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蒙(2020)海勃湾区不动产权第*号土地中的部分使用权。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4平方米,乌海自然资源局已批复同意将原证的土地使用权分割,本次转让其中*.95平方米。本次转让土地被拆分为地块南与地块北;地块南面积为*.31平方米(地表围墙:长度132.86米,高度1.7米,宽度0.24米)。地块北面积为*.64平方米(地表围墙:长度195.12米,高度1.7米,宽度0.24米;硬化面积为:6190平方米)。本次土地转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就两个地块分别重新办理新的土地证书。土地权利性质:出让;用途:工业用地。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规划开发,请受让方充分关注权属转移登记相关风险。 2、转让标的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交易机构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转让方提供的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转让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转让标的移交的凭据。 3、除本公告披露的瑕疵外,转让标的还可能存在潜在或隐蔽的瑕疵,潜在或隐蔽的瑕疵包括欠缴税费、权证缺陷等历史问题(如不能办理产权、未做产权变更或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以及其他瑕疵等,转让标的以现场实物为准。 4、转让标的虽已经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土地使用权面积等数据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转让成交后,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转让标的不能正常办理交割手续的,交易双方解除合同,转让方、受让方及交易机构均不承担责任,受让方支付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额无息退还。 6、请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标的情况。标的展示时间:项目挂牌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标的勘验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 7、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产业规划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到有关部门咨询,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资产。 8、受让方违反公告内容或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9、以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转让方与中心均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各意向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不动产登记和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