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环珠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挂牌披露
国环珠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5%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G*SH* |
---|---|
项目名称 | 国环(珠海) (略) 1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国环产研(北京)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15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6-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文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元,各方股东仍未完成实缴,其中转让方认缴*元,实缴*元,转让方未实缴部分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业基金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能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近似名称,不能继续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到文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文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 (略) 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文化产 (略) 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意向受让方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文交所指定账户。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价,则超额部分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由交易所退还给受让方。(2)同意文交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交接。(4)本次受让系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让方已经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包括内部决策程序或上级单位或者监管部门审批程序等),且上述履行程序的行为保持有效,受让方参与本次交易的行为不存在潜在法律障碍或者纠纷。(5)已充分知晓标的企业当地法律法规及所属行业对投资者的相关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6)受让方已知悉根据中国证券投资业基金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标的企业不能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 |
项目编号 | G*S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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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环(珠海) (略) 15%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国环产研(北京)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15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4-06-20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标的企业原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方将根据《上海联 (略) 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指引》,在标 (略) 场价格产生后通知并征询其他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包括但不限于告知如下内容:(1)欲行权的其他股东应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向文交所办理行权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交易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等;(2)逾期未行权的,视为放弃行权。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元,各方股东仍未完成实缴,其中转让方认缴*元,实缴*元,转让方未实缴部分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3、根据中国证券投资业基金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能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理”字样或近似名称,不能继续进行私募基金业务活动。 4、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材料。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元到文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股东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文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一个非原股东的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 (略) 络报价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原股东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信息发布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略) 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其余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高报价方被确定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无息返还。原股东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原股东行权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无息返还;原股东放弃行权的,最高报价方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①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文化产 (略) 络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1)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2)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3)竞买人通过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所提交材料及受让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意向受让方对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的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6.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以下内容:(1)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文交所指定账户。如果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价,则超额部分在出具交易凭证后由交易所退还给受让方。(2)同意文交所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按照相关规定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揭示的内容,了解并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按照标的企业现状交接。(4)本次受让系受让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让方已经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程序(包括内部决策程序或上级单位或者监管部门审批程序等),且上述履行程序的行为保持有效,受让方参与本次交易的行为不存在潜在法律障碍或者纠纷。(5)已充分知晓标的企业当地法律法规及所属行业对投资者的相关要求,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6)受让方已知悉根据中国证券投资业基金协会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相关规定,标的企业不能继续使用“基金”“基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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