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羊市街西延线蜀汉路526号房地产
金牛区羊市街西延线蜀汉路526号房地产
标的名称 | 金牛区羊市街西延线蜀汉路526号房地产 | ||
项目编号 | GR2023* | 转让底价 | 205.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2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0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标的坐落 | (略) 街西 (略) 526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05.5 万元 | ||
产权证号 | 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号 | 楼盘名称 | |
楼层 | 2层 | 建筑面积(㎡) | 183.25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用途 | 无 |
土地权利性质 | 无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仁达房估字【2022】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13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葛 (略) 三峡分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葛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标的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中国葛洲坝水利 (略) 四川施工局,目前该单位已撤销,由中国葛 (略) 三峡分公司统一管理。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需签署《风险承诺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具体地点、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请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孙先生,电话:*。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机构名称:拍拍在线(北京) (略) ;机构联系人:孙先生,电话:*)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 (略) (http://**)。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交易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的;(6)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7)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8)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外观、面积、格局、户型、使用状况及瑕疵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房产移交前(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暖气、罚金、滞纳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除此之外,本次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成交价1%向重庆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本次转让房产自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项目的备查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资产评估报告、现场踏勘确认书、风险承诺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景经理 | 联系电话 | *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拍拍在线(北京) (略)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标的名称 | 金牛区羊市街西延线蜀汉路526号房地产 | ||
项目编号 | GR2023* | 转让底价 | 205.5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25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01 |
标的所在地区 | (略) >市辖区>渝北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 |
标的坐落 | (略) 街西 (略) 526号 | ||
转让底价(万元) | 205.5 万元 | ||
产权证号 | 蓉房权证成房监证字第*号 | 楼盘名称 | |
楼层 | 2层 | 建筑面积(㎡) | 183.25 |
房屋用途 | 住宅 | 土地用途 | 无 |
土地权利性质 | 无 | 出让终止日期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项权利情况 | 否 | ||
是否存在居住权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仁达房估字【2022】第*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06-13 | ||
重要信息披露 | 无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葛 (略) 三峡分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中国葛 (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中国 (略)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标的证载房屋所有权人为中国葛洲坝水利 (略) 四川施工局,目前该单位已撤销,由中国葛 (略) 三峡分公司统一管理。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信息公告期间前往标的现场踏勘标的物,意向受让方到现场实地确认标的现状,确认无误后与转让方签订《现场踏勘确认书》(盖章),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意向受让方凭已签订的《现场踏勘确认书》(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需签署《风险承诺书》)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报名事宜。标的踏勘具体地点、时间(挂牌期间工作日,由转让方统一安排)请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提前沟通,现场踏勘联系人:孙先生,电话:*。 三、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 (略) 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机构名称:拍拍在线(北京) (略) ;机构联系人:孙先生,电话:*)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截止),方取得竞拍资格。 四、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时间:挂牌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10点,拍卖地点: (略) (http://**)。 五、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交易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签署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交易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相关费用的;(6)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7)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8)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六、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产外观、面积、格局、户型、使用状况及瑕疵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交验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交纳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八、房产移交前(以实际交付之日为准)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水、电、暖气、罚金、滞纳金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除此之外,本次房产交易及过户涉及的其他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无明确规定的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按成交价1%向重庆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九、本次转让房产自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现状移交。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十、项目的备查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资产评估报告、现场踏勘确认书、风险承诺书。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0.0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后第1个工作日24时前交纳,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拍卖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 (略)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景经理 | 联系电话 | * | |||
服务机构 | 服务机构名称 | 拍拍在线(北京) (略) | ||||
服务机构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