当局名义实施或撤销的行动、战争、社会骚乱、动乱、社会暴力活动、破坏活动及恐怖活动。
3.13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具备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所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资格,或者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经营所需的法定资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50%的租赁押金,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4.承租方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无条件退出:
4.1经营期间 (略) 卫生检疫检验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件或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4.2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放假、销售无证食品等违规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
4.3未按规定组织经营方案,经出租方督导、期限整改依然无效的;
4.4经营主体存在转包、挂靠等经营行为的;
4.5 (略) 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
4.6 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存在瞒报漏报谎报、做虚假台账等行为的。
5.A区物业目前正在使用中。

第1次变更信息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21时3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7月01日 21时3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6月27日 18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履约条件 1.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其家属、陪护提供安全、卫生、多样化、 (略) 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及流质饮食)的大众餐,以及患者治疗餐服务(糖尿病餐、肾病餐、月子餐、恢复餐、减脂餐等),涵盖早、中、晚餐。早餐时段:6:30-9:00,午餐时段11:00-13:00,晚餐时段16:30-19:30,根据出租方要求可以调整用餐时段。若出租方后续有开放夜宵要求,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2.根据出租方营养科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服务。 (略) 评审要求, (略) 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达80%以上。 (略) 体检中心提供体检人员早餐套餐(不少于3款)供应, (略) 患者提供定制套餐供应。
3.本次出租区域包括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膳食餐厅(室内),B区为一楼膳食餐厅旁边(半室内),C区为门诊二楼(室外)为移动餐车,D区为负一楼厨房。A区或B区需以打造港式茶餐厅餐饮文化为主题并设置相应菜品服务。承租方应具备运营港式茶餐厅经验。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对应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装修改造并提供相应菜品服务。各区域具体使用方式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4.配合出租方提供温情餐饮爱心服务,设置食材代工服务窗口,照顾特殊家庭患者需求,收取相应的代工加工费用。提供智能蓝牙称重餐饮服务。
5.目前,仅A区域处于使用状态,B、C、D区域为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第2年的年底前将尚未开放区域全部投入使用,承租方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投入不少于*元人民币,承租后需要提供工程量明细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出租方有权安排第三方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监管整个施工过程、核定工程量和结算费用。(由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承租资格。)
6.入场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制定A、B、C、D区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批准后实施,实施后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协助出租方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食堂单位资格。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出租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并提供满足食堂运营的全部软件硬件设置(含厨房设备、家具、餐具厨杂、空调等),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7.A、B、C、D区域逐步开放使用,月度租金缴纳计算面积依据已开放使用区域,尚未开放使用区域面积不纳入,开放使用区域由出租方认定。当月租金应在上月的30号前缴纳,水电燃气费在下个月的15号前缴纳。
8.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订餐系统, (略) 患者提供电话订餐、APP订餐服务,下单后自动出订餐小票,根据订餐信息提供 (略) 病区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对点餐订餐系统有优化建议的,承租方应配合实施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投入。
9.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报销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000,000元人民币。
10.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釆取“3+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考核占30%)及ABCD区域均已投入使用,则方可续签。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则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或不再续约的,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免租期计入出租期限内。
11.综合管理费用:为做好出租场地的日常维护和餐饮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配套配件更新更换,以及场地安全用电 (略) 感防控要求,出租方依据承租方的月度营业额(扣除租金、水电燃气费等)按一定比例计提作为综合管理费。当月度营业额低于*元人民币(含)则不计提,达到60-*之间(不含)计提3%,超过*(含)及以上计提5%。
12.意向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A区域店面装修改造工程和D区域设施设备添置并达到使用条件(不计入出租期限内)。B、C区域的投入使用应按照第5款出具的承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3.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求具有健康证,其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14.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营业收入。承租方按照要求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要求在经营场所安装智能电表,获得的数据无偿对接到出租 (略) 中),出租方后续依据月度满意度、节能控电及整体评价情况在合同中设置减免条款。
15.承租方应具有订餐系统、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本项目主要为患者提供膳食服务为主,以提供给出租方员工膳食服务为辅,后续根据出租方食堂餐厅运营方案调整,若涉及到出租方员工使用员工卡刷卡消费情况,则需要与出租方“一卡通”系统对接并签订补充合同,由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6. (略) 餐饮服务业态,努力打造多样化的特色美食街,在经出租方批准且保证餐饮质量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特色餐饮档口。
17.承租方的食材来源及采购须接受出租方监管和指导,配合出租方完成政府的年度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指标。承租方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设置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18.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须实行地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商品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 (略) 内售卖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9.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20.在遇到恶劣天气、疫情爆发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情况下,要求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21.菜品价格由承租方确定并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售卖,在菜品售卖现场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随意涨价,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承租方要缴纳该出品最高售价的10倍罚款处罚。每餐设置有高中低档菜式搭配,饭菜价格适中。
22.经出租方批准后承租方可在承包范围内设置水吧、鲜花鲜果售卖点和粮米油盐售卖专区等。不经批准擅自售卖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停止售卖并整改。
23.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生产的食品和生活垃圾级及废品的收集、清理、外送和无害化处理等。有义务维护食堂厨具设备正常使用,配合出租方进行餐饮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检测,保障食堂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通堵塞的排污管道和洒去油粉,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隔油池,保证厨余垃圾站内部和外部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垃圾站外地面油渍污迹。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四害消杀工作和绿植配置养护工作。配合出租方落实承租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24.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应会同出租方负责维护和维修场地使用条件和现场使用的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修缮的范围包括:(1)厨房、餐厅的电灯、插座、水管、水龙头等,天花、墙体、下水道等,下水道、油污、油烟管道、烟囱清理等,各类管道检测及疏通等;(2)厨房厨具设备自交付后的维修、维护、更换费用、零配件更换、厨具更换、用餐餐具损耗更换等。
25.为摸清出租方的国有资产出租运营情况,承租方须按月度或季度营业数据(加盖承租方公章)及时上报出租方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如发现承租方故意虚报、瞒报情况且无合理解释的,承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进行财务审计。
26.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出场地。腾出场地前承租方应当负责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且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应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7.因承租方装修进度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马上予以补齐。逾期累计三十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按50%的租赁押金进行赔偿。 变更为 1.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其家属、陪护提供安全、卫生、多样化、 (略) 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及流质饮食)的大众餐,以及患者治疗餐服务(糖尿病餐、肾病餐、月子餐、恢复餐、减脂餐等),涵盖早、中、晚餐。早餐时段:6:30-9:00,午餐时段11:00-13:00,晚餐时段16:30-19:30,根据出租方要求可以调整用餐时段。若出租方后续有开放夜宵要求,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2.根据出租方营养科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服务。 (略) 评审要求, (略) 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达80%以上。 (略) 体检中心提供体检人员早餐套餐(不少于3款)供应, (略) 患者提供定制套餐供应。
3.本次出租区域包括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膳食餐厅(室内),B区为一楼膳食餐厅旁边(半室内),C区为门诊二楼(室外)为移动餐车,D区为负一楼厨房。A区或B区需以打造港式茶餐厅餐饮文化为主题并设置相应菜品服务。承租方应具备运营港式茶餐厅经验。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对应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装修改造并提供相应菜品服务。各区域具体使用方式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4.配合出租方提供温情餐饮爱心服务,设置食材代工服务窗口,照顾特殊家庭患者需求,收取相应的代工加工费用。提供智能蓝牙称重餐饮服务。
5.目前,仅A区域处于使用状态,B、C、D区域为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第2年的年底前将尚未开放区域全部投入使用,承租方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投入不少于*元人民币,承租后需要提供工程量明细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出租方有权安排第三方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监管整个施工过程、核定工程量和结算费用。(由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承租资格。)
6.入场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制定A、B、C、D区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批准后实施,实施后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协助出租方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食堂单位资格。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出租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并提供满足食堂运营的全部软件硬件设置(含厨房设备、家具、餐具厨杂、空调等),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7.A、B、C、D区域逐步开放使用,月度租金缴纳计算面积依据已开放使用区域,尚未开放使用区域面积不纳入,开放使用区域由出租方认定。当月租金应在上月的30号前缴纳,水电燃气费在下个月的15号前缴纳。
8.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订餐系统, (略) 患者提供电话订餐、APP订餐服务,下单后自动出订餐小票,根据订餐信息提供 (略) 病区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对点餐订餐系统有优化建议的,承租方应配合实施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投入。
9.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报销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000,000元人民币。
10.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釆取“3+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考核占30%)及ABCD区域均已投入使用,则方可续签。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则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或不再续约的,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免租期计入出租期限内。
11.意向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A区域店面装修改造工程和D区域设施设备添置并达到使用条件(不计入出租期限内)。B、C区域的投入使用应按照第5款出具的承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求具有健康证,其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1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营业收入。承租方按照要求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要求在经营场所安装智能电表,获得的数据无偿对接到出租 (略) 中),出租方后续依据月度满意度、节能控电及整体评价情况在合同中设置减免条款。
14.承租方应具有订餐系统、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本项目主要为患者提供膳食服务为主,以提供给出租方员工膳食服务为辅,后续根据出租方食堂餐厅运营方案调整,若涉及到出租方员工使用员工卡刷卡消费情况,则需要与出租方“一卡通”系统对接并签订补充合同,由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 (略) 餐饮服务业态,努力打造多样化的特色美食街,在经出租方批准且保证餐饮质量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特色餐饮档口。
16.承租方的食材来源及采购须接受出租方监管和指导,配合出租方完成政府的年度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指标。承租方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设置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17.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须实行地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商品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 (略) 内售卖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8.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19.在遇到恶劣天气、疫情爆发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情况下,要求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20.菜品价格由承租方确定并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售卖,在菜品售卖现场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随意涨价,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承租方要缴纳该出品最高售价的10倍罚款处罚。每餐设置有高中低档菜式搭配,饭菜价格适中。
21.经出租方批准后承租方可在承包范围内设置水吧、鲜花鲜果售卖点和粮米油盐售卖专区等。不经批准擅自售卖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停止售卖并整改。
22.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生产的食品和生活垃圾级及废品的收集、清理、外送和无害化处理等。有义务维护食堂厨具设备正常使用,配合出租方进行餐饮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检测,保障食堂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通堵塞的排污管道和洒去油粉,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隔油池,保证厨余垃圾站内部和外部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垃圾站外地面油渍污迹。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四害消杀工作和绿植配置养护工作。配合出租方落实承租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23.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应会同出租方负责维护和维修场地使用条件和现场使用的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修缮的范围包括:(1)厨房、餐厅的电灯、插座、水管、水龙头等,天花、墙体、下水道等,下水道、油污、油烟管道、烟囱清理等,各类管道检测及疏通等;(2)厨房厨具设备自交付后的维修、维护、更换费用、零配件更换、厨具更换、用餐餐具损耗更换等。
24.为摸清出租方的国有资产出租运营情况,承租方须按月度或季度营业数据(加盖承租方公章)及时上报出租方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如发现承租方故意虚报、瞒报情况且无合理解释的,承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进行财务审计。
25.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出场地。腾出场地前承租方应当负责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且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应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6.因承租方装修进度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马上予以补齐。逾期累计三十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按50%的租赁押金进行赔偿。
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变更为 202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 项目名称 深圳大学 (略) 膳食餐厅服务项目
起始日期 2024年06月18日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2024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略) 龙岗区平湖 (略) 1号
面积/数量 166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住宅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3+2年(考核优秀后续签)) 免租期 8个月(期间免租金、水电费)
免租期是否含在租赁期限内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22,140元/月
租金的递增 从第四年起逐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食堂
履约条件 1.患者普食服务:为患者及其家属、陪护提供安全、卫生、多样化、 (略) 膳食(包括普食、软食、半流质饮食及流质饮食)的大众餐,以及患者治疗餐服务(糖尿病餐、肾病餐、月子餐、恢复餐、减脂餐等),涵盖早、中、晚餐。早餐时段:6:30-9:00,午餐时段11:00-13:00,晚餐时段16:30-19:30,根据出租方要求可以调整用餐时段。若出租方后续有开放夜宵要求,承租方应予以配合。
2.根据出租方营养科提供的饮食方案要求制作、配送治疗餐服务。 (略) 评审要求, (略) 营养科将患者治疗饮食就餐率达80%以上。 (略) 体检中心提供体检人员早餐套餐(不少于3款)供应, (略) 患者提供定制套餐供应。
3.本次出租区域包括A、B、C、D四个区域,A区为一楼膳食餐厅(室内),B区为一楼膳食餐厅旁边(半室内),C区为门诊二楼(室外)为移动餐车,D区为负一楼厨房。A区或B区需以打造港式茶餐厅餐饮文化为主题并设置相应菜品服务。承租方应具备运营港式茶餐厅经验。承租方应按照出租方要求,将对应区域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装修改造并提供相应菜品服务。各区域具体使用方式由出租方统筹安排。
4.配合出租方提供温情餐饮爱心服务,设置食材代工服务窗口,照顾特殊家庭患者需求,收取相应的代工加工费用。提供智能蓝牙称重餐饮服务。
5.目前,仅A区域处于使用状态,B、C、D区域为空置状态(尚未投入使用),承租方应在第一个合同年度的第2年的年底前将尚未开放区域全部投入使用,承租方承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投入不少于*元人民币,承租后需要提供工程量明细清单并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完毕,否则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出租方有权安排第三方造价单位、监理单位监管整个施工过程、核定工程量和结算费用。(由意向承租方出具承诺函,否则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报名及承租资格。)
6.入场后,承租方根据出租方场地条件及供餐需求,按照A级食堂标准制定A、B、C、D区装修方案并经出租方批准后实施,实施后达到消防安全部门验收要求,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做好“明厨亮灶”工作,协助出租方获得餐饮服务量化分级A级食堂单位资格。承租方负责出资对出租方使用场地进行装修,并提供满足食堂运营的全部软件硬件设置(含厨房设备、家具、餐具厨杂、空调等),出租方不做额外投入。
7.A、B、C、D区域逐步开放使用,月度租金缴纳计算面积依据已开放使用区域,尚未开放使用区域面积不纳入,开放使用区域由出租方认定。当月租金应在上月的30号前缴纳,水电燃气费在下个月的15号前缴纳。
8.承租方应免费提供线上点餐订餐系统, (略) 患者提供电话订餐、APP订餐服务,下单后自动出订餐小票,根据订餐信息提供 (略) 病区服务。在经营过程中,出租方对点餐订餐系统有优化建议的,承租方应配合实施且承担相应的费用投入。
9.在合同期限内购买餐饮业保险并维持报销的效力。对租赁物业场地的使用和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而投保的身体伤害、人身侵害及财产损失的保险,投保金额每次事故赔偿额不低于100,000元人民币或累计赔偿金额不得低于30,000,000元人民币。
10.出租期限为5年。合同釆取“3+2”模式。在合同期限内实行考核制度,承租方合同履约为优秀(平时考核占70%、年度考核占30%)及ABCD区域均已投入使用,则方可续签。如未达到考核标准,则合同终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租方按规定退出经营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合同期满或不再续约的,出租方收回该物业重新公开招租。免租期计入出租期限内。
11.意向承租方在收到《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租赁押金*元人民币,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A区域店面装修改造工程和D区域设施设备添置并达到使用条件(不计入出租期限内)。B、C区域的投入使用应按照第5款出具的承诺函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承租方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或未能按时足额向出租方支付租赁押金的,出租方有权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承租资格。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12.承租方所有工作人员均要求具有健康证,其与出租方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
13.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出租方不向承租方承诺食堂就餐人数和营业收入。承租方按照要求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要求在经营场所安装智能电表,获得的数据无偿对接到出租 (略) 中),出租方后续依据月度满意度、节能控电及整体评价情况在合同中设置减免条款。
14.承租方应具有订餐系统、自助收费系统、收费刷卡系统,就餐人员的餐费通过收费刷卡系统由承租方统一收取。本项目主要为患者提供膳食服务为主,以提供给出租方员工膳食服务为辅,后续根据出租方食堂餐厅运营方案调整,若涉及到出租方员工使用员工卡刷卡消费情况,则需要与出租方“一卡通”系统对接并签订补充合同,由系统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15. (略) 餐饮服务业态,努力打造多样化的特色美食街,在经出租方批准且保证餐饮质量前提下,承租方可以采取合作方式引入特色餐饮档口。
16.承租方的食材来源及采购须接受出租方监管和指导,配合出租方完成政府的年度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指标。承租方须遵守食品原料采购制度,设置专职采购员。所有原材料应通过出租方核准的采购商进行采购。
17.承租方所购入的原材料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标识、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其中,肉制品须实行地点采购并提供定点采购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检验检疫合格证、许可证等。蔬菜、瓜果采购须在具备检测条件的生产 (略) 场采购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方面有关规定。各种主食材料(米面等)、辅料、调味品及卫生消毒用品、消耗品等指定商品和采购渠道,并提供产品的品牌和供应商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材料,保证质量、杜绝使用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及过期产品。如出现故意采购不良肉类、过期农副产品后仍对其处理加工掩盖原材料劣性, (略) 内售卖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并报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18.承租方的所有采购均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合同副本或复印件备案。承租方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相关规定坚持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所购物料须具备相应证明材料(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等),做好索证索票台账,建立档案。配合第三方监管机构进行原材料的农残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19.在遇到恶劣天气、疫情爆发等不可预见客观因素情况下,要求具备在2小时内供应1000份盒饭的能力。
20.菜品价格由承租方确定并报出租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售卖,在菜品售卖现场明码标价,未说明理由并未经出租方批准不得随意涨价,有违反上述情况的,承租方要缴纳该出品最高售价的10倍罚款处罚。每餐设置有高中低档菜式搭配,饭菜价格适中。
21.经出租方批准后承租方可在承包范围内设置水吧、鲜花鲜果售卖点和粮米油盐售卖专区等。不经批准擅自售卖的,出租方有权要求责令停止售卖并整改。
22.承租方负责服务范围内的清洁卫生,须承担经营过程中生产的食品和生活垃圾级及废品的收集、清理、外送和无害化处理等。有义务维护食堂厨具设备正常使用,配合出租方进行餐饮设施设备用电安全检测,保障食堂排污管道畅通,定期疏通堵塞的排污管道和洒去油粉,定期清理沉淀池和隔油池,保证厨余垃圾站内部和外部清洁卫生,定期清洁垃圾站外地面油渍污迹。做好承租区域内的四害消杀工作和绿植配置养护工作。配合出租方落实承租场地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
23.在经营期内,承租方应会同出租方负责维护和维修场地使用条件和现场使用的餐饮服务相关的设施设备,修缮的范围包括:(1)厨房、餐厅的电灯、插座、水管、水龙头等,天花、墙体、下水道等,下水道、油污、油烟管道、烟囱清理等,各类管道检测及疏通等;(2)厨房厨具设备自交付后的维修、维护、更换费用、零配件更换、厨具更换、用餐餐具损耗更换等。
24.为摸清出租方的国有资产出租运营情况,承租方须按月度或季度营业数据(加盖承租方公章)及时上报出租方主管部门的指定邮箱。如发现承租方故意虚报、瞒报情况且无合理解释的,承租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承租方进行财务审计。
25.合同期满终止或合同履行期间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腾出场地。腾出场地前承租方应当负责场地内的杂物、污渍清理干净,且对于场地内承租方增加的且已经与场地形成附合的设备设施,承租方不得拆除,承租方应将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
26.因承租方装修进度慢,生产力不足等原因导致超出约定日期的,根据超出时间出租方有权按1000元/天的违约金在租赁押金中扣除,租赁押金不足以扣除的,承租方应马上予以补齐。逾期累计三十天的,按承租方严重违约处理,出租方有关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须赔偿出租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向出租方按50%的租赁押金进行赔偿。
其他补充说明 租金面积为1660平方米(其中:一楼膳食餐厅A区430㎡、一楼膳食餐厅B区300㎡、门诊二楼室外C区50㎡、负一楼厨房D区880㎡)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综合评审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要求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含)以上且成立时间5年以上。
2.意向承租方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
3.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www.http://**)等渠道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4.意向承租方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文件:税务局出具的2022年纳税证明文件、缴纳社保证明或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自营或合作的中央厨房(配送中心)。如为自营场地,则提供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场地协议、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如为合作的单位场地,则提供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中*方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主体业态为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6. (略) 提供多样性餐饮服务,本项目不接受深圳大学 (略) 现有食堂 (略) 、授权单位报名(原租户除外)。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擅自转租、分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5.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6.“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1点要求材料;
7.“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点要求材料;
8.“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3点要求材料;
9.“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4点要求材料;
10.“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5点要求材料;
1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1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联合产 (略) 地址 (略) 南山 (略) 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 林小姐;郭先生 联系方式 0755-*;0755-*
监督电话 0755-*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大学 (略)
地址 (略) 龙岗区平湖 (略) 1号

交易保证金

金额 7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 (略) , (略) 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 (略) 地址:http://**#/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 2024年07月01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出租方基本概况
深圳大学 (略) 是深圳大学第二家 (略) ,位于龙岗区平湖 (略) 1号,占地面积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平方米,床位2000张。截止2023年10月,医院平均日门诊量1500人次,住院患者550人,在职员工1200人。
2.承租方工作人员有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对承租方处以相应的罚款:
2.1_Ⅰ类违规行为(罚款100元/次):
(1)在工作岗位上睡觉;
(2) (略) 范围有不文明、不礼貌行为;
(3)在工作岗位上玩手机;
(4)在岗位上饮食;
(5)不服从出租方管理者的合理要求;
(6)一般行为不检(参照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7)员工当值时没有按规定佩戴自己工作证件;
(8)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穿戴工作衣帽、手套、口罩,佩带戒指、手表等裸露在外的饰物;
(9)库房食材、调味、工具等摆放不整齐;
(10)标签的标称与实物不符;
(11)查岗时一般岗位缺岗【每超15分钟】。
2.2_Ⅱ类违规行为(罚款200元/次):
(1)医院内与服务对象争吵,言行粗暴 ;
(2)酒后返岗或当班时喝酒 ;
(3) (略) 范围吸烟 ;
(4)承租方不能通过出租方节能情况考核;
(5)不按时清理隔油池、消杀 ;
(7)食堂内的清洁卫生不达标 ;
(7)一周内超过5次被科室、病人有效投诉 ;
(8)售卖食品中发现有异物 ;
(9)菜品未按照审批通过的价格收费 ;
(10)售卖(附赠)的食品、饮料过期或/和变质 ;
(11)较严重的行为不检(参照出租方规章制度的规定)。
2.3_Ⅲ类违规行为(罚款1000元/次):
(1) (略) 内打架斗殴;
(2)结束当天营业,未按要求做好“三关一闭”工作 ;
(3)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
(4)无合格身体健康证 。
2.4_Ⅳ类违规行为(罚款5000元以上/次):
(1)因承租方原因导致食物中毒的;
(2)承租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负责人被处行政拘留3日或以上,或被处5000元以上罚款的;
(3)承租方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导致出租方人员或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或以上);
(4)承租方的工作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一是承租方被出租方扣除罚款后追究涉事员工责任时,向涉事员工收取的罚款不得超过被扣罚款金额的 10%,且不得超过法定标准。二是出租方向承租方收取的罚款由出租方于次月从应付承租方的食堂结算款中予以扣除。
以上除Ⅲ、Ⅳ类以外的首次违规行为,可以先书面警告,后续再次发生则按照上述进行罚款,罚款制度独立于违约条款。对于违约条款及本制度的相关内容,承租方均有义务遵守。
3.违约责任
3.1合同期内,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出租方有权以出租方上一次全额支付的月租金为基数,按日收取0.08%的违约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达到两个月或欠付的租金、水电费合计达到相等于两个月的出租底价(租金*元/月)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3.2合同期内,本项目环境卫生不达标被卫生行政主管机关处罚或者食物(饮品)不符合卫生标准且致人中毒或被行政监督机关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出租方因行政处罚而支出的行政罚款由承租方承担,并向出租方加付行政罚款30%的违约金。
3.3承租方销售商品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者不能提供合法进货渠道的证明文件的,每发现一次,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3.4承租方出售过期食品(饮品)或使用变质、被污染的原材料制作食品(饮品)出售或在制作食品(饮品)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每发现一次,出租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0%要求承租方支付违约金。
3.5承租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制定商品价格,未在出租方指定的期间内整改的,出租方有权根据出租方便民监管委员会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3.6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将场地分租、转租、转包给第三方的,或者由第三方承包经营的,出租方可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承租方支付年租金30%的违约金。
3.7一年内承租方虚报、瞒报经营收入达2次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3.8对于承租方的其它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未按出租方要求整改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每次按月租金的20%支付违约金。
3.9出租方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民法典的规定解除租赁合同时,有权没收承租方缴纳的押金,且没收的押金(押金)不足*元时,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补足。当出租方没收的押金、收取的违约金仍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因承租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时,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3.10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解除的,承租方负责清点并交还所有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设备及用具,同时交还场地及各种锁匙;员工就餐卡的余额,必须与下家交接并结清。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
3.11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或合同履行过程中被解除的,承租方应当在下家进场之日的前一天结束供餐后立即撤离,并将场地交还给下一家。承租方逾期撤场的,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方的押金,并按月租金的200%收取逾期撤场期间的场地使用费。
3.1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任何一方无法维持本项目正常运作,连续超过两个月,双方均有权即时解约,不可抗力指:上级部门或政府当局名义实施或撤销的行动、战争、社会骚乱、动乱、社会暴力活动、破坏活动及恐怖活动。
3.13租赁合同生效后,出租方发现承租方不具备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所规定的意向承租方资格,或者承租方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取得经营所需的法定资质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没收50%的租赁押金,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
4.承租方在经营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出租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无条件退出:
4.1经营期间 (略) 卫生检疫检验部门认定为食物中毒事件或出现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4.2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放假、销售无证食品等违规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
4.3未按规定组织经营方案,经出租方督导、期限整改依然无效的;
4.4经营主体存在转包、挂靠等经营行为的;
4.5 (略) 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略) 带来负面影响的;
4.6 承租方在经营期间,存在瞒报漏报谎报、做虚假台账等行为的。
5.A区物业目前正在使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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