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班山北矿2024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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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班山北矿2024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鲁班山北矿2024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标的名称 鲁班山北矿2024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项目编码 GR2024SC* 转让底价 76.5 元/KG
价格说明 本次转让价格包含:废铁*/kg、废铁屑2元/kg、废铁丝2元/kg、 (略) 2元/kg、废铜线(电机钢线)58元/kg、监测线8元/kg、单体支柱*/kg。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2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资产为①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古蔺县 (略) 所属的管道泵(带电机)、低压馈电开关、燃煤热水锅炉、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等64类设备资产;②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川南煤业 (略) 所属的排污排沙潜水泵、钩床、矿灯充电架、电动葫芦变速总成、喷浆机等 52类设备资产;③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所属的喷浆机、耙矸机、矿用隔爆型可控硅充电机、回柱绞车等83项设备;④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四川省 (略) 所属的局部通风机、刮板运输机、喷浆机、矸石箕斗车等 33 类设备资产。

2.四川省 (略) 所属的7项废旧物资,包括废铁、废铁屑、废铁丝、 (略) 、废铜线(电机铜线)、废监测线、废单体支柱等废旧物资。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废旧物资清单。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元/KG。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古叙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J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江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江 (略) 1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赖旭刚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采矿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T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古叙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第四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4-05-28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76.5 元/KG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转让标的介绍:本次标的物为(一)报废设备:①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古蔺县 (略) 所属的管道泵(带电机)、低压馈电开关、燃煤热水锅炉、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等64类设备资产;②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川南煤业 (略) 所属的排污排沙潜水泵、钩床、矿灯充电架、电动葫芦变速总成、喷浆机等 52类设备资产;③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所属的喷浆机、耙矸机、矿用隔爆型可控硅充电机、回柱绞车等83项设备;④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 子公司四川省 (略) 所属的局部通风机、刮板运输机、喷浆机、矸石箕斗车等 33 类设备资产。(二)废旧物资类:四川省 (略) 所属的7项废旧物资,包括废铁、废铁屑、废铁丝、 (略) 、废铜线(电机铜线)、废监测线、单体支柱(1.2米、1.4米、1.6米)等废旧物资。

2、报废设备类主要存放在宏达煤矿、石屏一矿、观文煤矿及鲁班山北矿;废旧物资类主要存放于鲁班山北矿,少量在鲁班山南矿库房(废旧物资最终结算重量以实际交付过磅数量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未抵押、未担保,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

4、转让价款的支付:宏达煤矿、石屏一矿、观文煤矿及鲁班山北矿废旧设备及鲁班山北矿废旧物资竞拍成功并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鲁班山北矿废旧物资的受让方暂按评估数量乘以最终竞买成交单价后的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交所账户。最终结算金额以转让方、受让方实际交付过磅数量计算为准,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若实际过磅数量超过评估重量,受让方还应支付超出部分重量的对应价款;若实际过磅数量不足评估重量,则退还受让方不足部分重量对应价款。

5、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资产交付并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实际价款后,由与受让方签 (略) 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资产交付及运输。转让方、受让方在签订协议并支付交易价款后,由受让方到古蔺县 (略) 、川南煤业 (略) 、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四川省 (略) 等开展报废设备、废旧物资转运工作。受让方自行拆除提取,转让方全力配合并过磅(废旧物资)。拆除运输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联系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受让方在自资产装车完成,即视同资产已交付,转让方不承担后续风险。

7、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分别为四川报废设备(宏达煤矿、石屏一矿、观文煤矿、鲁班山北矿)*元、废旧物资*元,成功受让后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西南联交所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下的保证金作为一部分交易价款,在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及过磅证明后,将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若有剩余,则由西南联交所原渠道退还给受让方。

9、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10、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等资料。

11、本次转让由古蔺县 (略) 、川南煤业 (略) 、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四川省 (略) 委托四川省古叙 (略) 作为转让方统一组织。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与古蔺县 (略) 、川南煤业 (略) 、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四川省 (略) 各矿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由各矿负责后期转让工作。

12、现场踏勘人员在踏勘前,必须至少在看货日期前1天联系看货联系人,并按要求完善相应资料报备工作,否则无法进场踏勘现场。

13、由于本次处置的标的物部分体积较大,受让方中选后需自行组织搬、转运等工作。

14、进场前受让方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在转让方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

15、现场对废旧设备设施的搬、转运等施工作业不得损坏盗窃堆场周边的设备设施。

16、若涉及成交溢价(总成交单价-总挂牌单价)则报废设备溢价部分的50%计入石屏一矿,溢价部分的25%计入宏达煤矿,溢价部分的10%计入石屏一矿,溢价部分的15%计入观文煤矿;废旧物资溢价部分的50%计入废铁单项单价的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20%计入废铁屑、废铁丝、 (略) 、废铜线(电机铜线)单项单价的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30%计入废监测线、单体支柱(1.2米、1.4米、1.6米)单项单价的溢价部分。

17、各矿看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露霞*(石屏一矿)、谢祥树*(鲁班山北矿)、陈锡文*(观文煤矿)、钟队长*(宏达煤矿)。

18、看货时间:电话联系后根据各矿安排。

19、看货时间批次:上午9:30-11:00,11:00-12:00;下午14:00-15:30,15:30-17:00。

(略) 线安排:根据受让方需求自行安排。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7-0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买卖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清单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鲁班山北矿2024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标的名称 鲁班山北矿2024年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项目编码 GR2024SC* 转让底价 76.5 元/KG
价格说明 本次转让价格包含:废铁*/kg、废铁屑2元/kg、废铁丝2元/kg、 (略) 2元/kg、废铜线(电机钢线)58元/kg、监测线8元/kg、单体支柱*/kg。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20
是否联合转让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3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涉及优先权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概况

1.本次转让资产为①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古蔺县 (略) 所属的管道泵(带电机)、低压馈电开关、燃煤热水锅炉、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等64类设备资产;②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川南煤业 (略) 所属的排污排沙潜水泵、钩床、矿灯充电架、电动葫芦变速总成、喷浆机等 52类设备资产;③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所属的喷浆机、耙矸机、矿用隔爆型可控硅充电机、回柱绞车等83项设备;④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四川省 (略) 所属的局部通风机、刮板运输机、喷浆机、矸石箕斗车等 33 类设备资产。

2.四川省 (略) 所属的7项废旧物资,包括废铁、废铁屑、废铁丝、 (略) 、废铜线(电机铜线)、废监测线、废单体支柱等废旧物资。

标的资产概况
详见废旧物资清单。
该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交易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6: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元/KG。
标的特别提示事项
——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 (略) (http://**)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省古叙 (略)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5J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略)
所在地区 四川 (略) 江阳区
住所/注册地址 (略) 江 (略) 1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赖旭刚
注册资本 15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 其他采矿业
经营规模 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T
批准单位名称 四川省古叙 (略)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第四届董事会第31次会议决议
批准日期 2024-05-28
批准文号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76.5 元/KG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

二、其他披露事项


1、转让标的介绍:本次标的物为(一)报废设备:①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古蔺县 (略) 所属的管道泵(带电机)、低压馈电开关、燃煤热水锅炉、爆型高压真空配电装置等64类设备资产;②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川南煤业 (略) 所属的排污排沙潜水泵、钩床、矿灯充电架、电动葫芦变速总成、喷浆机等 52类设备资产;③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子公司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所属的喷浆机、耙矸机、矿用隔爆型可控硅充电机、回柱绞车等83项设备;④四川省古叙 (略) 下属 子公司四川省 (略) 所属的局部通风机、刮板运输机、喷浆机、矸石箕斗车等 33 类设备资产。(二)废旧物资类:四川省 (略) 所属的7项废旧物资,包括废铁、废铁屑、废铁丝、 (略) 、废铜线(电机铜线)、废监测线、单体支柱(1.2米、1.4米、1.6米)等废旧物资。

2、报废设备类主要存放在宏达煤矿、石屏一矿、观文煤矿及鲁班山北矿;废旧物资类主要存放于鲁班山北矿,少量在鲁班山南矿库房(废旧物资最终结算重量以实际交付过磅数量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未抵押、未担保,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并对标的的质量状况有充分了解,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交易合同》并要求转让方退还已付价款。

4、转让价款的支付:宏达煤矿、石屏一矿、观文煤矿及鲁班山北矿废旧设备及鲁班山北矿废旧物资竞拍成功并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中鲁班山北矿废旧物资的受让方暂按评估数量乘以最终竞买成交单价后的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交所账户。最终结算金额以转让方、受让方实际交付过磅数量计算为准,按照“多退少补”原则,若实际过磅数量超过评估重量,受让方还应支付超出部分重量的对应价款;若实际过磅数量不足评估重量,则退还受让方不足部分重量对应价款。

5、转让标的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资产交付并在转让方收到受让方实际价款后,由与受让方签 (略) 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6、资产交付及运输。转让方、受让方在签订协议并支付交易价款后,由受让方到古蔺县 (略) 、川南煤业 (略) 、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四川省 (略) 等开展报废设备、废旧物资转运工作。受让方自行拆除提取,转让方全力配合并过磅(废旧物资)。拆除运输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联系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方、受让方在自资产装车完成,即视同资产已交付,转让方不承担后续风险。

7、本次产权交易中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8、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分别为四川报废设备(宏达煤矿、石屏一矿、观文煤矿、鲁班山北矿)*元、废旧物资*元,成功受让后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西南联交所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下的保证金作为一部分交易价款,在西南联交所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及转、受双方签订的交易合同及过磅证明后,将扣除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若有剩余,则由西南联交所原渠道退还给受让方。

9、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10、其他事项详见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合同等资料。

11、本次转让由古蔺县 (略) 、川南煤业 (略) 、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四川省 (略) 委托四川省古叙 (略) 作为转让方统一组织。项目交易成功后,受让方应与古蔺县 (略) 、川南煤业 (略) 、四川省古叙煤田 (略) 、四川省 (略) 各矿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由各矿负责后期转让工作。

12、现场踏勘人员在踏勘前,必须至少在看货日期前1天联系看货联系人,并按要求完善相应资料报备工作,否则无法进场踏勘现场。

13、由于本次处置的标的物部分体积较大,受让方中选后需自行组织搬、转运等工作。

14、进场前受让方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安全施工方案,在转让方通过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

15、现场对废旧设备设施的搬、转运等施工作业不得损坏盗窃堆场周边的设备设施。

16、若涉及成交溢价(总成交单价-总挂牌单价)则报废设备溢价部分的50%计入石屏一矿,溢价部分的25%计入宏达煤矿,溢价部分的10%计入石屏一矿,溢价部分的15%计入观文煤矿;废旧物资溢价部分的50%计入废铁单项单价的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20%计入废铁屑、废铁丝、 (略) 、废铜线(电机铜线)单项单价的溢价部分,溢价部分的30%计入废监测线、单体支柱(1.2米、1.4米、1.6米)单项单价的溢价部分。

17、各矿看货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露霞*(石屏一矿)、谢祥树*(鲁班山北矿)、陈锡文*(观文煤矿)、钟队长*(宏达煤矿)。

18、看货时间:电话联系后根据各矿安排。

19、看货时间批次:上午9:30-11:00,11:00-12:00;下午14:00-15:30,15:30-17:00。

(略) 线安排:根据受让方需求自行安排。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不参与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30 万元
保证金说明 ——
交纳截止时间 2024-07-03 16:00:00
交纳注意事项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西南联合产 (略)
开户行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 *1211
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确认受让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冲抵其应向本所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受让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受让方经本所确认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受让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转让方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服务费用

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买卖合同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清单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 动态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项目报名联系人 陶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 (略) (http://**)及第四产权(http://**)为本 (略) 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 (略) 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项目资料查阅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在项目公告期内,需通过本所查阅项目相关资料的,应符合拟查阅项目意向方资格条件要求。

第六条意向方到本所现场查阅资料需要携带的主体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或个人身份证等,并在现场签署文件查阅承诺书,项目资料查阅时不允许拍照或复印资料。

第七条意向方在申请查阅资料时对其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略) 上报名的说明

第八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 (略) (略) 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九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十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十一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 (略) 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资金结算账户为准)。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十二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 (略) 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三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六条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外文文本与中文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中文文本为准。意向投资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汉语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投资方对其翻译的汉语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少数民族语言文本与汉语文本不一致的,以提供的汉语文本为准。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七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 (略) 向 (略) 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略) 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八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 (略) 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 (略) 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九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交易成功;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和集中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的, (略) 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其他方式组织交易的,根据公告披露的方式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二十一条 依据《 (略)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13号),产权交易所主持挂牌交易,其公布的公告、交易规则等文件公开确定了合同成立需要具备的条件,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自该条件具备时成立的, (略) 应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二十三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四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 (略) 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 (略) 网络竞价系统软硬 (略) 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 第八章。

3. (略) 操作风险。 (略) 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 (略) 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 (略) 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 (略) 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 (略) 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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