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标公示
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中标公示
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18日 拍卖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24-1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同岳镇圣水村南侧、国道G240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3.*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200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3.* | ||||
受让单位 | 河北创 (略) |
宗地编号 | 2024-13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 (略) 子口、沱阳南环大道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6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800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6 | ||||
受让单位 | 吾城微脑(河北) (略) |
宗地编号 | 2024-26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 (略) 子口、沱阳南环大道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2.*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863.5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2.* | ||||
受让单位 | 饶阳县 (略) |
宗地编号 | 2024-27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 (略) 子口、沱阳南环大道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556.92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1.* | ||||
受让单位 | 河北臻 (略) |
二、公示期:2024年6月19日 至 2024年6月2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饶阳 (略) 13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1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
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
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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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4年5月28日 至 2024年6月18日 拍卖出让4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2024-1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同岳镇圣水村南侧、国道G240东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3.*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200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3.* | ||||
受让单位 | 河北创 (略) |
宗地编号 | 2024-13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 (略) 子口、沱阳南环大道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6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1800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6 | ||||
受让单位 | 吾城微脑(河北) (略) |
宗地编号 | 2024-26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 (略) 子口、沱阳南环大道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2.*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863.5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2.* | ||||
受让单位 | 饶阳县 (略) |
宗地编号 | 2024-27号 | 地块位置 | 饶阳县王 (略) 子口、沱阳南环大道北侧 | 土地用途 | 工业 |
土地面积(公顷) | 1.* | 出让年限 | 50年 | 成交价(万元) | 556.92 |
明细用途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 | 1.* | ||||
受让单位 | 河北臻 (略) |
二、公示期:2024年6月19日 至 2024年6月23日
三、 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饶阳 (略) 137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18-*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子邮件:
饶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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