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序号12整改情况的公示
·汉中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省级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序号12整改情况的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
关于省级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序号12)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陕西华电洋县农光互光伏电站未提供土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陕西华电洋县农光互光伏电站未提供土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手续报批,待取得省级批文后及时办理供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洋县人民政府
措施落实:洋县政府于2024年1月15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复(陕政土批〔2024〕78号),2024年5月21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4年5月31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年6月3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完成效果:针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落实,并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了省级部门的验收,并签署了同意验收通过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略) 自然资源局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
(略) 自然资源局
关于省级反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序号12)整改情况的公示
按照《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陕秦岭委〔2024〕2号)文件要求,现将陕西华电洋县农光互光伏电站未提供土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陕西华电洋县农光互光伏电站未提供土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手续报批,待取得省级批文后及时办理供地、规划、施工等审批手续。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
责任单位:洋县人民政府
措施落实:洋县政府于2024年1月15日取得国有建设用地批复(陕政土批〔2024〕78号),2024年5月21日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于2024年5月31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4年6月3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完成效果:针对整改措施,逐条进行了落实,并于2024年6月14日,通过了省级部门的验收,并签署了同意验收通过的意见。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整改到位,达到销号验收条件,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 (略) 自然资源局予以反映,联系电话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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