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库存酒转让公告第二次
一批库存酒转让公告第二次
2024-06-24 17:20
项目编号:WL2024SW059
项目名称 | 一批库存酒转让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ZZC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6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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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 (略) 白银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白银分行个人客户何兵抵债资产处置的批复》 | ||||||||||||||||||||||||||||||||||||||||||||||||||
行为批准备案机构 | (略)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 | 线下支付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交易价款支付 | 1.转让标的成交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产权交易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瓶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预付交易价款。 4.甘交所集团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并在全部标的交割完成后,根据交易双方要求,可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原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配偶或亲属、经营地址或电话与原债务人相同的关联企业或个人不得购买。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拉运,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装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相关费用;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4.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00至17:00: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的;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装卸及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文件约定收取。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 * 赵经理* |
踏勘联系人 | 张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其 他 | 甘 (略) 站 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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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4 17:20
项目编号:WL2024SW059
项目名称 | 一批库存酒转让项目(第二次) | 项目编号 | ZZCQ*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6月24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6月28日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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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 (略) 白银分行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向甘肃省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白银分行个人客户何兵抵债资产处置的批复》 | ||||||||||||||||||||||||||||||||||||||||||||||||||
行为批准备案机构 | (略) |
交易 条件 | 资金交纳 | 线下支付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 (略) 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交易价款支付 | 1.转让标的成交后,由甘交所集团出具《成交通知书》,确认转让标的的成交方式、成交日期、交易价款等。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产权交易合同》生效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按*瓶向甘交所集团一次性预付交易价款。 4.甘交所集团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额交易价款并在全部标的交割完成后,根据交易双方要求,可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法律法规允许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原债务人、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配偶或亲属、经营地址或电话与原债务人相同的关联企业或个人不得购买。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指定范围内进行拉运,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装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3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相关费用;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3.标的交割期间的一切安全和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及其装运人员须按照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标的交割,不私自进入非转让标的区域,不私自动用任何非转让标的,不原地再次转让标的,并按转让方要求完成全部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 4.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公告之内容。 2.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及查验标的,并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3.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认可并接受《产权交易合同(待签)》的全部条款,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 4.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5.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自备 (略) 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 (略) 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7.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交易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竞价交易规则》《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交易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09:00:00至17:00: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的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并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资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现场踏勘确认书》。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注:上述资料中提供复印件的,须按本报名流程的规定自然人签字按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原件备查。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8日17:00: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保证金。 3.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为部分交易价款。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应履行如下承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或其他违约情况,转让方和甘交所集团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在扣除转让方及受让方应向甘交所集团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通知书》的;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②意向受 (略) 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未在15个工作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及甘交所集团损失的。 (4)意向受让方拒绝参与交易程序的。 (5)意向受让方故意泄露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的商业秘密并造成相关损失的。 (6)受让方未履行所签署的承诺文件之义务的。 (7)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装卸及运输等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 特别提示: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 ||||
交易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报名文件约定收取。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经理 * 赵经理* |
踏勘联系人 | 张经理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0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 (略) 87号中广大厦9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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