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西环路132号盐业大楼整体招租8年
萍乡市安源区西环路132号盐业大楼整体招租8年
项目编号: | JX2024ZL* | ||
项目名称: | (略) 安 (略) 132号盐业大楼整体招租(8年) | ||
标的名称: | (略) 安 (略) 132号盐业大楼整体招租(8年)(出租底价:59.*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26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03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本次挂牌招租标 (略) 安 (略) 132号盐业大楼,租赁区域共计十一层(含地下负一层),第一层为商铺,二至十层为办公楼,租赁面积约 4999.17㎡,若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存在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总价。租赁期限为8年,免租期1个月(包含在总租期内),挂牌价为首年度租金,每2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较上个周期租金递增3%,租金按季度支付。房屋产权人为江西省萍乡 (略) (曾用 (略) 萍乡公司),房屋已移交由江西省 (略) 管理。 | ||
|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亲自实地考察出租标的,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及《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终结本次交易,并重新挂牌招租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本项目租赁期为8年,免租期为1个月(包含在总租期内),挂牌价格为首年度租金,每2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较上个周期租金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按每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前5个工作日。租赁期具体起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装修方案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并事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前承租方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手续,费用自理。装修完工后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及余土。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日内另行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为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待装修免租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该装修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本项目暂未办理一消(消防验收),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提供配合。 5.本标的为在租状态,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权,若有其他意向人承租则随时解除合同。 6.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7.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8.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9. 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经营责任及一切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和环境的活动。 11.意向承租方需前往标的踏勘,标的踏勘联系人:邹玉方* | ||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则承租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产权〔2020〕96号文的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按8年总租赁金额计算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装修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2个月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项目编号: | JX2024ZL* | ||
项目名称: | (略) 安 (略) 132号盐业大楼整体招租(8年) | ||
标的名称: | (略) 安 (略) 132号盐业大楼整体招租(8年)(出租底价:59.*万元/年)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4-06-26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4-07-03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本次挂牌招租标 (略) 安 (略) 132号盐业大楼,租赁区域共计十一层(含地下负一层),第一层为商铺,二至十层为办公楼,租赁面积约 4999.17㎡,若实际面积与披露面积存在误差,以实际面积为准,不影响最终成交价格总价。租赁期限为8年,免租期1个月(包含在总租期内),挂牌价为首年度租金,每2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较上个周期租金递增3%,租金按季度支付。房屋产权人为江西省萍乡 (略) (曾用 (略) 萍乡公司),房屋已移交由江西省 (略) 管理。 | ||
|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应事先亲自实地考察出租标的,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及《租赁合同》中的所有条款。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终结本次交易,并重新挂牌招租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本项目租赁期为8年,免租期为1个月(包含在总租期内),挂牌价格为首年度租金,每2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较上个周期租金递增3%。租金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按每季度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季度前5个工作日。租赁期具体起止时间及租金支付方式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3.承租方装修方案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机构出具,并事先报出租方书面同意。装修前承租方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手续,费用自理。装修完工后自行清运装修垃圾及余土。承租方需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5日内另行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装修保证金,装修保证金为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待装修免租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该装修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本项目暂未办理一消(消防验收),须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出租方提供配合。 5.本标的为在租状态,出租方与原承租人签订的是不定期租赁合同,原承租人放弃优先权,若有其他意向人承租则随时解除合同。 6.标的清场责任及清场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7.标的物以交付时现状出租,承租方自行负责经营期间的装修、安保、消防及消防备案、验收等事宜,所产生的税、费用自行承担。 8.在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如果擅自全部或部分转租,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9. 承租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且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全部经营责任及一切事故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列等有关规定,不得在租用房屋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和环境的活动。 11.意向承租方需前往标的踏勘,标的踏勘联系人:邹玉方* | ||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略) 络竞价方式的,则承租方还需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产权〔2020〕96号文的规定收取。交易服务费按8年总租赁金额计算收取。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5.【交付】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装修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后2个月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前(含交接当日)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标的交接日之后的所有物业管理、水电、煤气、电话、网络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竟租资格。 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万先生、胡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791-*、0791-*、0791-*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