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宁淮高速公路淮安管理处2台报废发电机公开转让
江苏省宁淮高速公路淮安管理处2台报废发电机公开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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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省宁淮高速公路淮安管理处2台报废发电机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2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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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三河收费站 | ||||||||||||||||||||||||||
标的现状 | 两台发电机均处于报废状态,评估时以废钢废铁等原材料价格估价,受让后不得以原有用途继续使用,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和移交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9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 (略) | ||||||||||||||||||||||||||
转让底价(元) | 9900.00(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宁 (略) 淮安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L 住所: (略) 清江浦区武墩99号 法定代表人:田尚斌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 (略) 经营管理中心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徐女士: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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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苏省宁淮高速公路淮安管理处2台报废发电机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17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6-1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6-2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延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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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三河收费站 | ||||||||||||||||||||||||||
标的现状 | 两台发电机均处于报废状态,评估时以废钢废铁等原材料价格估价,受让后不得以原有用途继续使用,具体情况以现场查勘和移交时为准。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99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2-31 | ||||||||||||||||||||||||||
评估机构 | 中瑞世联 (略) | ||||||||||||||||||||||||||
转让底价(元) | 9900.00(含税价)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江苏省宁 (略) 淮安管理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61L 住所: (略) 清江浦区武墩99号 法定代表人:田尚斌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 (略) (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江苏 (略) 经营管理中心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 |
标的交割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略) 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400-828-9082,徐女士:025-* | |
其 他 | 传真: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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