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廊坊市紫金华府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廊坊市紫金华府不动产变卖的公告
郑重声明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因法定情形或者变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变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变 (略) 最终裁定为准。因变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变卖公告
(略) 通 (略) 将于2024年7月11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紫金华府15-4-502不动产。
起拍价:17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特别提醒: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 (略) 申报租赁权。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有欠费情况。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且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 (略) 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及政策风险。
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 (略) 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 (略) 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委托中鼎浩瀚司辅(北京) (略) 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咨询电话:*。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全部余款缴纳后立即与法官电话联系,并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委托手续) (略) 通 (略) (地址: (略) 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12执8474号,(注: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 (略) 正阳门支行,账号:*4637);
2、变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贷款业务请与以下银行联系:
1、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联系人刘经理:010-*、*;江经理:*。
2、 (略) 北京朝阳门支行,联系人李先生:*。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 (略) 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岳法官010-*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 (略) 通 (略) ( (略) 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网址: http://**
*此公告同步在“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通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郑重声明
(略) (略) (略) 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 (略) 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因法定情形或者变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变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变 (略) 最终裁定为准。因变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 (略) 联系。
变卖公告
(略) 通 (略) 将于2024年7月11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略) 紫金华府15-4-502不动产。
起拍价:170.*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0.*元。
特别提醒: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 (略) 申报租赁权。截至拍卖公告发布之日,有欠费情况。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且必须在竞价程序 (略) 提交委托材料, (略) 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 (略) 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 (略) 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略) 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特别提示: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对于房产,其家庭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应当由家庭中具备当地购房资格者报名参加竞买),否则由其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及政策风险。
依据《 (略) (略) 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18号)之规定,拍卖标的物为房产且房产所在地存在限购政策的,竞买人应当于竞拍前向房产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其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后参与竞拍,竞买人竞买成功后, (略) 要求,提交其截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仍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买受人请求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书的, (略) 不予准许,因此产生的悔拍等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虚构购房资格导致拍卖行为无效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 (略) 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委托中鼎浩瀚司辅(北京) (略) 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咨询电话:*。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 (略) 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供暖、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欠费,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本条内容,在参与竞拍前向有关部门咨询标的物转让登记所需缴纳税费情况。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月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因无法获取可能存在的优先购买权人的有效送达地址,本院特此公示:本拍卖标的物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 (略)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 (略) 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此公告也用于公示通知本案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抵押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债权人,以及其他与房屋或案件利害关系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 (略) 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 (略) 。全部余款缴纳后立即与法官电话联系,并在指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委托手续) (略) 通 (略) (地址: (略) 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领取成交确认书,并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2023)京0112执8474号,(注:户名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开户银行: (略) 正阳门支行,账号:*4637);
2、变卖未成交的,竞 (略) 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如需贷款业务请与以下银行联系:
1、中国 (略) 北京长安支行,联系人刘经理:010-*、*;江经理:*。
2、 (略) 北京朝阳门支行,联系人李先生:*。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 (略) 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 (略) (略) 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
法院咨询电话:岳法官010-*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 (略) 通 (略) ( (略) 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网址: http://**
*此公告同步在“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网”上发布。
(略) 通 (略)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