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室外机一宗-JWZC
空调室外机一宗-JWZC
项目编号 | JWZC[2024]053 | ||
项目名称 | 空调室外机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挂牌价格 | * | ||
挂牌期限 | 2024.6.28—2024.7.11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 | |
评估机构 |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济天泽评报字(2024)第1277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纪要 (党组〔2023〕35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164号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空调室外机一宗,包括美的牌空调外机1台、大金牌RHXYQ14QY1室外机1台、大金RSQ400BAY室外机1台、大金牌RPZQ5AAV室外机2台、大金牌RSQ200BAY室外机3台。上述资产购置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挂牌价格*。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整体打包转让,不单独处置,其他事项详见济天泽评报字(2024)第1277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2400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最终受让方需一次性支付价款后,方可对物资进行迁移、倒运、运输等工作,在此期间产生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清运完成。 7、本项目采用拍卖方式处置。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1、空调室外机等设备资产已拆除,现集中放 (略) 164号;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转让方现场管理。 | ||
交易方式 | 选择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项目编号 | JWZC[2024]053 | ||
项目名称 | 空调室外机一宗 | ||
出让方全称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挂牌价格 | * | ||
挂牌期限 | 2024.6.28—2024.7.11 | ||
主 要 财务数据 | 评估值 | * | |
评估机构 | 济南天泽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2日 | ||
评估报告文号 | 济天泽评报字(2024)第1277号 | ||
决策及 备案情况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纪要 (党组〔2023〕35号) | |
评估备案部门 |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略) 164号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 (略) 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空调室外机一宗,包括美的牌空调外机1台、大金牌RHXYQ14QY1室外机1台、大金RSQ400BAY室外机1台、大金牌RPZQ5AAV室外机2台、大金牌RSQ200BAY室外机3台。上述资产购置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12月,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挂牌价格*。 标的物以评估范围内现场勘查为准,按标的现状进行处置,转让标的整体打包转让,不单独处置,其他事项详见济天泽评报字(2024)第1277号评估报告。 标的查看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受理查勘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3:30--17:00。 | ||
交易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保证金2400元。 2、意向受让方应在转让方安排的现场查勘时间内进行标的查勘,标的瑕疵及相关情况以自行鉴定为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标的物的现场引领查勘由转让方负责。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 4、受让方须承诺,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支 (略) 指定账户,逾期不签署合同、不支付相关交易费用的行为,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最终受让资格,承担违约责任。 5、最终受让方需一次性支付价款后,方可对物资进行迁移、倒运、运输等工作,在此期间产生的安全、车辆、机械、装卸、人员等问题及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配合受让方办理相关手续,受让方须承诺在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清运完成。 7、本项目采用拍卖方式处置。 8、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9、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方。 | ||
特别事项披露 | 1、空调室外机等设备资产已拆除,现集中放 (略) 164号;装卸运输等相关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2、受让方在转让方场地应严格执行国家及转让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接受转让方现场管理。 | ||
交易方式 | 选择采用拍卖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选择会员: (略) | ||
信息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信息,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保证金 缴纳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 户 银 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 | ||
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 | 葛先生、李先生 | |
联系电话 | 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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