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鄂P08720
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鄂P08720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东风标致牌DC7164TLCA小型轿车(鄂P08720) |
转让底价 | 0.*元 |
挂牌日期 | 2024-06-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05 |
资产概述 | 车辆停放在神农架林区实验中学停车场,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并在公示附件自行下载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和保险单查看车辆信息,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 神农架林区 - 松柏镇堂房新村 |
重大事项披露 | 1、车辆有过轻微碰撞或轻微擦伤,电瓶老化,发动机故障需大修或更换;意向受让方需详细了解车辆各个部件是否有更换或修复过,请自行到标的现场勘察; 2、意向受让方自行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转让公告及有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东风标致牌DC7164TLCA小型轿车(鄂P08720) |
购置日期 | 2013-01-10 |
年检至 | 2025-01-31 |
原车牌号码 | 鄂P*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5.* |
机动车品牌 | 东风标致牌 |
登记日期 | 2013-01-30 |
车架号 | LDCT*C* |
颜色 | 白 |
数量 | 1(辆) |
权证 | 详见项目附件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2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需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提档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2)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3)受让方在转让车辆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后视为转让车辆移交完毕,车辆发生任何风险都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车辆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神农架炫达二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神农架炫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4]第*号-*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不含车牌)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不含车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 (略) 的经济损失,转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勘测时间 | 工作日上班时间 |
勘测地点 | 标的停放处 |
联系人电话 | 0719-*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5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6.24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08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8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估值机构 | 神农架炫达二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林区国资委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12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19 |
评估值(万元) | 0.5658 |
公示附件 | 鄂P*评估资料.pdf鄂P*行车证和登记证书.pdf鄂P*保险单.pdf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pdf |
项目编号 | GR2024HB* |
项目名称 | 东风标致牌DC7164TLCA小型轿车(鄂P08720) |
转让底价 | 0.*元 |
挂牌日期 | 2024-06-24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05 |
资产概述 | 车辆停放在神农架林区实验中学停车场,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并在公示附件自行下载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和保险单查看车辆信息,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 神农架林区 - 松柏镇堂房新村 |
重大事项披露 | 1、车辆有过轻微碰撞或轻微擦伤,电瓶老化,发动机故障需大修或更换;意向受让方需详细了解车辆各个部件是否有更换或修复过,请自行到标的现场勘察; 2、意向受让方自行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3、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和转让公告及有关文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
机动车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资产名称 | 东风标致牌DC7164TLCA小型轿车(鄂P08720) |
购置日期 | 2013-01-10 |
年检至 | 2025-01-31 |
原车牌号码 | 鄂P* |
行驶公里数(万公里) | 15.* |
机动车品牌 | 东风标致牌 |
登记日期 | 2013-01-30 |
车架号 | LDCT*C* |
颜色 | 白 |
数量 | 1(辆) |
权证 | 详见项目附件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24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延牌规则 | 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交纳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到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的产权交易价款及全部的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转让方提出:(1)本次转让车辆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受让方需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车辆的提档过户手续及车辆交接工作;(2)受让方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如涉及违章记录或经济纠纷,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发生在车辆过户手续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3)受让方在转让车辆交接清单上签字确认后视为转让车辆移交完毕,车辆发生任何风险都由受让方承担;(4)本次车辆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交易费用和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神农架炫达二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神农架炫达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评报字[2024]第*号-*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5、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不含车牌)和瑕疵,并对本次资产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而向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6、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不含车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车辆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 7、若意向受让方被转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则按照如下标准交纳产权交易费用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1)通过协议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0.85%支付;(2)通过竞价方式成交的,按照成交金额的2%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0.1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 (略) 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 (略) 的经济损失,转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实物资产转让公告期结束后,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结果通知书》等文件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实物资产转让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勘测时间 | 工作日上班时间 |
勘测地点 | 标的停放处 |
联系人电话 | 0719-* |
动态报价参数 | |
起始价 | * 元人民币 |
加价幅度 | 500.00 元人民币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6.24 09:00:00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2024.07.08 10:00:00 |
限时报价期 | 180 秒 |
是否设置保留价 | 否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估值机构 | 神农架炫达二 (略)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林区国资委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6-12 |
评估基准日 | 2024-04-19 |
评估值(万元) | 0.5658 |
公示附件 | 鄂P*评估资料.pdf鄂P*行车证和登记证书.pdf鄂P*保险单.pdf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清单.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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