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赣东大道9号四号店面出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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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赣东大道9号四号店面出租3年

项目编号: JX2024ZL00205
项目名称: (略) 赣东大道9号四号店面出租(3年)
标的名称: (略) 赣东大道9号四号店面出租(3年)(出租底价:16.*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出租期限3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佰德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佰德房估字(2024)第H-*号评估报告。 2.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交清下一期租金。 4.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应交纳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6.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店面限由承租方本人(企业)经营,不得转租,不得合作经营,店面内不得安排住人。 8.标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9.禁止餐饮。不得经营泡脚房、录像厅、麻将馆、网吧、歌吧、游戏厅、按摩房及娱乐性为主的茶社等项目;不得为传销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 10.承租方在合同履约期原则上不允许开展充值预付费消费。 11.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交付的店面应仔细检查,在营业前要及时更换除墙体以外的卷闸门、窗户、玻璃、水电等设施,若因未更换出现安全隐患由承租方自行承当,与出租方无关。 12.出租方有经营管理权,负责签订租赁协议。证载产权人为: (略) 文化旅游 (略) 。 13.本次出租公告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细表》的规定计算交纳。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公共资源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5.【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6.【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7.【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公共资源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 (略) 交易部
联系电话:0794-*
项目编号: JX2024ZL00205
项目名称: (略) 赣东大道9号四号店面出租(3年)
标的名称: (略) 赣东大道9号四号店面出租(3年)(出租底价:16.*万元/年)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延期处理方式: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5)个周期
项目简介: 挂牌价为首年租金,出租期限3年。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挂牌招租项目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佰德房地产 (略) 出具的赣佰德房估字(2024)第H-*号评估报告。 2.标的面积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 3.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半年到期前一个月的10日前交清下一期租金。 4.承租方在竞拍成功后应交纳承租合同履约保证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出租方负责无息返还。 5.在租赁期内,如遇政府或出租方主管单位政策性调整或消防安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承租方不能继续使用租赁场地,承租方无条件立即返还租赁场地。 6.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7.店面限由承租方本人(企业)经营,不得转租,不得合作经营,店面内不得安排住人。 8.标的清场由承租方负责。 9.禁止餐饮。不得经营泡脚房、录像厅、麻将馆、网吧、歌吧、游戏厅、按摩房及娱乐性为主的茶社等项目;不得为传销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 10.承租方在合同履约期原则上不允许开展充值预付费消费。 11.承租方收到出租方交付的店面应仔细检查,在营业前要及时更换除墙体以外的卷闸门、窗户、玻璃、水电等设施,若因未更换出现安全隐患由承租方自行承当,与出租方无关。 12.出租方有经营管理权,负责签订租赁协议。证载产权人为: (略) 文化旅游 (略) 。 13.本次出租公告未尽事宜,以出租方、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合同签订】 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4.【交易税费】 (1)本次租赁所涉及政府税费的,按有关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2)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照《 (略) 公共资源交易集团(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明细表》的规定计算交纳。 (3)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 (略) 公共资源 (略) 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 5.【标的交付】首期租金、交易费用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完毕,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标的交付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为准。  6.【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 (略) 产权交易平台http://**)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 7.【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公共资源 (略) 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联系方式: (略) 产权交易所,网址:http://**
联系人: (略) 公共资源 (略) 交易部
联系电话:0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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