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刘建文名下位于文昌市会文镇烟墩村委会南星园村的个人自留地租赁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面积:1.73亩,租赁截止日2037年8月31日,租金已付清,土地实际用途:水产养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文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刘建文名下位于文昌市会文镇烟墩村委会南星园村的个人自留地租赁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面积:1.73亩,租赁截止日2037年8月31日,租金已付清,土地实际用途:水产养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标题:文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刘建文名下位于文昌市会文镇烟墩村委会南星园村的个人自留地租赁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面积:1.73亩,租赁截止日2037年8月31日,租金已付清,土地实际用途:水产养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说明: (略) (略) 拍卖公告(2024)琼9005执恢178号 (略) (略) 将于2024年7月25日10时
来自: (略) (略)
发布时间:2024-06-24
(略) 址:http://**_detail/*.htm?outside_source=null
标题:文昌市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刘建文名下位于文昌市会文镇烟墩村委会南星园村的个人自留地租赁权及地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面积:1.73亩,租赁截止日2037年8月31日,租金已付清,土地实际用途:水产养殖)(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内容说明: (略) (略) 拍卖公告(2024)琼9005执恢178号 (略) (略) 将于2024年7月25日1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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