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自然挂告字号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长自然挂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滨工挂-1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 (略) 东侧综保三街南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2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6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不设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4滨工挂-11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准入产业类型,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与长乐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滨工挂-11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准入产业及经济指标: 2024滨工挂-11号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工业性物流仓储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年产值不低于*元/亩、年税收不低于*元/亩。具体以《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为准。 其他事项1、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及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代缴的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报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报批费的开票及缴款事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 2、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 3、上述地块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会同区土发中心负责。 4、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5、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6、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投产后,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启动监管工作,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7、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 (略)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 (略) 公开有偿处置。 9、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2018〕14号)及《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配比土生产供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建滨海〔2020〕22号)精神,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10、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11、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 (略) 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按本次土地出让单价标准(扣除使用年限)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14.上述地块竞买企业报名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建设主管部门同时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及《 (略) 建设专项协议》,如未签订协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建设要求按协议约定执行。 15、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的挂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9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6、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 17、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417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开户单位: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福建海峡银行长乐支行,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上海浦东 (略) 福州长乐支行
开户账号:*774,*001,*9877,**,**
宗地编号: | 2024滨工挂-11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 (略) 东侧综保三街南 (略) 西侧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32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2.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6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09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
备注: 加价幅度为*元,不设保留价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024滨工挂-11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准入产业类型,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及与长乐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签订的《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8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滨工挂-11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09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2日 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准入产业及经济指标: 2024滨工挂-11号准入产业类型为农副食品加工业、工业性物流仓储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年产值不低于*元/亩、年税收不低于*元/亩。具体以《项目投资履约监管协议书》为准。 其他事项1、上述地块成交价款包括土地取得费和出让业务费等(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契税及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代缴的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报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缴纳。植被恢复费等林地报批费的开票及缴款事宜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 2、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 3、上述地块按现状供地,交地工作由属地乡镇街道会同区土发中心负责。 4、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申请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 5、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6、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长乐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投产后,由地块所在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启动监管工作,税务部门依法征收。 7、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2020〕748号) (略)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政办规〔2022〕7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交由长乐区政府组 (略) 公开有偿处置。 9、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2018〕14号)及《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配比土生产供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建滨海〔2020〕22号)精神,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10、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 (略) 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11、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按照《福州 (略) 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2020〕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12、上述地块竞得人必须出具承诺函,承诺将来因政府建设需要,需征用地块的部分或全部土地,竞得人应无条件配合政府征收并自行负责拆除涉及的建筑物,政府按本次土地出让单价标准(扣除使用年限)加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外,仅对地面建筑物进行补偿,设备搬迁损失等其他各项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上述地块绿色建筑具体建设要求、建设标准、监督检查和验收等事项由建设主管部门予以落实。 14.上述地块竞买企业报名申请时应书面承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与建设主管部门同时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及《 (略) 建设专项协议》,如未签订协议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建设要求按协议约定执行。 15、本次国有建设用 (略) 上挂牌出让的挂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工作由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持并组织实施。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应于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9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至5:30携带本人身份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16、竞买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挂牌出让文件,并在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内向挂牌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护照)、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汇至指定的账户)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在规定的期 (略) 上交易 (略) 上报价和竞买。 17、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长乐区文武砂 (略) 201号福州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417室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1-*
开户单位: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福建海峡银行长乐支行,中信银行福州长乐支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上海浦东 (略) 福州长乐支行
开户账号:*774,*001,*9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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