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一批转让再次公告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一批转让再次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废旧物资一批转让 | 项目编号: | WZ*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1-17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1-31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一批304不锈钢 | 数量: | 50吨 |
评估价值: | 9200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诚联评报字【2023】第G1101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20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3-11-20 | |
核准(备案)号 : | |||
规格 | 304不锈钢 | 存放地 | (略) 惠济区双桥污水处理厂 |
资产来源 | 购买 | ||
标的说明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价:9200元/吨,预计总重量约为 50吨,实际转让重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2.该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税率按规定执行。 | ||
重大事项揭示: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价:9200元/吨,预计总重量约50 吨,成交价款及实际重量以过磅情况为准。受让方需要在签约之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根据公告预估资产数量预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待清运完毕后,根据资产交接过磅单进行结算,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多退少补。 2、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5、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梁伟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4N | 企业性质: | (略) |
住所: | (略) 惠 (略) (略) |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形式: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估资产数量支付成交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废品拉运。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营业执照内容涉及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法人。 2、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略) 废旧物资一批转让 | 项目编号: | WZ*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4-01-17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4-01-31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一批304不锈钢 | 数量: | 50吨 |
评估价值: | 9200元 | 评估机构: | 河南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诚联评报字【2023】第G1101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20 |
核准(备案)机构: | 核准(备案)日期 : | 2023-11-20 | |
核准(备案)号 : | |||
规格 | 304不锈钢 | 存放地 | (略) 惠济区双桥污水处理厂 |
资产来源 | 购买 | ||
标的说明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价:9200元/吨,预计总重量约为 50吨,实际转让重量以实际过磅为准。 2.该挂牌价为含税价,转让方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税率按规定执行。 | ||
重大事项揭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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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单价:9200元/吨,预计总重量约50 吨,成交价款及实际重量以过磅情况为准。受让方需要在签约之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根据公告预估资产数量预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待清运完毕后,根据资产交接过磅单进行结算,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多退少补。 2、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3、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受让方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5、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发生损坏的,应当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略) (略) | 法定代表人: | 梁伟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64N | 企业性质: | (略) |
住所: | (略) 惠 (略) (略) | ||
批准单位: | (略) (略) | ||
批准形式: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文件: | (略) (略)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照预估资产数量支付成交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废品拉运。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营业执照内容涉及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法人。 2、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款。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时间付清价款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吴女士、陈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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