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储备粮有限公司报废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重庆市巴南区储备粮有限公司报废资产转让信息公告
(略)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有一批大米加工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仓储设备设施报废转让(详情见附表)。该批机器设备存放于巴南区二圣镇,根据相关要求,现以42.*元挂牌转让,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转让方报价。书面报价低于42.*元的为无效。
一、若在信息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价,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成交;若信息公告期间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取价高者为中标人。
二、为保护转让方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投标人需缴纳*万元(*元)履约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合同价款。其余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转让方在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三、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投标人须自行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投标,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转让方不提供设备的原购买发票。投标人一旦提交书面报价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四、投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终结交易,并将标的物另行处置。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转让标的物由中标人自行拆除、搬迁、运输,在签订交易合同后,接到转让方通知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支付转让方违约金2000元。标的物拆除、搬迁、运输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拆除过程中,造成转让方财物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七、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款项请划入: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巴南鱼洞支行,账号:*21。
八、请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 (略) 巴南区龙海大道200号12-1,投标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8时。以转让方收到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0时。由转让方监督法务部、经营管理部开标后通知中标人。
联系人:陶先生,电话*
信息公告人: (略) (略)
2024年5月9日
(略) (略) (以下简称“转让方”)有一批大米加工设备及附属配套设备、仓储设备设施报废转让(详情见附表)。该批机器设备存放于巴南区二圣镇,根据相关要求,现以42.*元挂牌转让,请投标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转让方报价。书面报价低于42.*元的为无效。
一、若在信息公告期间只有一家报价,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成交;若信息公告期间有两家及以上报价,取价高者为中标人。
二、为保护转让方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投标人需缴纳*万元(*元)履约保证金。若非转让方原因,投标人中标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人后,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合同价款。其余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转让方在投标截止日起5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三、转让方不负责提供转让标的的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数据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品质、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投标人须自行实地踏勘,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并自行承担标的物情况的一切风险后决定是否投标,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
转让方不提供设备的原购买发票。投标人一旦提交书面报价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充分了解与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状况及瑕疵等为由拒付交易涉及款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
四、投标人须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并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交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因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履约保证金不再退还,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或终结交易,并将标的物另行处置。
五、本次交易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中标人双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转让标的物由中标人自行拆除、搬迁、运输,在签订交易合同后,接到转让方通知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逾期则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每逾期一天,中标人应支付转让方违约金2000元。标的物拆除、搬迁、运输中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转让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拆除过程中,造成转让方财物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七、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款项请划入: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巴南鱼洞支行,账号:*21。
八、请投标人将投标资料密封 (略) 巴南区龙海大道200号12-1,投标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18时。以转让方收到时间为准。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0时。由转让方监督法务部、经营管理部开标后通知中标人。
联系人:陶先生,电话*
信息公告人: (略) (略)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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