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49%股权-挂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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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西南盐业有限公司49%股权-挂牌披露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49%股权
转让方名称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转让比例 49
挂牌价格 6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6-26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方所持 (略) 49%股权已全部 (略)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解除标的企业49%股权的质押;,2、年度审计数据来源于 (略) 改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3、转让方于2024年4月22日已发函至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现其他股东暂未回函;,4、据《资产评估报告》载: 标的公司部分房产土地权证事项、采矿权事项、抵押担保事项、诉讼事项等,请投资人特别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5、据《专项审计报告》载: 标的公司采矿权使用费事项、旗下企业强制清算事项、诉讼事项、其他应收款事项、长期应收款事项、资产受限事项、未办理权证事项等,请投资人特别关注审计报告特别事项说明。,6、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及知悉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主体资格、历史沿革、对外投资、资产、债权债务、劳动人事、诉讼仲裁、税务环保、经营管理及相关风险等全部状况(如有任何遗漏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亦由其自行承担),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并承诺放弃就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任何事项(无论因评估基准日前原因产生还是因基准日之后原因产生)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略) 49%股权
转让方名称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
转让比例 49
挂牌价格 61,*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0
挂牌日期 2024-06-26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方所持 (略) 49%股权已全部 (略) 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在受让方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解除标的企业49%股权的质押;,2、年度审计数据来源于 (略) 改制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期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3、转让方于2024年4月22日已发函至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征询其是否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现其他股东暂未回函;,4、据《资产评估报告》载: 标的公司部分房产土地权证事项、采矿权事项、抵押担保事项、诉讼事项等,请投资人特别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5、据《专项审计报告》载: 标的公司采矿权使用费事项、旗下企业强制清算事项、诉讼事项、其他应收款事项、长期应收款事项、资产受限事项、未办理权证事项等,请投资人特别关注审计报告特别事项说明。,6、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专项审计报告;(3)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2.本项目存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涉及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受让的相关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优先购买权实施方案》。3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4.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5.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 (略) 径全额无息退还。6.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7.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及知悉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主体资格、历史沿革、对外投资、资产、债权债务、劳动人事、诉讼仲裁、税务环保、经营管理及相关风险等全部状况(如有任何遗漏事项,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后果亦由其自行承担),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并承诺放弃就标的企业及其下属企业的任何事项(无论因评估基准日前原因产生还是因基准日之后原因产生)要求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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