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翘脂素乙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3项专利申请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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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翘脂素乙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3项专利申请权转让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连翘脂素乙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3项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6-20 挂牌截止日 2024-06-27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3
    标的名称 “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3项专利申请权
    技术领域 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 CN*.4 2023-12-06
    2 视黄酸衍生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CN*.X 2024-03-18
    3 抗坏血酸硅烷基醚衍生物制备与应用 CN*.2 2024-03-18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3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开发有机硅类化妆品功效原料和连翘单体衍生骨关节炎治疗药物。其中机硅类候选功效原料主要包括视磺酸硅烷醇酯和抗坏血酸硅烷基醚两类。连翘单体衍生骨关节炎治疗候选药物为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

    技术效果与指标 初步研究表明,两类有机硅类化妆品功效原料均具有额外的抗衰活性、稳性性和潜在更优的透皮吸收。而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做为孪药,不仅具有氨糖特有的促软骨生成活性,还具有优异的抗炎活性,以及更为优异的药代动力学性质。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以上三个项目,均处于早期研发阶段。其中功效原料领域两个潜在产品,效果良好, (略) 径独特。如能成功,无疑 (略) 场前景。尽管如此,这两类化合物的毒理、长期稳定性、生产成本等尚不明确,且相关改性原料领域,面 (略) 场竞争。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源自天然,适合骨关节炎这种慢性病,市场竞品相对较少,具有较好的潜在应用前景。然而,其体内药效尚需进一步确定,药代、毒理测试尚未完成,制备工艺尚需优化,且还未达到 PCC 阶段,后续还 (略) 要做,未来风险较高。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略) 张永强副教授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团队属于华 (略) ,长期从事有机硅类化妆品功效原料开发和基于天然产物结构改造的新药发现等研究,截止目前,已中请中国专利12项,PCT专利1项,授权中国专利 2项。
    技术负责人姓名 张永强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2013年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现海军军医大学) (略) 药物化学专业,获医学博士学位。后赴美国犹他大学化学系生物有机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2016年1月回国受聘于华东理 (略) ,从事药物化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项、面上项目2项、 (略) 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教育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1项;参编英文论著一部(Targeting Protein-Protein Interactions bySmall Molecules)、中文论著一部(药 (略) 线设计策略和案例解析);在国际核心刊物如J.Am.Chem.Soc., Angew. Chem. Int. Ed.Chem. Sci., Green Chem., Org. Lett., ChemCommun.,J.Med. Chem.等上发表 20 余篇 SCI论文。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华东理工大学拟转让“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三项发明专利申请所有权所涉及 (略)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值(万元) 30.00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经评估,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三项发明专利申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参*万元整(不含税价格)。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19 日止。在使用本报告时,应注意特别事项说明对待估资产价值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基准日 2024-03-20
    评估方法 成本法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30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4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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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附件
  • 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连翘脂素乙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3项专利申请权转让 项目编号 Z*
    项目类型 技术转让
    挂牌起始日 2024-06-20 挂牌截止日 2024-06-27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技术成果数量 3
    标的名称 “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3项专利申请权
    技术领域 先进制造;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
    标的权证类型 其他
    专利申请权
    权证编号 序号 名称 权证编号 申请日 授权日 失效日
    1 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 CN*.4 2023-12-06
    2 视黄酸衍生物及其在化妆品中的应用 CN*.X 2024-03-18
    3 抗坏血酸硅烷基醚衍生物制备与应用 CN*.2 2024-03-18
    项目阶段 研制
    技术成熟度(TRL) TRL3 通过分析和实验研究.对应用设想进行物理验证。
    样品/样机
    是否有试用报告
    项目简介

    本项目旨在开发有机硅类化妆品功效原料和连翘单体衍生骨关节炎治疗药物。其中机硅类候选功效原料主要包括视磺酸硅烷醇酯和抗坏血酸硅烷基醚两类。连翘单体衍生骨关节炎治疗候选药物为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

    技术效果与指标 初步研究表明,两类有机硅类化妆品功效原料均具有额外的抗衰活性、稳性性和潜在更优的透皮吸收。而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做为孪药,不仅具有氨糖特有的促软骨生成活性,还具有优异的抗炎活性,以及更为优异的药代动力学性质。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以上三个项目,均处于早期研发阶段。其中功效原料领域两个潜在产品,效果良好, (略) 径独特。如能成功,无疑 (略) 场前景。尽管如此,这两类化合物的毒理、长期稳定性、生产成本等尚不明确,且相关改性原料领域,面 (略) 场竞争。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源自天然,适合骨关节炎这种慢性病,市场竞品相对较少,具有较好的潜在应用前景。然而,其体内药效尚需进一步确定,药代、毒理测试尚未完成,制备工艺尚需优化,且还未达到 PCC 阶段,后续还 (略) 要做,未来风险较高。
    技术评估内容
    技术团队名称 (略) 张永强副教授团队
    技术团队人数 10人以下
    技术团队简介 本团队属于华 (略) ,长期从事有机硅类化妆品功效原料开发和基于天然产物结构改造的新药发现等研究,截止目前,已中请中国专利12项,PCT专利1项,授权中国专利 2项。
    技术负责人姓名 张永强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021-*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2013年毕业于第二军医大学(现海军军医大学) (略) 药物化学专业,获医学博士学位。后赴美国犹他大学化学系生物有机专业从事博士后研究。2016年1月回国受聘于华东理 (略) ,从事药物化学教学和科研工作。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1项、面上项目2项、 (略) 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教育部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1项;参编英文论著一部(Targeting Protein-Protein Interactions bySmall Molecules)、中文论著一部(药 (略) 线设计策略和案例解析);在国际核心刊物如J.Am.Chem.Soc., Angew. Chem. Int. Ed.Chem. Sci., Green Chem., Org. Lett., ChemCommun.,J.Med. Chem.等上发表 20 余篇 SCI论文。
    技术评估内容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技术成果第三方评价报告(一年以内)
    评估标的 华东理工大学拟转让“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三项发明专利申请所有权所涉及 (略) 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价值(万元) 30.00
    评估机构 上海 (略)
    技术评价报告摘要
    经评估,华东理工大学拥有的“连翘脂素*酰氨基葡萄糖苷的制备与应用”等三项发明专利申 (略) 场价值为人民币300,000元,大写参*万元整(不含税价格)。 本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为1年,自评估基准日2024年3月20日起至2025年3月19 日止。在使用本报告时,应注意特别事项说明对待估资产价值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评估基准日 2024-03-20
    评估方法 成本法
    重要信息披露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类型 法人
    基本情况 法人名称 华东理工大学
    注册地(地址) (略) (略) 130号
    注册资本(万元) *.*
    企业类型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类型 转让
    转让交易条件 交易金额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40.00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结算方式 场外结算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付款要求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为现金转让。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向上海技术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经交易所审核后获得竞买人资格,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意向受让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意向受让申请书》、内部决策等材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则以在线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按照交易规则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上技所在受让方确定后,组织交易双方签订《技术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挂牌信息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5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在线竞价
    会同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通过上海技术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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