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团土告字号
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团土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4-08GY | 宗地总面积: | *.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3.*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起始价: | 73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8GY 号地块: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挂牌主持人将在挂牌地点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各位竞买人是否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佣金、公证费由竞得人支付)。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团风县2024-08 GY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指标 该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土地即是承诺接受并执行出让公告中的各项条件,按照约定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申请验收并接受监督检查。 一、发改部门要求: 1、项目准入条件: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执行。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 2017 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需符合黄冈化工产业园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2、耗能指标:年综合能耗控制在*吨标准煤以内。 二、园区指标要求: 协议约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建成达产后税收不少于*元/亩。 三、环保指标要求: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 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四、住建部门要求: 1、消防条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标 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2、建筑工程许可。按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筑工程质量。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应急指标要求: 1、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抗震设防要求: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 g,特征周期为0.35 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团 (略) 5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713-*
开户单位: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团风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2024-08GY | 宗地总面积: | *.13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黄冈高新区生物医药化工园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3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3.*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8 | ||
起始价: | 738.*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 到 团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土地综合审批区)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4-08GY 号地块:2024年07月1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22日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挂牌主持人将在挂牌地点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各位竞买人是否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拍卖佣金、公证费由竞得人支付)。 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间配合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并与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本《出让公告》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团风县2024-08 GY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相关指标 该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竞买人参与竞买土地即是承诺接受并执行出让公告中的各项条件,按照约定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申请验收并接受监督检查。 一、发改部门要求: 1、项目准入条件: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执行。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 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湖北省 2017 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需符合黄冈化工产业园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 2、耗能指标:年综合能耗控制在*吨标准煤以内。 二、园区指标要求: 协议约定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建成达产后税收不少于*元/亩。 三、环保指标要求: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 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四、住建部门要求: 1、消防条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国家标 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2、建筑工程许可。按照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8号)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筑工程质量。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 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应急指标要求: 1、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2、抗震设防要求: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 g,特征周期为0.35 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团 (略) 5号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0713-*
开户单位:团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团风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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