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孟飞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与孟飞债权转让暨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以下简称“中信 (略) ”)与孟飞于2024年6月1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甘肃Y*-41),中信 (略) 已将其对本公告清单所列对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债权项下的全部从权利依法转让至孟飞。
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其权利义务承继人应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孟飞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担保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4/5/20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孳生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略) | 6,* | 1,* | 3,* | * | 11,* | 任美丽、周文明 | 出质人: (略) ;质押物:出质人与中铁六局集团呼 (略) (略) 直属第八项目部签订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所产生的1565.*元应收账款。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5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0931-*
联系地址: (略) 城 (略) 225号
孟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西固区山丹街755号7室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孟飞
2024年6月18日
根据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以下简称“中信 (略) ”)与孟飞于2024年6月14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甘肃Y*-41),中信 (略) 已将其对本公告清单所列对债务人、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债权项下的全部从权利依法转让至孟飞。
现将债权转让的事实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义务人或其权利义务承继人应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向孟飞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担保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标的债权清单
债权基准日:2024/5/20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余额 | 利息 | 孳生利息 | 代垫费用 | 债权合计 | 保证人 | 抵/质押物 |
1 | (略) | 6,* | 1,* | 3,* | * | 11,* | 任美丽、周文明 | 出质人: (略) ;质押物:出质人与中铁六局集团呼 (略) (略) 直属第八项目部签订的《工业产品买卖合同》所产生的1565.*元应收账款。 |
注:1、本公告清单内债权基准日为2024年5月20日,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2、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协议及生效法律文书的计算为准。3、上述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0931-*
联系地址: (略) 城 (略) 225号
孟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西固区山丹街755号7室
中国中信金融 (略) (略)
孟飞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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