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火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鄂州市火红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所在地区 | (略) 鄂城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新城1号住宅楼裙楼第3层商铺 |
法定代表人 | 伊立勇 |
成立日期 | 2019-02-12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 |
经济类型 | 其他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所属行业类型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497UDU0W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门卫、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物业管理,设计、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设施及保安装置,保洁服务,对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地表水域垃圾的清理及运输服务,水下打捞、水下清障服务,联网报警系统的安装及技术服务,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0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周天胜 | 2.5 | 5 |
周治涛 | 95 | 190 |
姜登丰 | 2.5 | 5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189.* | 166.* | 166.*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73.* | 71.* | 202.* |
审计机构 | 北京甘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3-05-01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485.* | 29.* | 29.*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15.* | -16.* | 231.*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查勘标的,并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充分调查了解。如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资产状况、标的所在股权转让登记程序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知悉转让标的已披露的风险、瑕疵。 2、标的企业查勘联系人周先生*。 |
评估机构 | 北京合 (略)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31.* |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周治涛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鄂城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99X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5%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周天胜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鄂城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97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姜登丰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鄂城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019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挂牌价格(万元) | 232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于《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交易价款及应交纳的全部服务费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 (略) 指定账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企业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企业移交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北京合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合宏升评报字【2024】第F1-25号)、北京甘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的甘元审字【2024】第GYD-D5680号《审计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股权转让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2%。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7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各自承担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公示附件 | 评估报告.pdf审计报告.pdf火红公司宣传册.pptx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标的企业名称 | (略) (略) |
所在地区 | (略) 鄂城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新城1号住宅楼裙楼第3层商铺 |
法定代表人 | 伊立勇 |
成立日期 | 2019-02-12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 |
经济类型 | 其他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略) |
所属行业类型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所属行业 | 其他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497UDU0W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经营范围 | 门卫、巡逻、守护、区域秩序维护,物业管理,设计、安装、保养、维修安全技术设施及保安装置,保洁服务,对江、河、湖泊、水库、地下水、地表水域垃圾的清理及运输服务,水下打捞、水下清障服务,联网报警系统的安装及技术服务,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施工;劳务派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职工人数 | 300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出资额(万元人民币) |
周天胜 | 2.5 | 5 |
周治涛 | 95 | 190 |
姜登丰 | 2.5 | 5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1189.* | 166.* | 166.*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73.* | 71.* | 202.* |
审计机构 | 北京甘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2023-05-01财务报表 | ||
报表类型 | 月报 | |
营业收入(万元) | 利润总额(万元) | 净利润(万元) |
485.* | 29.* | 29.* |
资产总计(万元) | 负债总计(万元)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215.* | -16.* | 231.*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查勘标的,并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充分调查了解。如企业基本情况、职工情况、资产状况、标的所在股权转让登记程序等情况。意向受让方一旦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完成了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知悉转让标的已披露的风险、瑕疵。 2、标的企业查勘联系人周先生*。 |
评估机构 | 北京合 (略) | ||||||||||||
核准或备案 | 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5-3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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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周治涛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鄂城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99X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5%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周天胜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鄂城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97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名称 | 姜登丰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 - (略) - 鄂城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019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5%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5% |
挂牌价格(万元) | 232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价款交纳说明 | :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于《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当日将交易价款及应交纳的全部服务费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 (略) 指定账户。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报名登记的意向受让方名称即为交纳保证金的主体)。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3、受让方须同意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提出:(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须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勘察,本次转让标的是以企业现状进行交易,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拒绝按现状接收该标的。(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完成《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企业移交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在产权交易机构发生的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北京合 (略) 对本次资产转让出具的评估报告书(合宏升评报字【2024】第F1-25号)、北京甘元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权转让出具的甘元审字【2024】第GYD-D5680号《审计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股权转让不持任何异议。 6、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7、本次股权转让项目若协议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服务费分别为成交金额的2%。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及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万元) | 70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保证金。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 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②各意向受让方在动态报价期内均未登*动态报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履行相关义务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各自承担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公示附件 | 评估报告.pdf审计报告.pdf火红公司宣传册.ppt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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