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权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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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权项目澄清公告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权项目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南擎峰 (略) 受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现更正为:(3)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擎峰 (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45-*

地 址: (略) 鹤城区本业大道华桥集团B栋2区1638室

新晃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权项目更正公告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湖南擎峰 (略) 受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新晃侗族自治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经营权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更正如下:

1、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1款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3)现更正为:(3)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二、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新晃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擎峰 (略)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745-*

地 址: (略) 鹤城区本业大道华桥集团B栋2区163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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