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竞价报废处置71辆车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71辆车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71辆车)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71辆车 | ||
产权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略) 71辆大型客车, 具体以明细清单为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7日8点30分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24日16点00分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规则 | 加价幅度500元/次 |
竞买人条件 | 竞标人应为杭州地区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标的成交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竞价成交款(户名: (略) (略) ,账 号:*80,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 ||
注意事项 | 1、特别提醒: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竞价成交即表示竞得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 2、本次竞价的车辆均为报废残值估价,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均不在竞价范围内。 3、标的竞价成交后,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竟得人承担。机动车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机动车违章、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竟得人自行承担。 4、竟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产权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竟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5、竟得人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相关要求。 6、竟得人负责报废回收机动车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并承担机动车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7、竟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产权方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受让方刑事责任。 8、若车辆涉及资料不全的,竟得人自行补办或协商委托方提供相关证明,需要调出信息资料的,竟得人到当地车管所了解咨询。 9、产权方对产权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竞价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竟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0、本次竞价,产权方只提供税率3%的成交款发票。 11、其他9辆车需7月底交车处置(详见车辆明细表)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5日09点00分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6月25日11点00分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缴纳投标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济文*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饶智美* |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71辆车)项目产权交易公告 |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项目名称 | 整体竞价报废处置71辆车 | ||
产权类型 | 交通运输工具 | 交易方式 | 竞价 |
标的基本情况 | (略) 71辆大型客车, 具体以明细清单为准。 |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17日8点30分 | ||
报名结束时间 | 2024年6月24日16点00分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规则 | 加价幅度500元/次 |
竞买人条件 | 竞标人应为杭州地区范围内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个人报名)。 | ||
报名须知 | 详见竞价须知竞价规则 | ||
付款方式 | 标的成交后,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付清竞价成交款(户名: (略) (略) ,账 号:*80,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 ||
注意事项 | 1、特别提醒:有意向的竞买人请亲自到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竞价成交即表示竞得人接受标的现状,自愿承担标的的瑕疵和风险。 2、本次竞价的车辆均为报废残值估价,标的物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车辆号牌均不在竞价范围内。 3、标的竞价成交后,转移报废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牵引费、拆解费、人工费、工器具费、手续办理资料及工本费等一切相关成本费用均由竟得人承担。机动车转移过程中若产生的机动车违章、碰擦、损毁等一系列车辆及人员安全责任均由竟得人自行承担。 4、竟得人对接收的报废汽车,必须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第715号令)及《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如发现有违规现象,产权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由竟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5、竟得人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相关要求。 6、竟得人负责报废回收机动车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并承担机动车处理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7、竟得人出具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为伪造证明,没收履约保证金,产权方有权要求索赔并追究受让方刑事责任。 8、若车辆涉及资料不全的,竟得人自行补办或协商委托方提供相关证明,需要调出信息资料的,竟得人到当地车管所了解咨询。 9、产权方对产权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竞价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竟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0、本次竞价,产权方只提供税率3%的成交款发票。 11、其他9辆车需7月底交车处置(详见车辆明细表) |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4年6月25日09点00分 | ||
竞价结束时间 (延时阶段除外) | 2024年6月25日11点00分 | ||
保证金缴纳账户 | 金额: * 元 | ||
户 名: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产权类 | |||
开户行:杭州银行建德支行 | |||
帐 户:*3284-0009 | |||
竞买人预交标的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保证金只允许用户名和竞买人一致的银行账号转账支付,不得使用现金支付,保证金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退还一律按照供应商缴纳投标保 (略) 径、银行帐号“原路返还”。报名多个标项的,保证金须按标项分笔缴纳,不得叠加。竞买人报名时须将保证金交纳凭证上传至系统。联系电话:0571-* | |||
保证金退付 | 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竞价保 (略) 径无息退还;竞得人的竞价保证金在上传合同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 竞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竞得人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二)无故拒签合同的; (三)不履行报价承诺的; (四)提供虚假材料的; (五)发生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况的。 若前述保证金、赔偿金仍不能弥补产权所有人损失的,产权所有人有权要求竞得人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 ||
项目组说明 | 当前标项是否属于项目组:否 | ||
产权所有人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钱济文* | ||
交易机构 | 名称 | (略) (略) 建德分中心 | |
(略) | 名称 | (略) 国有(集体) (略) ( (略) ) | |
联系人及电话 | 0571-*/0571-* | ||
监督部门 | 名称 | (略) (略) | |
联系人及电话 | 饶智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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