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中油销售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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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中油销售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信阳中油销售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项目编号HA2024ZC*监测编号HA2024ZC*
转让底价850 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4-06-25挂牌截止日期2024-06-25
项目概述
资产处置涉及的资 (略) 浉河区东双河镇彭洼村, (略) 待处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项目vr

详细说明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中国平煤神马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L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转让方类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资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经营规模中型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晓甫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方式说明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上报名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0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转让。2.资产处置范围以提供的《资产清单》为基础,在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均以实物踏勘为准,未列入《资产清单》的不在本次转让范围。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资产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处置范围、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4.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自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5.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意向受让方提出交易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交易违约的其他情况。2.处置资产转让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等有关税法规定为受让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3.本次处置资产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本条上述工作后,执《现场踏勘确认书》方能参与报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4.以上内容与《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受让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周楠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项目附件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信阳中油销售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
项目编号HA2024ZC*监测编号HA2024ZC*
转让底价850 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2024-06-25挂牌截止日期2024-06-25
项目概述
资产处置涉及的资 (略) 浉河区东双河镇彭洼村, (略) 待处置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电子设备等(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资产信息
项目视频
项目vr

详细说明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中国平煤神马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L所在地区河南省/ (略)
转让方类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是否国资是否联合转让
注册地(地址) (略) 新华区平安大道中段经营规模中型
企业类型 (略)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注册资本(万元)5000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晓甫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金融分类
内部决策情况其他类型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
采用的交易方式
拍卖
交易方式说明
意向方审核级别需要会同转让方审核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略) 上报名
保证金设定
保证金金额100 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交易机构受让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处置方式
价款支付要求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信息发布期满后,若在公告期内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受让方,采取场内协议方式进行转让。2.资产处置范围以提供的《资产清单》为基础,在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瑕疵均以实物踏勘为准,未列入《资产清单》的不在本次转让范围。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及交易机构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规格、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进行实地踏勘。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受让行为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并对标的资产实物现状完全认可,自愿接受标的资产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未查阅相关资料、《资产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不了解标的资产处置范围、规格、数量、品质、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产权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责任。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4.转让方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后,产权交易机构出具交易凭证,受让方自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标的资产现场与转让方进行标的资产移交。5.自标的资产移交完成之日起,标的资产的保养、保管、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现场管理、毁损、灭失等责任、风险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应遵守当地相关规定。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转让方有权将本次转让资产再行挂牌,对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扣除为组织此次交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归转让方所有,作为对交易机构及转让方的补偿,不予退还的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当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再行转让的价格低于本次转让价的,前述受让方须补足差额。(1)意向受让方提出交易申请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报价均低于挂牌价的(只要有意向受让方在拍卖会上出价达到或超过挂牌价,此条款不再有约束力);(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服务费、保证金等相关费用的;(6)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损失的;(7)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9)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10)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规则中规定的意向交易违约的其他情况。2.处置资产转让方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36号文”)等有关税法规定为受让方开具税率13%的增值税发票。3.本次处置资产受让方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踏勘现场,期间必须由转让方陪同。踏勘后意向受让方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意向受让方在完成本条上述工作后,执《现场踏勘确认书》方能参与报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的意向受让方,不具备参与资格。4.以上内容与《资产交易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请受让方严格遵守相关约定,如有违反将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挂牌公告及联系方式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机构联系人周楠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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