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池路19号一栋商业房地产拍卖汉江产投
滇池路19号一栋商业房地产拍卖汉江产投
项目名称 | (略) (略) 19号一栋商业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
挂牌价 | *.*元 | 报名保证金 | *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6月20日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7月17日 | 转让方 | 汉江 (略) 老河口汉江国有 (略)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 | ||||
标的简况 | 标的房产为一栋地上13层地下1层的钢混结构综合楼,目前闲置。室内配套设施:水电、消防、监控设施安装齐全,1-12层安装有中央空调,设有3部电梯、2处步梯。房屋建筑面积9143.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用途为商业;产权证号:云(2023)西山区不动产权第*号、云(2023)西山区不动产权第*号,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担保的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楚虹亚勤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楚虹亚勤房评报字[2024]第1025号 | ||||||
评估值(元) | *.*元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付清。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标的房产为汉江 (略) 、老河口汉江国有 (略) 共有产权。产权比例以转让方出具的最新产权证明为准。 2、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分别交纳报名保证金(*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从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在确认受让方已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剩余保证金将无息退回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受让方需认可湖北楚虹亚勤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楚虹亚勤房评报字[2024]第1025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5、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如转让标的涉及房权证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移交、税费交纳等)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相关税费,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涉及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如意向受让方有下列情形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①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②被列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汉江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金额 | *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 (略) 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项目名称 | (略) (略) 19号一栋商业房地产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
挂牌价 | *.*元 | 报名保证金 | *元 | ||||
挂牌起始日 | 2024年6月20日 | 挂牌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
挂牌截止日 | 2024年7月17日 | 转让方 | 汉江 (略) 老河口汉江国有 (略) | ||||
联系人 | 周孝文 | 联系电话 | 0710-* | ||||
标的简况 | 标的房产为一栋地上13层地下1层的钢混结构综合楼,目前闲置。室内配套设施:水电、消防、监控设施安装齐全,1-12层安装有中央空调,设有3部电梯、2处步梯。房屋建筑面积9143.8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房屋用途为商业;产权证号:云(2023)西山区不动产权第*号、云(2023)西山区不动产权第*号,本次转让的资产无抵押、担保的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涉及房屋、土地的面积、用途等信息均摘自资产评估报告。)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北楚虹亚勤房地产 (略)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4月23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楚虹亚勤房评报字[2024]第1025号 | ||||||
评估值(元) | *.*元 | ||||||
交易方式 | 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协议转让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 | 网络竞价 | ||||||
是否延期挂牌 | 否 | ||||||
价款结算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清 | |||||
支付要求 | 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一次性付清。 | ||||||
重大事项披露/情况说明 | 1、标的房产为汉江 (略) 、老河口汉江国有 (略) 共有产权。产权比例以转让方出具的最新产权证明为准。 2、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分别交纳报名保证金(*元)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从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在确认受让方已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后,剩余保证金将无息退回至受让方“我的账户”中(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4、受让方需认可湖北楚虹亚勤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楚虹亚勤房评报字[2024]第1025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5、本次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购买。如转让标的涉及房权证载明信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房产、土地部门实测核定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须自行到现场查勘标的后报名。递交受让申请及交纳报名保证金时须承诺已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自行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包括但不限于过户、办理权证、移交、税费交纳等)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相关税费,并自行审核是否具备并完全符合相关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过户而产生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 (略) 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9、成功受让后,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事宜,转让方予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涉及产权过户应缴纳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如意向受让方有下列情形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①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②被列入“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失信被执行人。 | ||||||
行为批准情况/备案情况 | 批准机构 | 汉江 (略)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保证金交纳 | 保证金金额 | *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账户实际到账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由报名人账户交纳。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扣除相应服务费后无息退回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 (略) 将按照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 ||||||
受让方需 提供资料 | 自然人 | 持身份证原件及交款凭证; | |||||
法人/其他组织 |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公司章程; 4、内部决议; 5、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6、交款凭证; 7、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公章,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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