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土网挂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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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土网挂字号

出让公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土网挂字[2024]20号)
(略) 挂字[2024]20号 2024年06月2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樊城区航空航天工业 (略) 以东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01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4
起始价: 2725.*元 加价幅度: 24.*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07月1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7月26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湖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相关规定,该宗地位于国家安全控制区域内,应开展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竞买人资格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竞买人 (略) 国家安全局负责审核确认。 (2)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60日内缴清,分期缴纳比例、利息及违约金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4)出让 (略) 道路、公共绿地。 (5)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樊城条件〔2023〕0013号的《规划条件》执行。 (6)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三级排放限值。 (7)土地竞得人须先与樊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襄城区胜利街95号
联 系 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0710-*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略) ,襄阳
出让公告
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襄土网挂字[2024]20号)
(略) 挂字[2024]20号 2024年06月24日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GB* 宗地总面积: *.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樊城区航空航天工业 (略) 以东
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15.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01
投资强度: *元/公顷 保证金: *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084
起始价: 2725.*元 加价幅度: 24.*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07月16日 挂牌结束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满足挂牌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略) 上交易系统参加报价竞买。 (二)竞买申请 (略) 上挂牌交易活动期间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无失信记录,若存在失信记录参加竞买活动的,其竞买申请为无效申请,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6月24日 至 2024年07月16日 到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上交易系统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B* 号地块:2024年07月1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7月26日 11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根据《湖北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办法》相关规定,该宗地位于国家安全控制区域内,应开展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竞买人资格应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竞买人 (略) 国家安全局负责审核确认。 (2)土地出让成交后,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须在出让合同签订后360日内缴清,分期缴纳比例、利息及违约金情况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3)宗地开工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年内,开发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 (4)出让 (略) 道路、公共绿地。 (5)土地开发利用严格按照编号为樊城条件〔2023〕0013号的《规划条件》执行。 (6)该宗地按照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按照“3+X”模式“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该宗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元/亩,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废水执行G8979-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第二类污染物三级排放标准;氨氮、总磷执行GB/T*-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B等级标准;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三级排放限值。 (7)土地竞得人须先与樊城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及《“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一)本次交易活动限制存在失信记录的竞买申请人 (略) 上挂牌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前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 (略) 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并须做 (略) 上挂牌竞买活动期间无失信记录。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 (略) (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竞得人是否存在失信记录并截图取证,竞得人存在失信记录的取消其竞得资格,交易结果无效,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等相关竞买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樊城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我局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襄城区胜利街95号
联 系 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0710-*
开户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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