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光复中路399号203、203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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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光复中路399号203、203A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 (略) (略) 、控股公司发生纠纷情况及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不存在欠费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符合本次挂牌报名资格。

    出租条件

    1、出租用途为仓库。
    2、出租面积为57.84平方米。
    3、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租赁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末月标准两倍收取。
    5、递增率:租金每年递增1.5%。
    6、免租期:无。
    7、租金定价:出租底价2777元/月。
    8、管理费:承租方按管理费*/月向出租方缴交。
    9、交易保证金:*.6元。
    10、意向报名人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根据承租方资格的要求提供资料给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核,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供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12、意向报名人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出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13、意向报名人缴交资料给出租方的地址:越 (略) 12号2 (略) (略) 蔡先生。交易保证金缴交的账户资料:单位名称: (略) (略) ,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广 (略) 支行。
    14、意向报名人在被确认为新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拟定租赁合同版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等文件。承租方需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末月租金的标准两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 399号203、203A:本出租标的权 (略) (略) ,出租方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标的无房产证。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此物业目前空置,出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按约定条件交付给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交接表》并移交物业钥匙之日视为实际交付之日。租期起算日为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4.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人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5.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二次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2倍)、管理费保证金(按合同期月管理费标准的2倍)。
    9.承租方承租物业后不允许从事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10.意向报名人在公开招租中投标成功后成为新承租方,新承租方须在投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拟定租赁合同版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等文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11.承租方按供电部门收费标准,自行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承租方资格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广州产权 (略) (http://**.cn)点击“注册用户” (略) 上报名。
    2.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 (略) (略) 、控股公司发生纠纷情况及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不存在欠费行为等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符合本次挂牌报名资格。

    出租条件

    1、出租用途为仓库。
    2、出租面积为57.84平方米。
    3、出租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租赁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末月标准两倍收取。
    5、递增率:租金每年递增1.5%。
    6、免租期:无。
    7、租金定价:出租底价2777元/月。
    8、管理费:承租方按管理费*/月向出租方缴交。
    9、交易保证金:*.6元。
    10、意向报名人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根据承租方资格的要求提供资料给出租方进行资格审核,所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供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12、意向报名人须于挂牌公告截止当日17:00前向出租方缴纳交易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的,自动取消意向报名人报名资格。
    13、意向报名人缴交资料给出租方的地址:越 (略) 12号2 (略) (略) 蔡先生。交易保证金缴交的账户资料:单位名称: (略) (略) ,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广 (略) 支行。
    14、意向报名人在被确认为新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拟定租赁合同版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等文件。承租方需于签订租赁合同当日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期末年末月租金的标准两倍),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 (略) 399号203、203A:本出租标的权 (略) (略) ,出租方招租行为已获权属人授权,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标的无房产证。
    2.意向承租方需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需自行对承租出租标的后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并自行承担承租出租标的产生的所有风险。
    3.此物业目前空置,出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按约定条件交付给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交接表》并移交物业钥匙之日视为实际交付之日。租期起算日为房屋实际交付之日。
    4.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原承租人投入建设的设施、设备和可移动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5.承租方须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二次消防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索取任何补偿。
    6.承租方确需改变出租用途及对物业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经出租方及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并确保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程开工前,须按法律法规向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等部门申报。竣工后,经相关职能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7.承租方不得擅自将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承租方须于签订租赁合同时支付租赁保证金(按合同末年末月租金标准的2倍)、管理费保证金(按合同期月管理费标准的2倍)。
    9.承租方承租物业后不允许从事高噪音及高污染行业。
    10.意向报名人在公开招租中投标成功后成为新承租方,新承租方须在投标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方拟定租赁合同版本:《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附页》《签署页(含责任书、承诺书、廉洁经营准则)》版本等文件。承租方向出租方缴交租赁保证金,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交租金。
    11.承租方按供电部门收费标准,自行向物业管理处缴纳电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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