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河校区转供电电费公平分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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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校区转供电电费公平分摊方案


至转供电用户:

为确保各终端商户能够足额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2)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商户电费分摊原则

学校依照 (略) 企业缴纳电费,其中缴纳的商户电费由所属终端商户分摊。

二、分摊电费及电量计算公式如下:

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用户总电费-居民电费(含居民电费附加费)

终端商户总用电量=终端用户总电量-居民用电量

三、商户电价计算公式如下:

商户电价=转供电主体计费周 (略) 企业缴纳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商户总用电量

四、计费周期

因学校用电自2021年12月起 (略) (略) 场购电,每月用电价格略有浮动,每次电价调整以计费周期的平均价计算。



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日



至转供电用户:

为确保各终端商户能够足额享受到国家降价红利,根据《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转供电电费收取的通知》(辽工信电力(2022)5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商户电费分摊原则

学校依照 (略) 企业缴纳电费,其中缴纳的商户电费由所属终端商户分摊。

二、分摊电费及电量计算公式如下:

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用户总电费-居民电费(含居民电费附加费)

终端商户总用电量=终端用户总电量-居民用电量

三、商户电价计算公式如下:

商户电价=转供电主体计费周 (略) 企业缴纳终端商户总电费÷终端商户总用电量

四、计费周期

因学校用电自2021年12月起 (略) (略) 场购电,每月用电价格略有浮动,每次电价调整以计费周期的平均价计算。



东北大学沈河校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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