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18地块标房第二层厂房的出租交易公告
关于A18地块标房第二层厂房的出租交易公告
江苏省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Q*
根据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略) 滨湖区蠡园街道湖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 A18地块标房(第二层厂房)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安置区西 (略) 35号 ,拟招租 工业 ,厂房分上下两层,现招租第二层厂房,二层厂房无货梯无行车,不允许将大型的机器设备(如车床、磨床等重型设备)放置到二层厂房进行加工操作。出租期限 3.0 年,面积:1080.00平方米(亩),租金底价*.00元/年,交易保证金*.00元,在交易前到账;合同履约保证金*.0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二、时间地点及报名咨询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 - 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 在 (略) 滨湖区农村产权交 (略) 上报名 报名(七号窗口,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2日10时00分 在 (略) 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 (略) 滨 (略) 152号)或线上竞价。
3、报名联系人: 刘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晓春,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步骤:
(1)实名注册账户。
意向承租方在手机或电脑端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并注册会员。 (略) 完成注册后,须继续完成实名备案。实名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项目报名。不办理实名备案的,将无法参加后续交易。
(2)项目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江苏农村产权”APP进行线上报名,并等待审核。
(3)缴纳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后, (略) 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必须使用实名认证时绑定的银行卡一次性汇款到账。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到账, (略) 银转账方式汇款,交易保证金缴款目前只采取银行汇款,不支持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蠡园开发区支行。)
如有缴款问题联系江苏银行技术支持:尹袁渊 *
2、交易方式: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交易行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滨湖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交易方式;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公告结束。
3、项目的公开 (略) 上交易和现场交易两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公开项目为一般项目,现场交易的公开项目为年租金*以上或转让项目。公开项目的竞价分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0分钟,在自由竞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进行多次竞价;自由竞价期满后意向承租方仍进行竞价,便进入限时竞价期,每次限时竞价期为60秒,承租方每次竞价后延时60秒,循环计时,价高者得。交易时间请意向承租方注意,每个项目必须准时参与竞价,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规定的交易时间前10分钟进入手机APP的会员中心的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交易。一人报名的,单击独立的底价报价框。多人报名的,<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加价幅度的报价框;>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单独报价框(红色的报价框)。单击后,系统会跳出价格确认框,意向受让方在确认框仔细核对报价价格后,点击确认键,完成报价。在手机APP上的竞价操作过程具有法律效应,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操作。
现场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街道相关人员、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带好公章),完成交易当场签项目成交确认书。
4、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结束后退还,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项目交易四天后,成交方到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以企事业单位名义项目报名的,取成交确认书时需带公章。成交方必须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5、如非房屋所有权人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房屋所有权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审核后,未按流程参加后续交易的;
(2)公告期满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未参与报价确认,且工作人员提醒仍拒绝报价确认的;
(3)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都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4)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竞得人拒绝签署,或在结果公示结束的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与房屋所有权人签署租赁合同或不按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6、其他情况说明: 1、*方应将该租赁房屋及场地及固定设备、装置恢复原状(固定装修的墙、地面部分无需恢复,如*方与*方在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交付时签署交付确认文件的,以该确认文件为准),并经*方最终的检查和确认后,将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交还给*方,*方租赁房屋及场地内部由*方提供基础装修的或提供装修费用的装修、装置或设施设备等归*方所有,因撒场恢复场地所产生的费用由*方全额承担;2、*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任何可能损害*方建筑结构或安全的装修(包括*方经*方同意进行的装修),无论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方投资的租赁房屋及场地上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固定的设施设备及物品及其他物品,全部无偿归*方所有,且*方不给*方相应的任何补偿;3、*方交还*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垃圾杂物,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书面同意留存的,*方同意任由*方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方已与*方共同验收了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发生损坏,*方对损坏部分须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赔偿,但如损坏系因原有质量问题则由*方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4、租赁期间,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应向*方文付当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支付的租金按实结算,如*方下述行为造成*方或第三方损失的,*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以此房屋设定抵押、出卖或转租以及部分转租给他人使用;(2)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的;(3)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的;(4)将大型的机器设备(如车床、磨床、加工中心等重型设备(放置到租赁房屋进行加工操作的;(5)利用该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6)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5日的;(7)*方违反其他约定义务,经*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完毕的;5、*方租赁给*方的房屋,*方不得将此房屋设定抵押,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出卖(*方同意的除外);6、*方如因生产需要要改变房屋的结构,*方应事先告知*方,并将改建方案征得*方同意,改建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7、*方如对租赁房屋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应事先告知*方,并将装修方案征得*方同意。装修费用由谁负担,装修物或增加的附属物在租赁期间如何处理,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8、*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的房屋,保证房屋完好。*方发现房屋出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方。因二楼承重能力有限,不适合堆放大型生产设备,出于安全考虑,*方不得将大型的机器设备(如车床、磨床、加工中心等重型设备)放置到租赁房屋进行加工操作。租赁期间,因己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发生损毁或者造成*方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相应的责任均由*方承担,与*方无关;9、*方在租货房屋期间,所涉及的水电费及各项税费由*方自行承担;10、*方因生产需要,向*方租用电力设施,相应的费用收取标准:若*方每月用电超过*度,*方按*/度收取,若不足*度,按*/度收取该费用,支付方式与租金相同。
7、本公告在 滨湖区 农村产权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同时发布。
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4日
江苏省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Q*
根据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 (略) 滨湖区蠡园街道湖山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 滨湖区 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决定对 A18地块标房(第二层厂房) 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略) 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安置区西 (略) 35号 ,拟招租 工业 ,厂房分上下两层,现招租第二层厂房,二层厂房无货梯无行车,不允许将大型的机器设备(如车床、磨床等重型设备)放置到二层厂房进行加工操作。出租期限 3.0 年,面积:1080.00平方米(亩),租金底价*.00元/年,交易保证金*.00元,在交易前到账;合同履约保证金*.00元,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
二、时间地点及报名咨询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 - 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 在 (略) 滨湖区农村产权交 (略) 上报名 报名(七号窗口,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
2、交易时间及地点: 2024年7月2日10时00分 在 (略) 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 (略) 滨 (略) 152号)或线上竞价。
3、报名联系人: 刘女士、陈先生 ,联系电话: *、* 。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晓春,联系电话:*。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步骤:
(1)实名注册账户。
意向承租方在手机或电脑端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并注册会员。 (略) 完成注册后,须继续完成实名备案。实名备案完成后,方可进行项目报名。不办理实名备案的,将无法参加后续交易。
(2)项目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江苏农村产权”APP进行线上报名,并等待审核。
(3)缴纳保证金。报名审核通过后, (略) 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报名人缴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必须使用实名认证时绑定的银行卡一次性汇款到账。为确保投标保证金顺利到账, (略) 银转账方式汇款,交易保证金缴款目前只采取银行汇款,不支持现金、POS机、微信、支付宝等支付方式。(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无锡蠡园开发区支行。)
如有缴款问题联系江苏银行技术支持:尹袁渊 *
2、交易方式: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交易机构按照规定组织实施有关交易行为;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滨湖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交易方式;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则公告结束。
3、项目的公开 (略) 上交易和现场交易两种方式。网上交易的公开项目为一般项目,现场交易的公开项目为年租金*以上或转让项目。公开项目的竞价分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自由竞价期为10分钟,在自由竞价期间意向承租方可进行多次竞价;自由竞价期满后意向承租方仍进行竞价,便进入限时竞价期,每次限时竞价期为60秒,承租方每次竞价后延时60秒,循环计时,价高者得。交易时间请意向承租方注意,每个项目必须准时参与竞价,交易中心不再另行通知。
网上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规定的交易时间前10分钟进入手机APP的会员中心的交易大厅参加交易,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内参加交易。一人报名的,单击独立的底价报价框。多人报名的,<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加价幅度的报价框;>5倍加价幅度的,选择单击单独报价框(红色的报价框)。单击后,系统会跳出价格确认框,意向受让方在确认框仔细核对报价价格后,点击确认键,完成报价。在手机APP上的竞价操作过程具有法律效应,请意向受让方谨慎操作。
现场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街道相关人员、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在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意向承租方、产权方带好公章),完成交易当场签项目成交确认书。
4、项目成交后,未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告结束后退还,成交方交易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付款完成后退还。项目交易四天后,成交方到滨湖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确认书;以企事业单位名义项目报名的,取成交确认书时需带公章。成交方必须取得成交确认书后,才能签订相关合同。
5、如非房屋所有权人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房屋所有权人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房屋所有权人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完成报名审核后,未按流程参加后续交易的;
(2)公告期满仅产生一家意向承租方,未参与报价确认,且工作人员提醒仍拒绝报价确认的;
(3)公告期满后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承租方,都未参加后续交易程序的;
(4)成交确认书发出后,竞得人拒绝签署,或在结果公示结束的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与房屋所有权人签署租赁合同或不按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的;
(5)提供虚假资料的;
(6)扰乱交易场所秩序,使交易活动无法进行的;
(7)相互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
6、其他情况说明: 1、*方应将该租赁房屋及场地及固定设备、装置恢复原状(固定装修的墙、地面部分无需恢复,如*方与*方在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交付时签署交付确认文件的,以该确认文件为准),并经*方最终的检查和确认后,将该租赁房屋及场地交还给*方,*方租赁房屋及场地内部由*方提供基础装修的或提供装修费用的装修、装置或设施设备等归*方所有,因撒场恢复场地所产生的费用由*方全额承担;2、*方不得拆除或损坏*方提供的任何设施设备,不得拆除或损坏任何可能损害*方建筑结构或安全的装修(包括*方经*方同意进行的装修),无论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方投资的租赁房屋及场地上的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固定的设施设备及物品及其他物品,全部无偿归*方所有,且*方不给*方相应的任何补偿;3、*方交还*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垃圾杂物,不得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书面同意留存的,*方同意任由*方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方已与*方共同验收了该场地及其附属设施,如发生损坏,*方对损坏部分须进行必要的修缮或赔偿,但如损坏系因原有质量问题则由*方负责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4、租赁期间,已方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应向*方文付当年度租金的30%作为违约金,同时,*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已支付的租金按实结算,如*方下述行为造成*方或第三方损失的,*方仍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以此房屋设定抵押、出卖或转租以及部分转租给他人使用;(2)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结构的;(3)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的;(4)将大型的机器设备(如车床、磨床、加工中心等重型设备(放置到租赁房屋进行加工操作的;(5)利用该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6)逾期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超过15日的;(7)*方违反其他约定义务,经*方书面催告后7日内仍未整改完毕的;5、*方租赁给*方的房屋,*方不得将此房屋设定抵押,不得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使用,不得出卖(*方同意的除外);6、*方如因生产需要要改变房屋的结构,*方应事先告知*方,并将改建方案征得*方同意,改建所需的费用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7、*方如对租赁房屋装修或增加附属设施,应事先告知*方,并将装修方案征得*方同意。装修费用由谁负担,装修物或增加的附属物在租赁期间如何处理,双方应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8、*方应合理使用租赁的房屋,保证房屋完好。*方发现房屋出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方。因二楼承重能力有限,不适合堆放大型生产设备,出于安全考虑,*方不得将大型的机器设备(如车床、磨床、加工中心等重型设备)放置到租赁房屋进行加工操作。租赁期间,因己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房屋发生损毁或者造成*方以及其他第三方损失的,相应的责任均由*方承担,与*方无关;9、*方在租货房屋期间,所涉及的水电费及各项税费由*方自行承担;10、*方因生产需要,向*方租用电力设施,相应的费用收取标准:若*方每月用电超过*度,*方按*/度收取,若不足*度,按*/度收取该费用,支付方式与租金相同。
7、本公告在 滨湖区 农村产权 (略) 站(http://**)、 (略) (略) 网站(http://**)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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