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海润光伏设备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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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海润光伏设备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再次

竞买公告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 (略) 根据海润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 (略) 负责。本次拍 (略) (略) 监督。

(略) 将于2024年 7月4日10:00时至2024年 7月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监督单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 (略) 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和 (略) 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国联信托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国联信托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海润 (略) 持有海润 (略) 100%的股权。

起拍价:6144.*元,保证金:600.*元,增价幅度:6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3日前与国联信托联系(联系电话: *、1*)。

、咨询看样

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9:30—16:30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与国联信托 (联系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国联信托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向国联信托提交,资格经国联信托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国联信托在竞 (略) (略) 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国联信托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向国联信托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国联信托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国联信托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五日内凭相关税费支付凭证至国联信托处办理退还手续(国联信托仅从收取的拍卖款中退还垫付款,垫付款如超过拍卖款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国联信托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国联信托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汇到国联信托指定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无锡分行,账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国联信托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国联信托指定地址(地址: (略) 梁溪区江尖公园2号楼)与海润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股权权属变更手续,权属变更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质押无法解除导致股权不能变更的,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国联信托无涉。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依据江苏东华 (略) 责任公司出具的“海润 (略) 审计报告(锡东会专审【2021】096号)”,经审定,海润 (略) 资产总额为146,091,673.21元,负债为49,902,214.38元,所有者权益为96,189,458.83元。

2、依据江苏中企华 (略) 出具的“海润 (略) 管理人委托评估海润 (略) 持有海润 (略) 10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1)第7067号),海润 (略)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539.*元。

3、依据海润 (略) 章程,海润 (略) 认缴出资为5亿元,出资期限为2036年8月24日。据海润 (略) 账册,海润 (略) 实际出资为1.2亿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视为完全知晓海润 (略) 未完全出资这一事实,并自愿向海润 (略) 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竞买人与海润 (略) 或其债权人之间因补缴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与海润 (略) 无涉。海润 (略) 有权向竞买人追偿因海润 (略) 或其债权人向海润 (略) 主张股东出资义务而实际支付的所有款项。

4、国联信托无法知晓海润 (略) 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等)等情况,对于股权价值请竞买人自行估计并承担风险。

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国联信托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国联信托发布的拍卖须知。

国联信托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05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国联信托咨询。

(略)

2024年6月24日


竞买公告

特别申明:本次拍卖为 (略) 根据海润 (略)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进行的拍卖,本次拍卖咨询、交接等后续所有手续及标的物情况解释均由 (略) 负责。本次拍 (略) (略) 监督。

(略) 将于2024年 7月4日10:00时至2024年 7月5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略) (略) 上(网址:http://**,户名: (略) ,监督单位: (略)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 (略) 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 (略) 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和 (略) 将配合买受人办理股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国联信托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情况较为复杂,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国联信托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拍卖标的:

海润 (略) 持有海润 (略) 100%的股权。

起拍价:6144.*元,保证金:600.*元,增价幅度:6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73日前与国联信托联系(联系电话: *、1*)。

、咨询看样

自2024年6月26日起至2024年7月3日工作日9:30—16:30接受咨询,看样时间请与国联信托 (联系电话:*、*)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国联信托沟通办理委托手续。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向国联信托提交,资格经国联信托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由国联信托在竞 (略) (略) 备案。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国联信托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

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开拍前二个工作日向国联信托提供优先购买权利人证明材料,资格经国联信托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4、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国联信托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七、拍卖延时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买受人应当自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至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税费。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破产企业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于缴纳完毕后五日内凭相关税费支付凭证至国联信托处办理退还手续(国联信托仅从收取的拍卖款中退还垫付款,垫付款如超过拍卖款则由买受人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国联信托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由买受人另行依法向破产企业主张权利。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 (略) 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国联信托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汇到国联信托指定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 (略) 无锡分行,账号:**)。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 (略) 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国联信托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国联信托指定地址(地址: (略) 梁溪区江尖公园2号楼)与海润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股权权属变更手续,权属变更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包括但不限于因股权质押无法解除导致股权不能变更的,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国联信托无涉。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的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拍卖标的物如需办理转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依据江苏东华 (略) 责任公司出具的“海润 (略) 审计报告(锡东会专审【2021】096号)”,经审定,海润 (略) 资产总额为146,091,673.21元,负债为49,902,214.38元,所有者权益为96,189,458.83元。

2、依据江苏中企华 (略) 出具的“海润 (略) 管理人委托评估海润 (略) 持有海润 (略) 10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1)第7067号),海润 (略) 净资产评估价值为9539.*元。

3、依据海润 (略) 章程,海润 (略) 认缴出资为5亿元,出资期限为2036年8月24日。据海润 (略) 账册,海润 (略) 实际出资为1.2亿元。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视为完全知晓海润 (略) 未完全出资这一事实,并自愿向海润 (略) 履行全部出资义务。竞买人与海润 (略) 或其债权人之间因补缴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均与海润 (略) 无涉。海润 (略) 有权向竞买人追偿因海润 (略) 或其债权人向海润 (略) 主张股东出资义务而实际支付的所有款项。

4、国联信托无法知晓海润 (略) 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担保等)等情况,对于股权价值请竞买人自行估计并承担风险。

5、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国联信托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7、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国联信托发布的拍卖须知。

国联信托咨询电话:*、*

法院监督电话: 05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国联信托咨询。

(略)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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