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1000万吨砂石拍卖销售公告
关于九江市赣鄱砂业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1000万吨砂石拍卖销售公告
为加强推进202 (略) (略) 集团客户砂石销售业务,确保年度开采销售流程的有序与稳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客户砂石销售情况及20 (略) 场实际,特制订2024年度首次*吨砂石拍卖销售实施方案。
一、销售方式
(一)分段额定拍卖销售
本年度鄱阳湖许可砂石开采总量为*吨, (略) (略) 将其中*吨实行拍卖销售,剩余可采量根据情况再行安排销售。具体时段和数量如下表:
时间段 | 数量(万吨) |
7月1日-8月25日 | 1000 |
(二)合作伙伴客户定义及客户招选报名
1.合作伙伴客户特指 (略) 场监督 (略) (企业) (略) (略) 签订《2024年度砂石原材料供应合同》的公司(企业)。
2.参加招选的客户应是指 (略) 场监督管理 (略) (企业),并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破产状态,且账户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与招选的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指定业务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文件)均应提供一份复印件, (略) 公章及相应签名。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返还,《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一份身 (略) 存档保留。
4.通过资质审核的客户可领取1份竞标单和入场函(限2人以内,指定业务代表人必须参加)
5.报名时限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9日下午17时整。
6.2024年度额定拍卖销售计划招选多家合作伙伴客户。意向客 (略) (略) 的指定账户汇入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打款成功视为参与报名招选。
(三)拍卖方式
1. (略) 按登记顺序发放相对应的号码牌,并签署承诺书。
2.根据报名数量现场公布合作伙伴客户数量。
3.本次拍卖现场公布销售底价,客户采取现场举牌的方式认可本期销售价格,如认同的客户数量多于预定的合作客户数量,公司会加价一次。
4.本次拍卖加价本期金额单位为*/吨,直至达到预定的合作客户数量为止。
5.若无价格响应或最终价格相应客户数量较多,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合作伙伴客户。
(四)资金的支付
1.合作伙伴客户确定后24小时内,应缴纳*元(其中*元为保证金,*元为购砂预付款)至指定账户。
2.未成为合作伙伴客户的,其报名保证金在客户招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回原汇款账户。
二、拍卖地点
(略) 赣鄱砂业集团大会议室( (略) 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金鹏城3期A1栋18楼)
三、汇款账户
企业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白水湖支行
账 号:*888。
四、价格
(一)2024年度首次*吨砂石销售价格以拍卖的最终价格为准,该价格为含税价格。
(二) (略) 场价格重大波动,本公司根据《 (略) (略) (略) 场浮动价格决策机制》调整砂石价格。
五、销售任务
(一)合作伙伴客户需在7月1月至8月25日内完成其所拍卖取得的砂石销售(*吨砂石依据合作伙伴客户数量进行均分)。公司根据计划期间水文条件及生产能力设定额定销售量,计划销售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7月1日至7月20日(第一阶段)、7月21日-8月8日(第二阶段)和8月9日-8月25日(第三阶段),三个阶段合作伙伴客户分别应完成各自均分量的40%:40%:20%。具体销售计划如下表(并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合作伙伴客户销售进度表
均分销售量 | 7月1日至20日 | 7月21日至8月8日 | 8月9日至8月25日 |
X | X*40% | X*40% | X*20% |
(二)若客户在销售进度上未能达标, (略) 会以书面形式进行提醒,若连续两个阶段未完成销售目标,公司有权收回该客户剩余销售量,并重新分配给其他客户。本合同期内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量,本公司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已缴纳的销售保证金(*元)。
(三)凡提前完成合同约定销量的合作伙伴客户,公司可将计划外的量予以自由申报,超额申报的船舶将享有优先配载权。
(四)合作伙伴客户拍卖所得的销售量严禁向第三方转卖。
六、运输船舶要求
(一) 客户委托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航行和营运标准, (略) (略) 进行登记。
(二) 严禁自卸驳、平板驳及无水槽类型的船舶参与运输。
(三)为保障生产及运输安全,船舶配员和船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已委托的运输船舶信息将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若发现合作伙伴客户委托的承运船舶擅自改造船体数据,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在采区的承运资格,合作伙伴客户应自行承担对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七、销售管理细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开始接受承运船舶的看船登记(预排号)。各承运船舶可自行决定是否登记,完成登记后可离港。登记信息仅在有合作伙伴客户委托时有效,否则作废。开采后,已有委托信息的船舶需按时到达指定水域待命,未按时到达的需重新登记。
(二)合作伙伴客户在签订协议后,即可发送委托订单,但仅限于已登记的船舶。委托未登记船舶的订单将视为无效。
(三)合作伙伴客户应确保采购预付款充足,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货款时,需及时补充,每次补充不低于人民币*元。若预付款不足, (略) (略) 有权暂停供货,同时委托也视为无效。
(四)若船舶未经干舷复核即离港,将立即取消其在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且暂停合作伙伴客户的销售业务,并有权要求合作伙伴客户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若船舶出现恶意超载行为,公司将有权暂停或取消其订单,直至整改完成。若船舶三次以上恶意超载, (略) 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合作伙伴客户应自行承担对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八、砂石品质说明
鉴于本公司提供的砂石为天然未加工原材料,因此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等相关规定的限制。砂石装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完成。
九、联系方式与联络机制
(一)合作伙伴客户应指定业务代表,并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略) 场开发部进行对接。以下是 (略) 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 胡 凯,联系电话:*;
周国霞,联系电话:*。
(二) (略) (略) 仅受理指定业务代表的业务请求。
(三)若合作伙伴客户需更换业务代表,需重新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确认, (略) 场开发部部存底备案。
十、方案有效期及合同管理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有效。
(二)本方案中提及的《2024年度砂石原材料供应合同》有效期在合同中另行确定。合同到期后, (略) (略) 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连同销售保证金一并无息退还。
(三)合作伙伴客户如需提前终止协议,需提交书面申请,收到申请后协议将自动终止,其所缴销售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略) 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退还。
(四)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非主观因 (略) (略) 无法继续或持续供应砂石,不视为违约,由合作伙伴客户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 (略) (略) 所有。
为加强推进202 (略) (略) 集团客户砂石销售业务,确保年度开采销售流程的有序与稳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客户砂石销售情况及20 (略) 场实际,特制订2024年度首次*吨砂石拍卖销售实施方案。
一、销售方式
(一)分段额定拍卖销售
本年度鄱阳湖许可砂石开采总量为*吨, (略) (略) 将其中*吨实行拍卖销售,剩余可采量根据情况再行安排销售。具体时段和数量如下表:
时间段 | 数量(万吨) |
7月1日-8月25日 | 1000 |
(二)合作伙伴客户定义及客户招选报名
1.合作伙伴客户特指 (略) 场监督 (略) (企业) (略) (略) 签订《2024年度砂石原材料供应合同》的公司(企业)。
2.参加招选的客户应是指 (略) 场监督管理 (略) (企业),并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破产状态,且账户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参与招选的客户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公司法人身份证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指定业务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文件)均应提供一份复印件, (略) 公章及相应签名。营业执照(副本)及身份证原件经审核后返还,《指定业务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一份身 (略) 存档保留。
4.通过资质审核的客户可领取1份竞标单和入场函(限2人以内,指定业务代表人必须参加)
5.报名时限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至2024年6月9日下午17时整。
6.2024年度额定拍卖销售计划招选多家合作伙伴客户。意向客 (略) (略) 的指定账户汇入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元,打款成功视为参与报名招选。
(三)拍卖方式
1. (略) 按登记顺序发放相对应的号码牌,并签署承诺书。
2.根据报名数量现场公布合作伙伴客户数量。
3.本次拍卖现场公布销售底价,客户采取现场举牌的方式认可本期销售价格,如认同的客户数量多于预定的合作客户数量,公司会加价一次。
4.本次拍卖加价本期金额单位为*/吨,直至达到预定的合作客户数量为止。
5.若无价格响应或最终价格相应客户数量较多,则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合作伙伴客户。
(四)资金的支付
1.合作伙伴客户确定后24小时内,应缴纳*元(其中*元为保证金,*元为购砂预付款)至指定账户。
2.未成为合作伙伴客户的,其报名保证金在客户招选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回原汇款账户。
二、拍卖地点
(略) 赣鄱砂业集团大会议室( (略) 八里湖新区长虹西大道金鹏城3期A1栋18楼)
三、汇款账户
企业名称: (略) (略)
开户银行: (略) 白水湖支行
账 号:*888。
四、价格
(一)2024年度首次*吨砂石销售价格以拍卖的最终价格为准,该价格为含税价格。
(二) (略) 场价格重大波动,本公司根据《 (略) (略) (略) 场浮动价格决策机制》调整砂石价格。
五、销售任务
(一)合作伙伴客户需在7月1月至8月25日内完成其所拍卖取得的砂石销售(*吨砂石依据合作伙伴客户数量进行均分)。公司根据计划期间水文条件及生产能力设定额定销售量,计划销售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7月1日至7月20日(第一阶段)、7月21日-8月8日(第二阶段)和8月9日-8月25日(第三阶段),三个阶段合作伙伴客户分别应完成各自均分量的40%:40%:20%。具体销售计划如下表(并在合同中予以确定):
合作伙伴客户销售进度表
均分销售量 | 7月1日至20日 | 7月21日至8月8日 | 8月9日至8月25日 |
X | X*40% | X*40% | X*20% |
(二)若客户在销售进度上未能达标, (略) 会以书面形式进行提醒,若连续两个阶段未完成销售目标,公司有权收回该客户剩余销售量,并重新分配给其他客户。本合同期内未能按销售计划完成销售量,本公司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已缴纳的销售保证金(*元)。
(三)凡提前完成合同约定销量的合作伙伴客户,公司可将计划外的量予以自由申报,超额申报的船舶将享有优先配载权。
(四)合作伙伴客户拍卖所得的销售量严禁向第三方转卖。
六、运输船舶要求
(一) 客户委托的船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航行和营运标准, (略) (略) 进行登记。
(二) 严禁自卸驳、平板驳及无水槽类型的船舶参与运输。
(三)为保障生产及运输安全,船舶配员和船面作业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
(四)已委托的运输船舶信息将及时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若发现合作伙伴客户委托的承运船舶擅自改造船体数据,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在采区的承运资格,合作伙伴客户应自行承担对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七、销售管理细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开始接受承运船舶的看船登记(预排号)。各承运船舶可自行决定是否登记,完成登记后可离港。登记信息仅在有合作伙伴客户委托时有效,否则作废。开采后,已有委托信息的船舶需按时到达指定水域待命,未按时到达的需重新登记。
(二)合作伙伴客户在签订协议后,即可发送委托订单,但仅限于已登记的船舶。委托未登记船舶的订单将视为无效。
(三)合作伙伴客户应确保采购预付款充足,当预付款不足以支付货款时,需及时补充,每次补充不低于人民币*元。若预付款不足, (略) (略) 有权暂停供货,同时委托也视为无效。
(四)若船舶未经干舷复核即离港,将立即取消其在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且暂停合作伙伴客户的销售业务,并有权要求合作伙伴客户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五)若船舶出现恶意超载行为,公司将有权暂停或取消其订单,直至整改完成。若船舶三次以上恶意超载, (略) 采区的配载和承运资格,合作伙伴客户应自行承担对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八、砂石品质说明
鉴于本公司提供的砂石为天然未加工原材料,因此不受颗粒级配、细度模数等相关规定的限制。砂石装载完毕后,即视为交货完成。
九、联系方式与联络机制
(一)合作伙伴客户应指定业务代表,并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略) 场开发部进行对接。以下是 (略) 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 胡 凯,联系电话:*;
周国霞,联系电话:*。
(二) (略) (略) 仅受理指定业务代表的业务请求。
(三)若合作伙伴客户需更换业务代表,需重新填写《指定业务代表委托书》,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确认, (略) 场开发部部存底备案。
十、方案有效期及合同管理
(一)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有效。
(二)本方案中提及的《2024年度砂石原材料供应合同》有效期在合同中另行确定。合同到期后, (略) (略) 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连同销售保证金一并无息退还。
(三)合作伙伴客户如需提前终止协议,需提交书面申请,收到申请后协议将自动终止,其所缴销售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略) 将在30个工作日内对客户的预付款余额进行清算,并无息退还。
(四)若因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等非主观因 (略) (略) 无法继续或持续供应砂石,不视为违约,由合作伙伴客户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十一、本方案最终解 (略) (略) 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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