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号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庆自然出字【2024】035号 | 宗地总面积: | *.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庆经开区三期, (略) , (略) 北侧绿化带, (略) ,北 (略)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 到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 (略) 215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自然出字【2024】035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1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出让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指标要求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竞得人须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容积率不低于1.2,竞得人须同意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按照项目区域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按照区域评估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3.本次出让的地块所属区域均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工作,具体评估事项清单及查看链接在出让文件中载明。 4.竞得人 (略)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日内,由经开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净地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竞得人须在交地后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竣工。 6.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向第三方转让、出租、抵押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受让人因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由经开区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处理。 7.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安庆经开区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 (略) “标准地”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否则,视为违约,由经开区管委会依 (略) 相关规定将竞得人失信行为纳入公共征信系统,依法提供查询或予以公示。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
联 系 人: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56-*
开户单位: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桐城农商行安庆支行
开户账号:**
宗地编号: | 庆自然出字【2024】035号 | 宗地总面积: | *.1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安庆经开区三期, (略) , (略) 北侧绿化带, (略) ,北 (略)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5.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11 | ||||||
投资强度: | *元/公顷 | 保证金: | *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6 | ||
起始价: | *元 | 加价幅度: | *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1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 到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7月05日 至 2024年07月23日 到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7月23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略) ( (略) 215号)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庆自然出字【2024】035号 号地块:2024年07月16日 08时30分 至 2024年07月25日 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出让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指标要求如下: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元/亩;亩均税收≥*元/亩;竞得人须按批准的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筑密度不低于40%,绿地率不高于15%,容积率不低于1.2,竞得人须同意本宗地建设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指标按照项目区域节能评估确定的标准执行;竞得人须同意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要求,并同意本宗地单位工业增加值排放按照区域评估确定的排放标准执行。 3.本次出让的地块所属区域均已完成相关区域评估工作,具体评估事项清单及查看链接在出让文件中载明。 4.竞得人 (略) 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0日内,由经开区管委会向竞得人办理净地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竞得人须在交地后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竣工。 6.本宗地建设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向第三方转让、出租、抵押受让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的约定。受让人因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导致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目的无法实现的,由经开区管委会按照《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约定处理。 7.竞得人须严格按照安庆经开区工业项目用地规模预核定签报明确的投资强度、亩均税 (略) “标准地”相关要求组织建设、生产和运营。否则,视为违约,由经开区管委会依 (略) 相关规定将竞得人失信行为纳入公共征信系统,依法提供查询或予以公示。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老峰镇孵化园C1楼南区4011室
联 系 人: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 0556-*
开户单位: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桐城农商行安庆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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