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公产权网挂号德富里4-83号等24户房屋整体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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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公产权网挂号德富里4-83号等24户房屋整体出租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略) 挂2024-27号

项目名称

德富里4-83号等24户房屋整体出租

转让

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状况

出租 (略) 太和区德富里4-83号、10-26号、11-73号、11-79号、11-82号、14-39号,德胜里1-71号、2-7号、2-13号、2-18号、2-29号、2-40号、2-41号、2-42号、2-44号、2-46号、2-47号、2-60号、3-83号、4-12号、4-15号、4-18号、4-34号、4-35号;建筑面积合计1786.2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电子单元门,防盗门入户。

出租底价

12.*元/年,租期3年。

公告期起止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

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元整数倍

竞价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2024625日9时至202472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7210

保证金金额

2.*元

交纳形式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 (略)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金凌支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71日14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略) 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3个工作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上述24户招租房产原为清水房屋,因原承租人装修投入较大,故受让方摘牌成功后,需支付原承租人装修补偿费*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416-* *

联系地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转让方联系人

赵禹铭

联系电话

*

资产转让挂牌公告

项目编号

(略) 挂2024-27号

项目名称

德富里4-83号等24户房屋整体出租

转让

锦州华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标的状况

出租 (略) 太和区德富里4-83号、10-26号、11-73号、11-79号、11-82号、14-39号,德胜里1-71号、2-7号、2-13号、2-18号、2-29号、2-40号、2-41号、2-42号、2-44号、2-46号、2-47号、2-60号、3-83号、4-12号、4-15号、4-18号、4-34号、4-35号;建筑面积合计1786.27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电子单元门,防盗门入户。

出租底价

12.*元/年,租期3年。

公告期起止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

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6月28日

地点:标的物所在地。请意向受让方自行联系转让方进行实地踏勘。

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加价幅度0.*元整数倍

竞价起止时间

自由报价期为2024625日9时至202472日10时止,限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20247210

保证金金额

2.*元

交纳形式

按账号自行支付交纳

保证金账户

名称: (略)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金凌支行

保证金缴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请于202471日14前凭保证金银行交款 (略) (略) 701室开具保证金凭条后,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手续到805室办理交易登记手续。

保证金处置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该保证金转为部分价款。

2.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对转让方赔偿金,不予退还: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支付交易款余额的。

3.未成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成交3个工作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

受让方须知

1.意向受让方自行现场踏勘,未尽事宜请于报名前与转让方沟通并知悉,参与报名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

2.受让方应在被确定成为最终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

3.上述24户招租房产原为清水房屋,因原承租人装修投入较大,故受让方摘牌成功后,需支付原承租人装修补偿费*元。

受让方资格条件

联系人

赵女士

联系电话

0416-* *

联系地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转让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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