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宣汉县胡家、普 (略) 内停车泊位30年经营权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川中普公告2024拍字7号
经宣汉县人民政府批准,宣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委托人组织实施宣汉县胡家、普 (略) 内停车泊位经营权项目, (略) 以下简称拍卖人受委托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在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http://**)以网上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现场拍卖的方式,对宣汉县胡家、普 (略) 内停车泊位30年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坐落 | 乡镇数(个) | 经营期限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备注 |
1 | 宣汉县胡家、普 (略) 内停车泊位30年经营权 | 宣汉县各乡镇 | 31 | 30年 | *.8280 | 500 | 经营权以现状拍卖(详见清单)。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具备停车场服务经营范围);
(二)竞拍人需具备与该停车位经营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竞买: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重点关注名单”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
3.其他依法禁止参与竞买情形的。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价。
三、拍卖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拍卖方式:有底价增价拍卖。
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5:30(拍卖会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地点: (略) 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厅。
四、展示时间和地点
(一)展示地点:标的物就地展示宣汉县胡家、普光等31个乡镇。
(二)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卖会前1天止。
五、参与竞买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获取拍卖文件
竞买人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16:00时前通过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竞 (略) 络上下载并签字确认后在拍卖会开始前递交给拍卖人。
(二)报名及缴纳保证金
1.意向竞买人应于2024年6月25日16:00时前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略) 上报名、获取保证金缴纳账户及相关账户信息并缴纳竞买保证金、查询并打印保证金到账凭证(宣汉县 (略) 保证金到账打印凭证),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6:00时。
特别提示1.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前,必须先登录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按照“竞买人操作指南”完成注册及报名。竞买人应详细阅读“竞买合同”“竞买须知”“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竞买人一经报名成功,视为完全同意并接受全部拍卖文件约定内容条款。2.如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科(0818-*)。
2. 竞买保证金:*元。
(1)买受人所交保证金:买受人按照约定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履约保证金后,由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退还(不计息)。
(2)竞买人未竞得标的物:拍卖会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全额退还(不计息)。
(三)拍卖会入场程序
请有效竞买人于2024年6月25日16:00至2024年6月26日12:00到宣汉县骏杰汽贸园1号楼6楼会议室,由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及委托人以系统生成有效报名名单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的有效竞买人于2024年6月26日15:00之前到宣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二厅,入场领取竞买号牌。
六、竞拍标准和方法
拍卖人对本次标的物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起拍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确定本次拍卖会公告的价格为起拍价,标的物设有保留价,当最终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不成交,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不公布保留价。
七、拍卖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
(一)成交价款支付方式:买受人应在特许经营协议签署后12个月内向委托人指定的账户支付特许经营权价款。具体分期支付时间节点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特许经营权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二)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宣汉县财政局;开户行:邮政银行宣汉县支行;账号:*111;备注:拍卖成交价款。
(三)佣金支付方式:本次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成交价1‰支付,买受人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到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银行达州宣汉支行;账号:* 备注:拍卖佣金。
八、成交确认手续办理
(一)拍卖标的经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需现场在“拍卖笔录”“拍卖成交清单”“成交确认书”等资料上签字确认。
(二)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及佣金支付成功后,委托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买受人签订《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后,由委托人将标的资产经营权交付买受人,由委托人与买受人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竞买申请。凡参与竞买的申请人须对本公告、竞买须知内容全面了解、完全接受、不持异议,必须承认起拍价,报价规则详见拍卖文件。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可在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http://**)下载〕,申请人应认真审阅、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拍卖文件的详细内容及有关要求。公告发布后可能出现延期、中止、终止等变更情况,为保障各竞买人顺利参加本次拍卖活动,敬请各竞买人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查阅相关公告信息,并按要求完善相关事项。
十、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达州晚报等媒体发布,内容不一致的,以在宣汉县公共资源 (略) 公告为准。
十一、竞买咨询及技术电话
竞买申请人如对本次拍卖经营权有疑问的,可向拍卖人或委托人咨询; (略) 技术问题等有疑问的, (略) 咨询。
竞买咨询电话: (略) :*,现场踏勘服务专线陈先生:*。 (略) (略) 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18-*。
(略)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