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街道金邑社区管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骆驼街道金邑社区管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招租公告
一、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为骆驼街道金邑社区管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邑社区居民委员会,招租代理人为宁波东盛 (略) 。项目已具备租赁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租赁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参加投标。
二、招租范围与要求
(一)项目概况:位于镇海区骆驼街 (略) 东邑阳光小区东南侧,西临东邑阳光小区,东 (略) ,出租面积1411.09平方米,系三楼社区管理用房,水电卫齐全,简单装修。
(二)招租价:标的物现状招租,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00元/年(不含税),三年租赁期。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3个月向招租人提出申请,经居民委员会通过,报街道同意后可进行续租,续租信息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金按镇海区骆驼街道小微权利规定进行上涨。水、电、网络等费用自行缴纳,装修费用自理,物业费(卫生费)按规定向物业缴纳。租金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详见招租情况表。
招租情况表
标的 物号 | 房屋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租期 | 备注 |
1 | 骆驼街 (略) 东邑阳光小区东南侧 | 1411.09 | *.00 | *.00 | 三年 | 3楼管理用房 |
注明:1、上述价格不含水、电、网络、其他装修、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
2、凡参加本招租项目的意向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均视同认可本项目设定的招租办法,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三年租赁期。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3个月向招租人提出申请,经居民委员会通过,报街道同意后可进行续租,续租信息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金按镇海区骆驼街道小微权利规定进行上涨。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次年租金在当年租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
(四)招租方法:本次招租采用书面一次性报价方法(暗标),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房屋使用要求
1、本次招租标的物建议作为办公使用,允许在项目范围所涉及的资产、空间内组织经营符合业态相关规定的业务。原则上不得经营重餐饮、寿品、性保健、屠宰、生鲜相关业务。中标者在经营过程中需符合:法律法规、生产消防安全、环保、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要求。
2、房屋使用用途、装修方案及相应布局设计须经过社区委员会同意后,经业态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且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合法诚信经营。
4、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事项均按照出租方制定的管理细则执行。
5、标的物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原设备及配套设施)属于招租人所有,标的竞得人无处置权。租赁期间,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标的竞得人报告给招租人按规定处置。
6、标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资产进行转租、出售、抵押、担保、转移或拍卖;同时,在租赁生产经营期间,标的竞得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标的竞得人应负责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按实赔偿。
7、在承包房屋期间,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添置设备、材料等物品产生的所有费用。
8、招租人协助标的竞得人办理投入使用前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标的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承担因拖欠费用所引发的所有责任。
9、标的竞得人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承租期间接受招租人(或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10、标的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治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消防和人员安全,无条件接受政府、社会和招租人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竞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招租人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 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2、 及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
3、 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四、竞租保证金的缴纳
(一)竞租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统一汇至:
收款人:宁波东盛 (略) 镇海分公司
帐号:*2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波镇海新城分理处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14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招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镇海区基层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注册成功后,登录“ (略) ”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
注:(1)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镇海区基层 (略) ”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2) (略) : (略) ,技术支持:0574-*;*;*; QQ群:*。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租人应于 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前至骆驼街道办事处339会议室递交竞标文件,参加竞租活动,逾期未至者将予以取消竞租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镇海区”栏内(http://**:4011/website/platform?id=*)。
八、其他
(一) 意向竞租人认为招租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租文件之日或者招租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 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租活动,本次招租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镇海区”栏内(http://**:4011/website/platform?id=*),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租文件的意向竞租人 (略) 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 (略) 201号
招租代理人:宁波东盛 (略)
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号东晨大厦5楼
联系人:周工 孙工
电话:0574-*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镇海区 (略)
电话:0574-*
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
<:null>一、招租条件
本招租项目为骆驼街道金邑社区管理用房公开招租项目,招租人为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邑社区居民委员会,招租代理人为宁波东盛 (略) 。项目已具备租赁招租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租赁进行公开招租,欢迎有意向的承租人参加投标。
二、招租范围与要求
(一)项目概况:位于镇海区骆驼街 (略) 东邑阳光小区东南侧,西临东邑阳光小区,东 (略) ,出租面积1411.09平方米,系三楼社区管理用房,水电卫齐全,简单装修。
(二)招租价:标的物现状招租,年租金底价为人民币*.00元/年(不含税),三年租赁期。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3个月向招租人提出申请,经居民委员会通过,报街道同意后可进行续租,续租信息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金按镇海区骆驼街道小微权利规定进行上涨。水、电、网络等费用自行缴纳,装修费用自理,物业费(卫生费)按规定向物业缴纳。租金报价低于底价的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详见招租情况表。
招租情况表
标的 物号 | 房屋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底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租期 | 备注 |
1 | 骆驼街 (略) 东邑阳光小区东南侧 | 1411.09 | *.00 | *.00 | 三年 | 3楼管理用房 |
注明:1、上述价格不含水、电、网络、其他装修、物业费(卫生费)等费用;
2、凡参加本招租项目的意向竞租人(缴纳竞租保证金)均视同认可本项目设定的招租办法,不得有任何异议。
(三)租赁期限及支付方式:三年租赁期。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应提前3个月向招租人提出申请,经居民委员会通过,报街道同意后可进行续租,续租信息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租金按镇海区骆驼街道小微权利规定进行上涨。租金实行先付后用原则,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次年租金在当年租期满前一个月内支付。
(四)招租方法:本次招租采用书面一次性报价方法(暗标),按照租金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五)房屋使用要求
1、本次招租标的物建议作为办公使用,允许在项目范围所涉及的资产、空间内组织经营符合业态相关规定的业务。原则上不得经营重餐饮、寿品、性保健、屠宰、生鲜相关业务。中标者在经营过程中需符合:法律法规、生产消防安全、环保、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要求。
2、房屋使用用途、装修方案及相应布局设计须经过社区委员会同意后,经业态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3、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行业,且应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合法诚信经营。
4、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产生的事项均按照出租方制定的管理细则执行。
5、标的物的全部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原设备及配套设施)属于招租人所有,标的竞得人无处置权。租赁期间,资产经鉴定确属无法使用的,由标的竞得人报告给招租人按规定处置。
6、标的竞得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本项目涉及的各类资产进行转租、出售、抵押、担保、转移或拍卖;同时,在租赁生产经营期间,标的竞得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标的竞得人应负责及时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按实赔偿。
7、在承包房屋期间,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因添置设备、材料等物品产生的所有费用。
8、招租人协助标的竞得人办理投入使用前所需的相关审批手续,由标的竞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按规定按时缴纳相关费用,承担因拖欠费用所引发的所有责任。
9、标的竞得人须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在承租期间接受招租人(或其授权单位)的监督管理。
10、标的竞得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治安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做好各项工作,保障消防和人员安全,无条件接受政府、社会和招租人的监督和检查,在租赁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给招租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标的竞得人自行承担。标的竞得人应遵守国家法律、地方法规和招租人各项规章制度,文明生产、优质服务。
三、意向竞租人资格要求
1、 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2、 及时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意向竞租人。
3、 意向竞租人不得有违规经营、恶意拖欠房屋租金、不能诚信经营、违约等不良行为。对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均不符合本次资格要求。
四、竞租保证金的缴纳
(一)竞租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元整。
(二)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方式统一汇至:
收款人:宁波东盛 (略) 镇海分公司
帐号:*22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宁波镇海新城分理处
(三)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 14时00分(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五、招租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于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7月1日,招租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镇海区基层 (略) ”(以下简称“ (略) ”)(http://**)注册成功后,登录“ (略) ”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如有)。
注:(1)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镇海区基层 (略) ”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无效投标,责任自负。(2) (略) : (略) ,技术支持:0574-*;*;*; QQ群:*。
六、竞租时间及地点
意向竞租人应于 2024年7月1日14时00分前至骆驼街道办事处339会议室递交竞标文件,参加竞租活动,逾期未至者将予以取消竞租资格。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镇海区”栏内(http://**:4011/website/platform?id=*)。
八、其他
(一) 意向竞租人认为招租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租文件之日或者招租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 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招租活动,本次招租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本项目招租公告和招租结果发布的媒介: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略) -镇海区”栏内(http://**:4011/website/platform?id=*),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租文件的意向竞租人 (略) 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联系方式
招租人: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金邑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 (略) 201号
招租代理人:宁波东盛 (略)
地址: (略) 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号东晨大厦5楼
联系人:周工 孙工
电话:0574-*
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镇海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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