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轨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拍卖租服务供应商库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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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轨道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拍卖租服务供应商库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中达 (略) 受南通 (略) 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对南通 (略) 拍卖(租)服务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址: (略)

2.2标段划分和比选范围:不分标段;为比选人提供线下拍卖(租)服务和线上竞价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前项目移交、项目策划、拍卖(租)方案的编制、拍卖(租)文件编制、信息披露、报名登记(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组织拍卖会、咨询看样、标的物成交后移交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中选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服务对象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计划,按时完成拍卖服务,并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比选人考评合格后,在不改变结算费率的前提下方可续签。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3.2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商务部门年检合格。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许可证》。

3.3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其他

3.4.1比选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3.4.2参选人不得和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如出现前述情况,参选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参选人参与开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参选人的参选资格。

3.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方居民身份证,*@*q.com(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 (略) 。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崇 (略) 158号地铁大厦1502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比选人可以对参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参选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选人参选资格,并列入南通 (略) 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南通 (略)

地 址: (略) 崇 (略) 158号地铁大厦1808室

联 系 人: 苏女士

比选人联系电话: 0513-*

招标代理单位: 中达 (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0.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轨 (略) (http://**)发布。

1.比选条件

中达 (略) 受南通 (略) 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现对南通 (略) 拍卖(租)服务供应商库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地址: (略)

2.2标段划分和比选范围:不分标段;为比选人提供线下拍卖(租)服务和线上竞价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拍前项目移交、项目策划、拍卖(租)方案的编制、拍卖(租)文件编制、信息披露、报名登记(法规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组织拍卖会、咨询看样、标的物成交后移交及其他相关后续服务。中选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服务对象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计划,按时完成拍卖服务,并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详见用户需求书)。

2.3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一年合同到期后,经比选人考评合格后,在不改变结算费率的前提下方可续签。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3.2依法设立的拍卖企业,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并经商务部门年检合格。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拍卖经营许可证》。

3.3具有中国拍卖行业协会颁发的A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4其他

3.4.1比选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

3.4.2参选人不得和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

3.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如出现前述情况,参选人应当做好协商,于开标时选出一个参选人参与开标,如不能按时选出的,比选人有权否决所有相关参选人的参选资格。

3.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参选人,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方居民身份证,*@*q.com(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获取电子比选文件,具 (略) 。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7.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崇 (略) 158号地铁大厦1502室。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其他

比选人可以对参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并核查参选人所提供合同或证明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参选人参选资格,并列入南通 (略) 负面清单,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投标。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南通 (略)

地 址: (略) 崇 (略) 158号地铁大厦1808室

联 系 人: 苏女士

比选人联系电话: 0513-*

招标代理单位: 中达 (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10.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南通轨 (略) (http://**)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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