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重磅|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4: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
年度重磅|中国能源大数据报告2024:第五章电力行业发展
一、电力生产
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9%
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9%。其中,火力发电量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4%;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8%。
注: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增速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5-1 2014—2023年全国发电量及增速
发电结构持续向绿色转型,清洁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7.8%。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分之一。风电光伏发电量已超过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
2.全国电力装机规模同比增长13.9%
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3亿千瓦,达3.7亿千瓦,同比增长81.8%。截至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
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在近十年中保持中高速增长。2014—2023年,我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从13.7亿千瓦增长到29.2亿千瓦。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达2.1千瓦。装机增速呈波动走势,2019年为近十年最低,2020年扭转形势,2021—2023年逐步回升,2023年达到近十年增速的最高点。
注:2023年数据来自于中电联快报,其他来自中电联历年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增速系计算所得,如无特殊标注,下同
图5-2 2014—2023年全国电力装机及增速
3.发电装机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
发电装机绿色低碳发展加速,风光新能源在电力新增装机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巩固。2023年,全国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7%,超过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的一半。其中, (略)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
截至2023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再创历史新高,达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53.9%,首次突破50%,首次超过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装机达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同比降低4.0个百分点。
图5-3 2014—2023年全国电力装机结构
截至2023年底,水电装机容量4.2亿千瓦(常规水电3.7亿千瓦,抽水蓄能*千瓦)。 (略)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为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其中,并网风电4.4亿千瓦(*上4.0亿千瓦、海上*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集中式3.5亿千瓦,分布式2.5亿千瓦),户用光伏规模突破1亿千瓦、覆盖农户500多万。核电装机容量*千瓦。
从装机增速看,2023年,太阳能发电装机以55.2%的速度加速增长,高于近十年平均增长水平10个百分点;风电装机增速为20.7%,略高于近十年平均增长水平。核电同比增长2.4%,水电同比增长1.8%,火电同比增长4.1%,均低于近十年平均增长水平。
图5-4 2014—2023年全国分类型发电装机增速
图5-5 2014—2023年不同电源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4.主要能耗指标持续下降,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
据中电联数据,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2.0克/千瓦时。
全国线损率保持下降走势。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国线损率4.54%,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
表5-1 2014—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力行业能耗情况
2023年厂用电率尚未见公开数据,但从近十年数据看,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49%,比上年增加0.13个百分点。其中,水电0.25%,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火电5.78%,比上年上升0.19个百分点。
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污染物排放下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发电体系。目前,我国火电厂超低排放、大型垃圾焚烧、燃煤烟气治理技术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超低排放火电厂群。2023年煤电机组完成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约1.9亿千瓦。
污染物排放量在十余年间下降明显。烟尘排放总量由2013年的*吨下降到2022年的9.*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烟尘排放量由每千瓦时0.34克下降到0.017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13年的*吨下降到2022年的47.*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由每千瓦时1.85克下降到0.083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2013年的*吨下降到2022年的76.*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13年每千瓦时1.98克下降到2022年的0.133克。
图5-6 2013—2022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绩效
电力行业碳减排取得显著成效。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据中电联数据,2022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824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48%,比2005年降低21.4%;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41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3.0%,比2005年降低36.9%。2006—2022年,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等措施,电力行业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47.3亿吨,有效减缓了电力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增长。
5.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
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01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466小时,其中煤电4685小时;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133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423小时,抽水蓄能1175小时;核电7670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
二、电力消费
1.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GDP增速1.5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受国民经济回升、“新三样”产量增长等因素影响,2023年用电量增速回升,高于GDP增速1.5个百分点,已连续四年超过GDP增速。
2020—2023年,我国电力弹性系数均保持在大于1的水平,即我国近四年用电量增速均高于GDP增速。近几年各产业用电量规模持续增长,拉动用电量增速超过GDP增速。经济发展和“双碳”目标推动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用能替代、新兴产业增加产业用电,二产制造业和三产用电量快速增长、居民取暖“煤改电”等电能替代拉动电力消费。
图5-7 2014—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及增速
受到夏季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因素影响,以及冬季多次冷空气过程的影响,二、四季度的用电增速较为明显。经济活力对产业用电增速也有明显影响。一季度至四季度,二产用电整体呈现逐季上升的态势,反映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动力强劲、经济增长新动能持续壮大。2023年,随着疫情影响的大幅减弱,制造业生产持续恢复,我国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加11.3%,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电量增速领先,各季度的同比增速及两年平均增速均超过20%。消费品制造业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速从二季度由负转正,三、四季度进一步上升,各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也呈逐季上升态势。一产、三产在第一、二季度逐季增长,但三季度用电增速微降,四季度再次增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各季度增速幅度低于2022年,各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受到季节性气温变化影响,增速有波动。
图5-8 2018—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
2.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二产用电占比持续降低
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平稳增长。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速均超过10%,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远超2022年水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低速增长。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延续近三年的增长势头;第二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相当;第三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高于近十年增速的平均值;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是近十年增速的最低值。
图5-9 2018—2023年分产业用电量增速
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用电比重略有提高,第二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均略有下降。由于我国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乡村电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随着我国近年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推进,传统制造业等产业用能方式逐步转型升级,包括重点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的推进,整体产业用电需求增速也随之加快。服务业经济运行呈稳步恢复态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四个行业在疫情后恢复态势明显,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速处于14%~18%,特别是电动汽车高速发展拉动充换电服务业2023年用电量同比增长78.1%。
图5-10 2014—2023年全社会用电结构
3.绿色电力消费占比逐年上升
我国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全国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电力消费量为*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7.7%。自2021年9月启动绿电交易试点以来,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据国家能源局数据,预计2023年核发绿证1.76亿个,绿电交易电量累计达到约611亿千瓦时,分别是2022年的7.8倍和10.5倍。国家能源局首批核发绿证约*个,涉及项目1168个、发电企业755家。2023 (略) 经营区完成绿电结算电量576亿千瓦时、绿证*张。南方区域绿电绿证交易电量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2022年全年的1.5倍,从2021年9月试点启动开始累计完成超120亿千瓦时。
图5-11 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情况
4.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各地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全面推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主要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目前,我国31个省份均已建立“获得电力”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实现用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时、省力、省钱)服务全覆盖,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政企协同,有效保障了民生用能福祉。通过推广“三零”和“三省”服务,2023年全国为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共计约600亿元,截至目前累计节省办电投资超过2600亿元。
三、电力基建
1.电力投资量速均创新高
2023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达*亿元,同比增长19.9%,为近十年最高水平。其中,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675亿元,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275亿元。“十四五”以来,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额及同比增速均创新高,年均投资*亿元。
网源投资差距进一步拉大,电源投资占比持续提升。2023年全国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占电力投资的比重为64.7%,较上年增加4.8个百分点;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占电力投资的比重为35.3%。从近十年数据看,电网投资占比在“十三五”中期的2018年达到顶峰65.8%,电网投资接近电源投资2倍。从2019年开始,电网投资占比呈下降趋势,电源投资占比连续升高。2020年电源投资首 (略) 。“十四五”期间,电源投资占比持续提升,202 (略) 多投资4400亿元,绝对值差距连续拉大。
2023年,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675亿元,同比增长30.1%。其中,火电1029亿元,同比增长15.0%。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1.5%,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9.2%。
“十二五”以来,我国新能源投资力度加大。进入“十四五”时期,风光发电投资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2023年达电源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三。
图5-12 2014—2023年分类型电源投资
2.电网投运总规模平稳增长
20 (略) 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275亿元,同比增长5.4%。
2023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2.57亿千伏安,同比少投产*千伏安;新增直流换流容量*千瓦;新增220千伏及以 (略) 长度3.*千米,同比少投产557千米。截至2023年底, (略) 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共54.02亿千伏安,同比增长5.3%;220千伏及以 (略) 回路长度共92.*千米,同比增长4.3%。电网企业进一 (略) 巩固 (略) 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 (略) (略) 工程完成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5.0%。
“十四五”以来,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增速维持在5%左右,220千伏及以 (略) 回路长度增速维持在4%上下。
图5-13 2014—2023年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及增速
图5-14 2014—2023年220千伏及以 (略) 回路长度及增速
四、电力体制改革形势与政策
1.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持续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 (略) (略) 场化改革的通知》出台以来,工商业 (略) , (略) 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按交易结算口径统计,2023年1—12月, (略) 场交易电量*.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1个百分点。其中, (略) 场化交易电量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 (略) 场化交易电量*.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2023 (略) (略) 场交易电量达*.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1.1%; (略) (略) 场交易电量931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9.2%; (略) (略) 场交易电量292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
市场主体大量增长。2023年,在交易机构注册的主体数量达到70.*家。截至2023年2月14日, (略) 场主体注册数量已突破*家,达到*家,较2021年底增长36.4%,是2015年底的18.2倍。
2.电价机制持续完善
全国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持续拉大。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了分时电价改革,北京、冀北、山东、江苏、福建、四川、辽宁、蒙东、青海、宁夏、新疆、蒙西、广西、云南、贵州等15个地区在2023年更新了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普遍为大工业用户及一般工商业用户,个别省份用户范围可能有所扩大。浮动比例方面,各地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大多集中在50%~70%之间,尖峰及深谷电价浮动比例将在峰/谷电价基础上进一步拉大约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初步形成了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电量电价回收变动成本、辅助服务回收调节成本的煤电价格新机制。
3.中长期交易稳步增长
中长期 (略) 场化电量比重超90%。2023年1—12月, (略) 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含绿电、电网代购)电量合计为*.3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1293.6亿千瓦时。 (略) 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 (略) 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81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略) 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36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
4. (略) 场建设进入“快车道”
继2023年9月《 (略) 场基本规则(试行)》出台之后,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 (略) 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场建设明确了时间表。
(略) 场建设平稳推进,交易价格机制、 (略) 持续完善, (略) 奠定基础。一是省间现货交易价格发生限价调整。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于2023年7月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优化省 (略) 场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主要调整申报限价和结算限价,并于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其中,申报价格上限调整为*/千瓦时,比之前的*/千瓦时大幅度下降。二是我国覆盖面最广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系统投运。由中国电 (略) 自主研发的首个基于云架构的省 (略) 场技术支持系统于6月正式投运。系统已覆 (略) 经营区所 (略) (略) ,支持28 (略) 内的6000多家经营主体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支撑24小时不间断开展电力交易。从市场运行来看,南方区 (略) 场首次实现全区域结算试运行。南 (略) 场自2022年7月启动试运行以来,经过多轮测试、优化,从广东省内扩大到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2023年10月25—29日开展为期5天的调电试运行,10月27—28日2天开展覆盖跨省跨区( (略) 送广东、 (略) 送海南、 (略) 送广东)、广东、贵州和海南的结算试运行。12月15—16日,南方区 (略) 场开展全域结算试运行。其间,作为南方区 (略) 场首批结算试运行省份, (略) 场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率100%,电力现货各业务环节及五大技术系统运转正常,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南方五省区已基本具备电力现货跨省区交易条件,通过南方 (略) (现货),五省区范围内的电厂和用户不仅能跨省区购电,还能“货比三家”。此外, (略) 场建设已于2024年1月18日正式启动。
省内现货方面,山西、广东2个试点转入正式运行。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8个地区中,山西、广 (略) 场12月22日、29日相继转入正式运行,标志 (略) 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另外有蒙西、山东、甘肃3个试点已进入长周期不间断结算试运行阶段,福建完成首次长周期双边结算试运行。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中,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已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此外,江西、 (略) 、宁夏、陕西、重庆启动结算试运行,青海、新疆启动调电试运行。
5. (略) 场潜力持续挖掘
山东在全国率先发布电力爬 (略) 场运行机制,丰富了我国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云南、贵州等省份*续发布有关参与电 (略) 场的交易规则。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7.1亿千瓦,其中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装机约20亿千瓦。市场化补偿费用占比73.4%,固定补偿费用占比26.6%。从类型上看,调峰补偿167亿元,占比60.0%;调频补偿54亿元,占比19.4%;备用补偿45亿元,占比16.2%。从主体来看,火电企业获得补偿254亿元,占比91.4%。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共278亿元, (略) 电费1.9%。
通 (略) 场化机制,2023年全国挖掘系统调节能力超1.17亿千瓦,增加清洁能源消纳1200亿千瓦时。华中省间电力调峰及备 (略) 场交易量合计达2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交易规模连续三年翻番。
6.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持续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替代已经执行了五年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新版《管理办法》 (略) 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及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共计9章46条。其有三个亮点,一是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更有针对性, (略) 动态管理和风险管理,三是启动保底售电服务, (略) 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方面,《2023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显示,全国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中,329个试点完成规划编制,占比超过试点总量的七成。其中,第一批86个,第二批72个,第三批79个,第四批53个,第五批39个,2023年新增1个。已发布招标公告的共计246个,占比超过试点数量的五成,2023年新增1个。359个试点完成业主优选,约占试点总量的八成。256个试点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一、电力生产
1.全国发电量同比增长6.9%
2023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稳,电力生产供应能力进一步提升。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9.*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9%。其中,火力发电量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6.4%;水电、核电、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3.*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8%。
注: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增速系计算所得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图5-1 2014—2023年全国发电量及增速
发电结构持续向绿色转型,清洁能源发电量同比增长7.8%。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近*亿千瓦时,接近全社会用电量的三分之一。风电光伏发电量已超过同期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突破15%。煤电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接近六成。
2.全国电力装机规模同比增长13.9%
2023年,全国新增发电装机容量首次超过3亿千瓦,达3.7亿千瓦,同比增长81.8%。截至2023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
我国发电装机容量在近十年中保持中高速增长。2014—2023年,我国发电装机累计容量从13.7亿千瓦增长到29.2亿千瓦。人均发电装机容量自2014年底历史性突破1千瓦后,在2023年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达2.1千瓦。装机增速呈波动走势,2019年为近十年最低,2020年扭转形势,2021—2023年逐步回升,2023年达到近十年增速的最高点。
注:2023年数据来自于中电联快报,其他来自中电联历年电力工业统计数据,增速系计算所得,如无特殊标注,下同
图5-2 2014—2023年全国电力装机及增速
3.发电装机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
发电装机绿色低碳发展加速,风光新能源在电力新增装机中的主体地位更加巩固。2023年,全国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3.05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82.7%,超过全球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的一半。其中, (略) 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2亿千瓦,同比多投产1.3亿千瓦,占新增发电装机总容量的比重达到58.5%。
截至2023年底,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再创历史新高,达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达53.9%,首次突破50%,首次超过火电装机容量。可再生能源装机达14.5亿千瓦,占全国发电总装机超过50%,历史性超过火电装机。全国全口径火电装机容量13.9亿千瓦。其中,煤电11.6亿千瓦,同比增长3.4%,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为39.9%,首次降至40%以下,同比降低4.0个百分点。
图5-3 2014—2023年全国电力装机结构
截至2023年底,水电装机容量4.2亿千瓦(常规水电3.7亿千瓦,抽水蓄能*千瓦)。 (略)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容量为10.5亿千瓦,同比增长38.6%,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6.0%,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其中,并网风电4.4亿千瓦(*上4.0亿千瓦、海上*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集中式3.5亿千瓦,分布式2.5亿千瓦),户用光伏规模突破1亿千瓦、覆盖农户500多万。核电装机容量*千瓦。
从装机增速看,2023年,太阳能发电装机以55.2%的速度加速增长,高于近十年平均增长水平10个百分点;风电装机增速为20.7%,略高于近十年平均增长水平。核电同比增长2.4%,水电同比增长1.8%,火电同比增长4.1%,均低于近十年平均增长水平。
图5-4 2014—2023年全国分类型发电装机增速
图5-5 2014—2023年不同电源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
4.主要能耗指标持续下降,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
据中电联数据,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供电标准煤耗302.0克/千瓦时。
全国线损率保持下降走势。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国线损率4.54%,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
表5-1 2014—2023年6000千瓦及以上电力行业能耗情况
2023年厂用电率尚未见公开数据,但从近十年数据看,总体呈现下降趋势。2022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厂用电率4.49%,比上年增加0.13个百分点。其中,水电0.25%,比上年降低0.01个百分点;火电5.78%,比上年上升0.19个百分点。
超低排放改造稳步推进,污染物排放下降。我国已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电力供应系统和清洁发电体系。目前,我国火电厂超低排放、大型垃圾焚烧、燃煤烟气治理技术装备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已建成世界上最大的超低排放火电厂群。2023年煤电机组完成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约1.9亿千瓦。
污染物排放量在十余年间下降明显。烟尘排放总量由2013年的*吨下降到2022年的9.*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烟尘排放量由每千瓦时0.34克下降到0.017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13年的*吨下降到2022年的47.*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由每千瓦时1.85克下降到0.083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由2013年的*吨下降到2022年的76.*吨,单位火电发电量的氮氧化物排放量由2013年每千瓦时1.98克下降到2022年的0.133克。
图5-6 2013—2022年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绩效
电力行业碳减排取得显著成效。电力行业碳排放量增长有效减少。据中电联数据,2022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824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0.48%,比2005年降低21.4%;单位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41克/千瓦时,比上年降低3.0%,比2005年降低36.9%。2006—2022年,通过发展非化石能源、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等措施,电力行业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247.3亿吨,有效减缓了电力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增长。
5.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
2023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01小时。火电设备利用小时4466小时,其中煤电4685小时;水电设备利用小时3133小时,其中,常规水电3423小时,抽水蓄能1175小时;核电7670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
二、电力消费
1.全社会用电量增速高于GDP增速1.5个百分点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受国民经济回升、“新三样”产量增长等因素影响,2023年用电量增速回升,高于GDP增速1.5个百分点,已连续四年超过GDP增速。
2020—2023年,我国电力弹性系数均保持在大于1的水平,即我国近四年用电量增速均高于GDP增速。近几年各产业用电量规模持续增长,拉动用电量增速超过GDP增速。经济发展和“双碳”目标推动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用能替代、新兴产业增加产业用电,二产制造业和三产用电量快速增长、居民取暖“煤改电”等电能替代拉动电力消费。
图5-7 2014—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及增速
受到夏季台风、强对流天气等因素影响,以及冬季多次冷空气过程的影响,二、四季度的用电增速较为明显。经济活力对产业用电增速也有明显影响。一季度至四季度,二产用电整体呈现逐季上升的态势,反映出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动力强劲、经济增长新动能持续壮大。2023年,随着疫情影响的大幅减弱,制造业生产持续恢复,我国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加11.3%,高于同期制造业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其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用电量增速领先,各季度的同比增速及两年平均增速均超过20%。消费品制造业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速从二季度由负转正,三、四季度进一步上升,各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也呈逐季上升态势。一产、三产在第一、二季度逐季增长,但三季度用电增速微降,四季度再次增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各季度增速幅度低于2022年,各季度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受到季节性气温变化影响,增速有波动。
图5-8 2018—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季度增速
2.电力消费结构继续优化,二产用电占比持续降低
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保持平稳增长。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速均超过10%,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远超2022年水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低速增长。第一产业用电量12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5%,延续近三年的增长势头;第二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5%,与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相当;第三产业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高于近十年增速的平均值;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9%,是近十年增速的最低值。
图5-9 2018—2023年分产业用电量增速
电力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第一产业、第三产业用电比重略有提高,第二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比均略有下降。由于我国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乡村电力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拉动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长。随着我国近年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推进,传统制造业等产业用能方式逐步转型升级,包括重点行业煤炭减量替代的推进,整体产业用电需求增速也随之加快。服务业经济运行呈稳步恢复态势,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四个行业在疫情后恢复态势明显,全年用电量同比增速处于14%~18%,特别是电动汽车高速发展拉动充换电服务业2023年用电量同比增长78.1%。
图5-10 2014—2023年全社会用电结构
3.绿色电力消费占比逐年上升
我国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2023年,全国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电力消费量为*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17.7%。自2021年9月启动绿电交易试点以来,绿电绿证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据国家能源局数据,预计2023年核发绿证1.76亿个,绿电交易电量累计达到约611亿千瓦时,分别是2022年的7.8倍和10.5倍。国家能源局首批核发绿证约*个,涉及项目1168个、发电企业755家。2023 (略) 经营区完成绿电结算电量576亿千瓦时、绿证*张。南方区域绿电绿证交易电量在2023年上半年完成2022年全年的1.5倍,从2021年9月试点启动开始累计完成超120亿千瓦时。
图5-11 我国绿色电力消费情况
4.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近年来,国家能源局牵头组织各地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和供电企业,全面推动《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主要目标任务落地落实。目前,我国31个省份均已建立“获得电力”工作协调机制,基本实现用电“三零”(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省”(省时、省力、省钱)服务全覆盖,实现了跨部门、跨层级的政企协同,有效保障了民生用能福祉。通过推广“三零”和“三省”服务,2023年全国为电力用户节省办电投资共计约600亿元,截至目前累计节省办电投资超过2600亿元。
三、电力基建
1.电力投资量速均创新高
2023年,全国电力工程建设投资完成额达*亿元,同比增长19.9%,为近十年最高水平。其中,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675亿元,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275亿元。“十四五”以来,电力工程建设投资额及同比增速均创新高,年均投资*亿元。
网源投资差距进一步拉大,电源投资占比持续提升。2023年全国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占电力投资的比重为64.7%,较上年增加4.8个百分点;电网基本建设投资占电力投资的比重为35.3%。从近十年数据看,电网投资占比在“十三五”中期的2018年达到顶峰65.8%,电网投资接近电源投资2倍。从2019年开始,电网投资占比呈下降趋势,电源投资占比连续升高。2020年电源投资首 (略) 。“十四五”期间,电源投资占比持续提升,202 (略) 多投资4400亿元,绝对值差距连续拉大。
2023年,电源基本建设投资完成9675亿元,同比增长30.1%。其中,火电1029亿元,同比增长15.0%。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同比增长31.5%,占电源投资的比重达到89.2%。
“十二五”以来,我国新能源投资力度加大。进入“十四五”时期,风光发电投资占比有较大幅度提升,2023年达电源总投资额的四分之三。
图5-12 2014—2023年分类型电源投资
2.电网投运总规模平稳增长
20 (略) 基本建设投资完成5275亿元,同比增长5.4%。
2023年全国新增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交流)2.57亿千伏安,同比少投产*千伏安;新增直流换流容量*千瓦;新增220千伏及以 (略) 长度3.*千米,同比少投产557千米。截至2023年底, (略) 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共54.02亿千伏安,同比增长5.3%;220千伏及以 (略) 回路长度共92.*千米,同比增长4.3%。电网企业进一 (略) 巩固 (略) 投资建设,110千伏及以 (略) (略) 工程完成投资总额的比重达到55.0%。
“十四五”以来,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增速维持在5%左右,220千伏及以 (略) 回路长度增速维持在4%上下。
图5-13 2014—2023年220千伏及以上变电设备容量及增速
图5-14 2014—2023年220千伏及以 (略) 回路长度及增速
四、电力体制改革形势与政策
1.市场化交易电量比重持续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 (略) (略) 场化改革的通知》出台以来,工商业 (略) , (略) 场主体数量大幅增长。按交易结算口径统计,2023年1—12月, (略) 场交易电量*.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61.4%,比上年提高0.61个百分点。其中, (略) 场化交易电量6845亿千瓦时,占新能源总发电量的47.3%。 (略) 场化交易电量*.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近50%。2023 (略) (略) 场交易电量达*.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1.1%; (略) (略) 场交易电量931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占该区域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59.2%; (略) (略) 场交易电量2928.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2.6%。
市场主体大量增长。2023年,在交易机构注册的主体数量达到70.*家。截至2023年2月14日, (略) 场主体注册数量已突破*家,达到*家,较2021年底增长36.4%,是2015年底的18.2倍。
2.电价机制持续完善
全国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持续拉大。全国31个省(区、市)进行了分时电价改革,北京、冀北、山东、江苏、福建、四川、辽宁、蒙东、青海、宁夏、新疆、蒙西、广西、云南、贵州等15个地区在2023年更新了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分时电价的用户普遍为大工业用户及一般工商业用户,个别省份用户范围可能有所扩大。浮动比例方面,各地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大多集中在50%~70%之间,尖峰及深谷电价浮动比例将在峰/谷电价基础上进一步拉大约20%。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明确煤电容量电价适用范围有关事项的暂行通知》,初步形成了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电量电价回收变动成本、辅助服务回收调节成本的煤电价格新机制。
3.中长期交易稳步增长
中长期 (略) 场化电量比重超90%。2023年1—12月, (略) 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其中,省内电力直接交易(含绿电、电网代购)电量合计为*.3亿千瓦时,省间电力直接交易(外受)电量合计为1293.6亿千瓦时。 (略) 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 (略) 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814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略) 区域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2362.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
4. (略) 场建设进入“快车道”
继2023年9月《 (略) 场基本规则(试行)》出台之后,10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 (略) 场建设工作的通知》 (略) 场建设明确了时间表。
(略) 场建设平稳推进,交易价格机制、 (略) 持续完善, (略) 奠定基础。一是省间现货交易价格发生限价调整。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于2023年7月联合发布《关于落实优化省 (略) 场交易价格机制的通知》,主要调整申报限价和结算限价,并于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其中,申报价格上限调整为*/千瓦时,比之前的*/千瓦时大幅度下降。二是我国覆盖面最广的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系统投运。由中国电 (略) 自主研发的首个基于云架构的省 (略) 场技术支持系统于6月正式投运。系统已覆 (略) 经营区所 (略) (略) ,支持28 (略) 内的6000多家经营主体开展省间电力现货交易,支撑24小时不间断开展电力交易。从市场运行来看,南方区 (略) 场首次实现全区域结算试运行。南 (略) 场自2022年7月启动试运行以来,经过多轮测试、优化,从广东省内扩大到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海南五省区。2023年10月25—29日开展为期5天的调电试运行,10月27—28日2天开展覆盖跨省跨区( (略) 送广东、 (略) 送海南、 (略) 送广东)、广东、贵州和海南的结算试运行。12月15—16日,南方区 (略) 场开展全域结算试运行。其间,作为南方区 (略) 场首批结算试运行省份, (略) 场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率100%,电力现货各业务环节及五大技术系统运转正常,市场运行平稳有序。南方五省区已基本具备电力现货跨省区交易条件,通过南方 (略) (现货),五省区范围内的电厂和用户不仅能跨省区购电,还能“货比三家”。此外, (略) 场建设已于2024年1月18日正式启动。
省内现货方面,山西、广东2个试点转入正式运行。第一批电力现货试点8个地区中,山西、广 (略) 场12月22日、29日相继转入正式运行,标志 (略) 场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另外有蒙西、山东、甘肃3个试点已进入长周期不间断结算试运行阶段,福建完成首次长周期双边结算试运行。第二批电力现货试点地区中,江苏、安徽、辽宁、河南、湖北已全部启动模拟试运行。此外,江西、 (略) 、宁夏、陕西、重庆启动结算试运行,青海、新疆启动调电试运行。
5. (略) 场潜力持续挖掘
山东在全国率先发布电力爬 (略) 场运行机制,丰富了我国电力辅助服务交易品种。云南、贵州等省份*续发布有关参与电 (略) 场的交易规则。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7.1亿千瓦,其中参与电力辅助服务的装机约20亿千瓦。市场化补偿费用占比73.4%,固定补偿费用占比26.6%。从类型上看,调峰补偿167亿元,占比60.0%;调频补偿54亿元,占比19.4%;备用补偿45亿元,占比16.2%。从主体来看,火电企业获得补偿254亿元,占比91.4%。202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辅助服务费用共278亿元, (略) 电费1.9%。
通 (略) 场化机制,2023年全国挖掘系统调节能力超1.17亿千瓦,增加清洁能源消纳1200亿千瓦时。华中省间电力调峰及备 (略) 场交易量合计达21.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交易规模连续三年翻番。
6.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持续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替代已经执行了五年的《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新版《管理办法》 (略) 注册条件、注册程序及相关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共计9章46条。其有三个亮点,一是注册条件和注册程序更有针对性, (略) 动态管理和风险管理,三是启动保底售电服务, (略) 企业代理购电机制。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方面,《2023年度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显示,全国459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中,329个试点完成规划编制,占比超过试点总量的七成。其中,第一批86个,第二批72个,第三批79个,第四批53个,第五批39个,2023年新增1个。已发布招标公告的共计246个,占比超过试点数量的五成,2023年新增1个。359个试点完成业主优选,约占试点总量的八成。256个试点确定供电范围,227个试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