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的23号成品库出租年租金底价175200元/年,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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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白塔国家粮食储备中转库有限公司的23号成品库出租年租金底价175200元/年,租期3年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内蒙古白塔国家粮 (略) 的23号成品库出租(年租金底价*元/年,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2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4 16: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 (略) 北侧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 (略) 内,23号成品库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仓库 使用期限 3
租赁建筑面积约(㎡) 1200.00 租赁土地面积约(㎡) -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在下一租赁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 承租押金 首年租金的10%,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4-10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启正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 (略)

特别
告知

*本次租赁的标的房产权属人为内蒙古白塔国家粮 (略) ,成交后需与房产权属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

1.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动产权证为呼国用(2006)第*号,出租标的位 (略) 北侧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 (略) 内23号成品库,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首年的租金底价(含税)。

3、标的租赁后承租方不可用于医疗、养老、歌舞厅、演艺厅、迪厅、KTV等相关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违规经营,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置承租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

4、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承租方需要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的约定: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因本标的为粮库,不允许承租方装修、加盖、扩建,请各意向承租方悉知。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对建筑加盖、扩建,如出现此类情形,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拆除违章建筑,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承租押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搬迁,改造维修形成的附着物及在承租期间对标的进行装修增添的附属物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单确定时间为准)未完成搬迁的,每逾期1日,须按合同规定日租金3倍缴纳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8、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违法犯罪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9、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在下一租赁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此条件下进行后续承租并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到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承租押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押金支付完毕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标的交割: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承租押金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房屋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承租方自行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不得更改建筑主体结构。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纳。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工作日电话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28 09:00:00 至 2024-07-04 16:59:59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4-07-04 16: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承租义务的;
(2)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3)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及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已交纳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6-28 09:00:00-2024-07-05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赵先生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技术支持 赵女士*
其 他

,内蒙古,内蒙
项目名称 内蒙古白塔国家粮 (略) 的23号成品库出租(年租金底价*元/年,租期3年)
项目编号 N0109FCZZ*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4-06-28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7-04 16:59:59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 (略) 北侧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 (略) 内,23号成品库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仓库 使用期限 3
租赁建筑面积约(㎡) 1200.00 租赁土地面积约(㎡) -
租金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在下一租赁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 承租押金 首年租金的10%,在《租赁合同》签订前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权属类型 所有权人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
其他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4-04-10
评估机构 内蒙古中启正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租金底价(元)
*.00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内蒙古 (略)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 (略) 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出租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内蒙古 (略)

特别
告知

*本次租赁的标的房产权属人为内蒙古白塔国家粮 (略) ,成交后需与房产权属所有人签订《租赁合同》。

1.本次出租的标的不动产权证为呼国用(2006)第*号,出租标的位 (略) 北侧内蒙古呼和浩特白塔国家粮食 (略) 内23号成品库,建筑面积约为1200平方米。最终权属面积以标的所在土地、规划部门核定为准,本次转让标的成交价不因实测面积调整而发生变化。

2、本次出租标的租期为3年。挂牌价为该项目首年的租金底价(含税)。

3、标的租赁后承租方不可用于医疗、养老、歌舞厅、演艺厅、迪厅、KTV等相关行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承租方不得以无法办理合法经营相关手续为由解除合同,如承租方涉及无证违法、违规经营,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处置承租押金,并有权向承租方追偿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租方在剩余租赁期限内的租金利益损失、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及其他为弥补损失而付出的费用等)。

4、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年度的租金在上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个月,由承租方直接打入出租方指定账户,以后年度以此类推。

5、承租方需要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的约定: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因本标的为粮库,不允许承租方装修、加盖、扩建,请各意向承租方悉知。

6、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对建筑加盖、扩建,如出现此类情形,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拆除违章建筑,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承租押金,同时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7、如发生政府征收、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将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无条件搬迁,改造维修形成的附着物及在承租期间对标的进行装修增添的附属物在租赁期结束后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逾期(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单确定时间为准)未完成搬迁的,每逾期1日,须按合同规定日租金3倍缴纳逾期占用费用,出租方保留起诉追究承租方违约责任的权利。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当年已缴纳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期限进行结算。

8、本次出租标的承租人承租后禁止存放危险化学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如有发生爆炸、火灾、违法犯罪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

9、请各意向承租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与当地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10、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承租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承租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12、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 (略) 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年一付,首年租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租期租金在下一租赁期开始前一个月内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见“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租金不因面积变化而调整。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意在此条件下进行后续承租并按出租方要求进行维修改造。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现场勘验承诺书》(意向受让方进行受让登记时需上传),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承租方,最终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将《实物资产受让(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双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最终承租方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到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租赁合同》、首年租金及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出具交易凭证。

3、承租押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承租押金直接交纳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承租押金支付完毕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无息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将依据《租赁合同》约定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4、标的交割:出租方收到首年租金、承租押金后10日内与承租方办理完毕标的移交。

5、对承租房屋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6、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标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标的及其设施、设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及设施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承租房屋的维修、改善要求:在租赁期间,不允许承租方自行装修、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不得更改建筑主体结构。

8、税费的负担:房屋交付之前产生的水、电、采暖、物业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交付日后除每年所产生的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外的其他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物业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直接向有关管理单位交纳。

9、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10、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本公告附件中的《租赁合同》为准,实际签署《租赁合同》时条款内容若有增减改动的,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11、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价人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略) 会员注册须知》《 (略) 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 (略) 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 (略) 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工作日电话预约,勘验联系人:王先生*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4-06-28 09:00:00 至 2024-07-04 16:59:59
报名手续

受让申请书.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至时间2024-07-04 16:59:59,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出租方原因,如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承租义务的;
(2)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3)被确认承租资格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的;
(5)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式:
(1)若竞租成功,承租方按约定签订《租赁合同》及并交纳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已交纳保证金转为年租金的等额部分,转付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2)若竞租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租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除原承租方外的意向承租方。
交易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2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4-06-28 09:00:00-2024-07-05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80
服务费 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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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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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 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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