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处置榉树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处置榉树
转让底价: 12.*元 | |
项目编号:SWZC*H1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村民委员会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6-21至2024-06-27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1 | 监测编号 | GR2023*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处置榉树 | 转让底价 | 12.*元 |
挂牌日期 | 2024-06-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铭仁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02 |
评估结果(万元) | 15.965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 (略) 薛城区邹坞镇境内。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实地看样,本次林木按照林木数量、以总价转让,计量方式以现场计量(棵)为准。 3、转让标的林木约560棵,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棵数仅供参考。 4、意向受让方须交纳全额交易价款后进场移栽,30天内完成移栽及清理等工作。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京铭仁评报字(2023)第985号《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村民委员会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邹坞镇东防备村 | ||
法定代表人 | 邓贞爱 | 开办资金 | 0 | |
经费来源 | 其他 | 举办单位 | 村民委员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高先生 | 看货联系电话 | 0632-*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现场踏勘确认书 | 查看附件材料 |
转让底价: 12.*元 | |
项目编号:SWZC*H1 | 保证金: *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村民委员会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6-21至2024-06-27 |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H1 | 监测编号 | GR2023* |
标的名称 | 枣庄市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处置榉树 | 转让底价 | 12.*元 |
挂牌日期 | 2024-06-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27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北京铭仁 (略) | 评估基准日 | 2023-08-02 |
评估结果(万元) | 15.965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6-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6)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标 (略) 薛城区邹坞镇境内。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实地看样,本次林木按照林木数量、以总价转让,计量方式以现场计量(棵)为准。 3、转让标的林木约560棵,标的实际情况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所列棵数仅供参考。 4、意向受让方须交纳全额交易价款后进场移栽,30天内完成移栽及清理等工作。 5、其他重大事项详见京铭仁评报字(2023)第985号《固定资产价值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为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略) 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薛城区邹坞镇东防备村村民委员会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邹坞镇东防备村 | ||
法定代表人 | 邓贞爱 | 开办资金 | 0 | |
经费来源 | 其他 | 举办单位 | 村民委员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程女士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
看货联系人 | 高先生 | 看货联系电话 | 0632-*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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